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概況
根據《江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組建市場監督管理機構有關問題的通知》(贛編髮[2014]3號)和《中共贛州市章貢區委、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區字〔2014〕36號)要求,整合區工商、區質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以及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和機構,組建贛州市章貢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掛贛州市章貢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贛州市章貢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原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職責和區衛生局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涉及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監管職責。
2.加強市場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強化行政審批層級一體化改革後的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健全市場監管長效機制。
3.加強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技術支撐保障體系建設,提高監督管理科學化水平。
(三)整合的職責
1.整合行政審批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政放權,探索建立具有章貢區特色的新型市場準入機制。
2.整合申訴舉報機制,構建統一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職責的申訴舉報體系,完善申訴舉報網路,保護消費者和生產經營者合法權益。
(四)取消的職責
以區人民政府公布的目錄為準。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區市場監督管理髮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相關規範性檔案、措施,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區商標和名牌戰略;指導區廣告業發展,負責區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三)負責區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各類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並監督管理。
(四)組織指導查處轄區內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
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五)組織擬訂並協調區推進食品安全規劃;依法承擔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推動區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設,按規定負責區食品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依法統一上報區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擔區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六)依法承擔對區屬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監管責任。負責區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管,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營秩序;依法負責區屬個體工商戶、各類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區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政府企業信用、行業信用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依法監督管理區屬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承擔區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區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活動。
(七)管理和實施區質量監督工作;對轄區內產品質量實施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轄區內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活動中的質量違法行為。負責組織對轄區內重大產品質量事故進行調查;負責轄區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
(八)承擔全區消費者權益保護牽頭協調職責,建立區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全區消費維權工作;負責區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申訴和舉報工作。
(九)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規範契約行為,依法查
處轄區內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負責開展區動產抵押登記,組織實施契約格式條款備案,監督管理區屬拍賣行為。
(十)負責區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保護商標專用權。推薦省著名商標、市知名商標;保護特殊標誌、認證標誌;負責區地理標誌產品、商標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主管全區標準計量工作。負責全區標準化工作的宣傳、實施和監督管理;協調和指導推動區屬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統一管理和監督區屬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認證認可;組織實施認證認可工作制度;對強制性認證產品管理與監督。負責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區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和監督區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區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依法對區屬特種設備生產(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承擔轄區內特種設備的現場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治督察責任。監督檢查區屬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三)負責監督實施本區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負責區醫療器械註冊並監督檢查;建立區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區實施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負責制定全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市場監管局設15個內設機構, 3個副科級直屬機構。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檔案、保密、機要、建議提案辦理、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政務公開、新聞宣傳、輿情管理及新聞發布等工作。
2.計畫財務科
負責全區市場監督管理系統預算、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按許可權制定和下達系統基本建設計畫,管理系統資產。
3.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教育培訓、考核獎懲等工作;根據人事管理許可權,負責系統工作人員的考核、任免、調配和管理;組織實施本系統教育培訓、專業人才培養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4.督查室
督促檢查本系統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決定、命令的情況;協助局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建立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的規章和制度;督促檢查工作人員辦事的工作作風和辦事效率;監督檢查勤政廉政情況和系統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執行情況,抓好效能建設。
5.政研法規科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審核、清理工作;承擔或參與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賠償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覆核和聽證工作;承擔法制宣傳、培訓工作;監督、協調和指導全區市場監管執法工作。
6.市場規範監督管理科(網路商品交易監督管理科)
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動產抵押登記、經紀人、拍賣行為工作;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和市場專項治理工作。
7.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
承擔註冊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規範商標使用行為;調處商標糾紛;承擔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使用管理與保護;組織推進商標戰略,推薦審核省著名商標、市知名商標;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監測、檢查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指導廣告業發展。
8.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科
指導全區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登記註冊與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個體工商戶信用分類管理工作;
開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
9.食品監督管理科
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監督指導有關部門和鎮街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開展相關工作;擬訂食品安全規劃並協調推進實施;推動完善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設,牽頭組織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調查;牽頭負責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統一上報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宣傳、培訓工作。
組織實施生產加工、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專項整治;參與各類食品質量監測等工作;擬訂或制定生產加工、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計畫和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監督;指導生產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電子化監管建設。
10.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
負責組織實施藥品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專項監督檢查、評價性及專項抽樣檢驗;負責監督管理特殊藥品和中藥材專業市場的中藥材質量;監督實施藥品不良反應及藥物濫用監測、報告制度;監督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的使用;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配合做好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安全事故調查工作;依法查處監督檢查中發現的藥品生產、經營、使用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
負責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產品的國家及行業標準;監督執行產品分類管理;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
11.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科
