闡述
空中作戰,通常按作戰準備和作戰實施兩個階段進行。準備階段,從受領任務至完成一切準備。包括建立指揮機構,制定作戰計畫,組織協同動作,進行戰前訓練和演習,調整作戰部署,完成各項保障等。實施階段,從組織首次作戰行動至作戰行動全部結束。主要工作是航空兵在各級指揮機構的組織指揮下,按預定計畫或臨時下達的作戰命令,完成各種作戰活動。
歷史
空中作戰始於1911年的戰爭意土。第一次世界大戰初期,英國首先組建了驅逐機分隊,隨後,法、俄、德、英等國組建了殲擊機大隊或聯隊,出現了一定規模的編隊空戰。但由於飛機數量不多,技術裝備不完善,還未能對戰爭產生很大影響。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參戰的一些主要國家建立了龐大的殲擊、強擊、轟炸航空兵,有的國家組成若干個空軍集團軍(航空隊),組織規模巨大的空中作戰。如戰爭初期德國空軍對波蘭、法國、蘇聯的大規模空襲,1940年7月~1941年5月德國空軍轟炸英國的不列顛之戰,1940~1945年英、美空軍對德國本土進行的戰略轟炸等,在戰爭中起了重大作用,並形成了一整套空中作戰原則和方法。
戰後,隨著高技術航空裝備的不斷湧現和大量先進的指揮控制系統、電子對抗裝備、精確制導武器投入使用,促進了作戰方式的變革,空中作戰在現代戰爭中的地位進一步提高。
發展
隨著現代軍事技術的飛躍發展,空中作戰將在激烈的電子對抗中,全方位、全高度、全縱深同時進行,作戰的突然性、快速性、機動性、連續性不斷增大,並將導致空中作戰理論的發展和作戰方式、方法的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