符成安

符成安

符成安,男,漢族,1961年12月生於湖南耒陽,大學文化。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衡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2017年5月26日符成安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8月2日違紀被給予黨政紀處分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2.08--1984.03 耒陽縣白沙公社幹部

1984.03--1986.05 耒陽縣白沙鄉團委書記

1986.05--1986.10 耒陽縣泗門洲鎮組織委員

1986.10--1987.05 耒陽市泗門洲鎮組織委員

1987.05--1990.05 耒陽市泗門洲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1990.05--1992.05 耒陽市泗門洲鎮人民政府鎮長、黨委副書記

1992.05--1994.10 耒陽市泗門洲鎮黨委書記

1994.10--1998.02 耒陽市小水鎮黨委書記(1995.09--1997.12 中共湖南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函授大專班學員)

1998.02--2000.08 耒陽市灶市街道黨委書記(1997.08--1999.12 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本科班學員)

2000.08--2000.12 耒陽市委辦公室主任

2000.12--2002.12 耒陽市委常委、市委辦公室主任

2002.12--2004.06 耒陽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長(2003.09--2003.12 深圳市龍崗區坪地鎮掛職鍛鍊)

2004.06--2004.11 耒陽市委副書記、政府副市長

2004.11--2006.07 耒陽市委副書記

2006.07--2007.12 耒陽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長

2007.12--2008.06 耒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8.06--2013.04 衡陽市珠暉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2013.04—2015.04 衡陽市珠暉區委書記

2015.05--2016.08 衡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任免信息

2015年5月12日衡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決定任命:符成安為衡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2016年8月30日,衡陽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舉行,表決通過了人事任免事項。決定免去:符成安的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人物事件

免職處理

2016年12月,中央紀委對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進行公開曝光。其中 湖南省衡陽市發展改革委原黨組書記、主任符成安違規公款吃喝、借用公車問題。2015年7月至9月,符成安先後3次以幹部調離、機構合併等為由,違規組織班子成員等公款聚餐,消費菜品、酒水總計1.16萬元。2015年5月,符成安調任市發展改革委工作後,繼續違規借用原單位公車。符成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

涉嫌違紀

2017年5月衡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主任、黨組書記符成安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立案審查

2017年8月2日經查,符成安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人事錄用中違規為親屬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旅遊,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生活紀律,包養情婦,並生育一女;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與其情婦共同收受賄賂,貪污公共財物。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市紀委、監察局決定,並報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給予符成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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