負責保健食品生產流通日常監督管理,負責化妝品的日常監督管理;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研製、生產、流通方面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執行保健食品的標準和技術規範、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保健食品、化妝品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監測檢查保健食品廣告;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不良事件監測。
12.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科
指導協調並監督全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定並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行政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範;組織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量化分級、分類管理制度;收集、匯總並向有關部門通報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信息;調查、督辦餐飲服務環節突發食品安全事故、食品污染事故以及其他重大案件。
13.質量管理認證科
對全區質量工作進行巨觀指導;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區政府關於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區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戰略;總結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負責全區涉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和認證、認可的監督和管理,指導、協調、督辦行政執法工作。
14.標準計量科
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檢查標準實施工作;管理企業產品執行標準的登記工作;組織重要標準的宣傳貫徹工作;提供ISO9000、ISO14000系列標準認證諮詢服務工作。負責區地理標誌產品的申報和監管工作;負責全區商品條碼、組織機構代碼的申辦和監管工作;負責全區涉及標準化工作的監管,指導、協調、督辦行政執法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組織量值傳遞,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1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適應本法的其他特種設備的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工作;制定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對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的生產(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特種設備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轄區內特種設備的現場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治督察責任。對有關事故進行統計分析和調查處理;負責全區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監管,指導、協調、督辦行政執法工作。
(二)直屬機構
1.企業註冊監督管理局 (行政審批服務科)
負責區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質量技術監督管理方面的各類行政許可項目、非行政許可項目審批和許可類工作事項,核發各類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規範行政許可行為;承擔規定範圍內的內、外資企業、私營企業登記註冊和年度報告工作並監督檢查其登記註冊行為;承擔全區企業登記管理信息庫的管理、維護和內資企業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負責開展區屬企業信用信息的歸集管理和實際運用,推進區屬企業信用體系和社會徵信體系建設;負責區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單位、個人等各類市場主體登記管理工作。
2.公平交易局(打擊傳銷辦公室)
組織查處本區市場交易中的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違法直銷和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負責上級指派的壟斷行為的調查;監督檢查本區市場經營主體的交易行為,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督查督辦全區大案要案,承擔協調相關方面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工作。監督、協調和指導全區市場監管執法工作。
3.消費者權益保護局(“12315”網路指揮中心)。
承擔全區生產、流通領域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查處本區生產、流通環節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承擔本區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區市場和質量監管局機關行政編制5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紀委書記、總工程師、食品藥品稽查總監、市場監管督察專員各1名(副科級)。直屬機構副科級職數3名。
局機關正股級職數15名;直屬機構正股級職數6名。
其他事項
(一)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下設9個派出機構
(1)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東外分局,核定行政編20名;
(2)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南外分局,核定行政編17名;
(3)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解放分局,核定行政編13名;
(4)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贛江分局,核定行政編13名;
(5)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水東分局,核定行政編8名;
(6)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水南分局,核定行政編23名;
(7)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沙石分局,核定行政編8名;
(8)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水西分局,核定行政編8名;
(9)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沙河分局,核定行政編8名。
上述以鎮、街區劃為單位組建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分局,為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行政副科級派出機構,每個分局核定局長1名(副科級)、副局長2名(正股級)。
每個村(社區)配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協管員、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員各1名,實行養事不養人,享受區同類人員工資和福利待遇。
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分局主要職責:承擔所轄區域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協管員、信息員協助分局做好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政策引導、日常監管、宣傳教育等工作。
(二)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下屬6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1.贛州市章貢區市場監督管理執法大隊,為副科級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6名。其中大隊長1名(副科級)、副大隊長3名(正股級)。
主要職責:受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委託承擔本區內市場監督管理執法工作;負責查處違反《產品質量法》、《計量法》、《標準化法》、《特種設備安全法》及《認證認可條例》等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政違法行為;組織開展打擊食品、藥品領域違法行為,查辦各類食品、藥品違法案件; 負責區域內生產加工、流通環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行政執法工作。
2.贛州市章貢區個體私營經濟協會辦公室,為正股級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0名。其中主任1名(正股級)。
主要職責:為個體私營企業提供服務,保護個體私營企業合法權益;承辦個體私營經濟協會的日常工作。
3.贛州市章貢區消費者協會辦公室,為正股級單位。核定事業編制6名。其中主任1名(正股級)。
主要職責:負責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引導消費者科學、合理、安全、健康消費;承辦消費者協會的日常工作。
4.贛州市章貢區市場和質量監管檢驗檢測中心,為副科級單位。核定事業編制20名。其中主任1名(副科級)、副主任 3名(正股級)。
主要職責: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產品質量、食品藥品等檢驗檢測工作。
5.贛州市章貢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後勤服務中心,為正股級單位。核定事業編制38名。其中主任1名(正股級)。
主要職責:負責局機關和基層單位的後勤服務工作。
6.贛州市章貢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信息中心,為正股級單位。核定事業編制6名。其中主任1名(正股級)。
主要職責:負責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建設、維護和套用培訓;負責信息的收集、整理和處理;面向社會提供信息和技術服務。
(三)與有關部門職責分工
1.與區農糧局職責分工。區農糧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
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以及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和職責範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食用的監督管理;負責畜禽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按食品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管理。市場監督管理局、農糧局兩部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2.與區衛生局職責分工。區衛生局負責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醫療救治和流行病學調查。區市場監管局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區衛生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管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管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區衛生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3.與區商務局職責分工。區商務局負責擬定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規章制度。區市場監管局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規章制度。區商務局負責食品流通領域信用建設,負責推進農產品市場升級改造,擬定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食品流通發展規劃和規章制度。區市場監管局負責食品、藥品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4.與市公安局章貢分局職責分工。市公安局章貢分局負責組織指導食品藥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區市場監管局與市公安局章貢分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區市場監管局發現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市公安局章貢分局,市公安局章貢分局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做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市公安局章貢分局依法提請區市場監管局做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區市場監管局應當予以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