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78.02——1982.02,南開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習
1982.02——1987.02,民政部安置局三處幹部(其間:1984.08——1985.08掛職任江蘇省泗洪縣民政局副局長)
1987.02——1987.08,民政部安置局三處副處長
1987.08——1990.07,民政部安置局辦公室副主任
1990.07——1992.02,民政部安置司辦公室主任
1992.02——1993.09,民政部安置司退伍軍人安置處處長
1993.09——1996.03,民政部安置司副司長
1996.03——1998.07,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
1998.07——2001.06,民政部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司司長(其間:2000.03——2001.01參加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1.06——2003.09,民政部區劃地名司司長(其間:2001.10——2003.09掛職任重慶市沙坪壩區委副書記)(2000.03——2003.01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法學理論專業學習)
2003.09——2005.12,民政部辦公廳主任
2005.12——2006.01,民政部黨組成員
2006.01——2015.07,民政部副部長、黨組成員,中國紅十字會副會長(2009.09兼)
2015.07——2016.10,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全國雙擁模範城(縣)創建工作調研督導組組長,民政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2016.10——2016.11,民政部副部長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第五屆理事。
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委員、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成員。
人物事件
立案審查
2017年1月9日,中央紀委案件審理室主任羅東川證實,由於巡視和民眾舉報反映的問題,中央紀委正在對竇玉沛進行審查,一旦把事實情況查清楚,根據違紀事實和性質將會依照黨紀處分條例作出處分,處理結束的時候會把相關訊息對公眾做公布 。
警告處分
2017年2月8日,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民政部原黨組書記、部長李立國和民政部原黨組成員、副部長竇玉沛嚴重失職失責問題立案審查。
經查,竇玉沛同志作為民政部黨組成員、副部長,管黨治黨不力,嚴重失職失責,所轄單位發生系統性腐敗問題。
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竇玉沛同志的違紀事實,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竇玉沛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終止其黨的十八大代表資格;提前退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