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古蘭經》是伊斯蘭教唯一的根本經典。它是穆罕默德在23年的傳教過程中陸續宣布的“安拉啟示”的匯集。“古蘭”一詞系阿拉伯語Quran的音譯,意為“宣讀”、“誦讀”或“讀物”。中國舊譯為《古爾阿尼》、《可蘭經》、《古蘭真經》、《寶命真經》等。中世紀伊斯蘭經注學家根據經文的表述,說它有55種名稱,其中常以“克塔布”(書、讀本)、“啟示”、“迪克爾”(贊念)、“真理”、“光”、“智慧”等來稱呼。
《古蘭經》共有114章,6236節,為了在齋月誦讀方便分為30本,故在中國民間俗稱“三十本古熱阿呢”。它是阿拉伯語文中首先加以記載的典籍,換言之,在《古蘭經》之前,阿拉伯人並沒有什麼書籍,故研究阿拉伯文學史的人,必須研究《古蘭經》,因為公曆第六世紀和第七世紀初期,阿拉伯人的理性生活和文藝生活,都表現在《古蘭經》里;在那個時期中,典雅的文章、各種的旨趣和文體,都是以《古蘭經》為先導的。《古蘭經》獨具一種新奇美妙的文體,既不是依照韻律的,又不是以若干押韻的短節來表達一個意義的,也不是沒有節奏和韻腳的散文。《古蘭經》每章分為若干節,每節能表達一個獨立的意義,各節互相銜接;每節終了,剛好是讀者在氣勢上和情感上需要停頓之處。阿拉伯人是以詩歌和詞章著名於世的,他們聽了《古蘭經》,覺得非常美妙,同時,也覺得非常新奇,因為他們所認識的各種文體中沒有這樣的一種文體,所以他們不得不說:《古蘭經》是詩歌,或是咒語,或是卜辭。這三種東西,在當時是最能迷惑人的,他們這樣說,足證《古蘭經》在他們心中曾起了強有力的作用。據載,6l0年(伊斯蘭教曆9月),安拉在“蓋德爾”的吉祥夜晚,命令天使吉卜利勒向穆罕默德開始陸續啟降《古蘭經》文,632年穆罕默德逝世,“啟示”中止。伊斯蘭教認為《古蘭經》是安拉“神聖的語言”,是一部“永久法典”。它是伊斯蘭教信仰和教義的最高準則,是伊斯蘭教法的淵源和立法的首要依據,是穆斯林社會生活、宗教生活和道德行為的準繩,也是伊斯蘭教各學科和各派別學說賴以建立的理論基礎。《古蘭經》是阿拉伯有史以來第一部用阿拉伯文書寫的典籍,其文體是一種非常絕妙的韻體文,具有獨特優美的風格。
目錄
第一章開端章(法諦海哈)
第二章黃牛(巴格勒)
第三章儀姆蘭的家屬(阿黎儀姆蘭)
第四章婦女(尼薩儀)
第五章筵席(馬以代)
第六章牲畜(艾奈阿姆)
第七章高處(艾耳拉弗)
第八章戰利品(安法勒)
第九章懺悔(討白)
第十章優努斯
第一一章呼德
第一二章優素福
基本內容
它的全部內容確立了伊斯蘭教的基本教義和制度,同時也反映了穆罕默德時代阿拉伯半島希賈茲地區的社會現實和伊斯蘭教傳播過程中的鬥爭概況,其主要內容有如下幾個方面:
(1)與多神教和“有經人”的論爭。
《古蘭經》的內容中約有1/5是記述伊斯蘭教同當時阿拉伯半島上多神教徒和“有經人”(猶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的論爭和鬥爭的。論爭的焦點是:關於安拉的獨一性、穆罕默德的先知地位和《古蘭經》是否為安拉的“啟示”等問題。《古蘭經》提出:“除了安拉,再沒有神”,要求人們放棄多神崇拜,只尊獨一的安拉。而麥加的多神教徒則說,他們崇拜眾神或者是為了通過眾神而接近安拉,或者是遵守祖輩的宗教,故將《古蘭經》提出的“只拜唯一神安拉”視為“怪事”;他們認為放棄多神崇拜是背離自己祖先的異端行為,而持懷疑和反對態度。安拉即為當時的天主教和猶太教中的God,TheLord,耶和華,Holy靈魂,它們是統一體。並且古蘭經承認安拉(上帝)派遣基督來到世間。《古蘭經》一再宣稱,“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即聖經中早巳預言將要降世的先知,而且強調是繼承已往先知一神教傳統的最後使者。但多神教徒和“有經人”都拒不承認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的地位。前者說他是一個世俗凡人,神不可能選凡人作為使者;天主教認為古蘭經破壞了教會的統一而需要誅滅,而猶太教承認古蘭經的合理性直到教會戰爭開始。《古蘭經》還說,安拉曾為已往的一些先知降示過經典如《討拉特》、《引支勒》等,阿拉伯人是一個沒有經典的“文盲民眾”,故為“引導”和“勸化”他們而以阿拉伯語降示了古蘭;並說古蘭有證實已往諸經的作用,要求人們信仰它,並遵從其中的勸告。然而,多神教徒和“有經人”則說,古蘭經文是詩人或智者的言辭,是“古人的神話”,既不相信它是安拉的啟示,也不相信穆罕默德這個凡人能得到安拉的啟示等。圍繞上述有關宗教信仰問題,穆罕默德同他們進行了長期的論爭。他用所宣布的啟示駁斥反對者的論點,同時還申述並確立了伊斯蘭教關於信仰安拉、經典和使者的基本思想。據記載,雙方除了宗教信仰方面的論爭外,還涉及政治;經濟和軍事等各個方面。由於宗教思想的論爭貫穿於穆罕默德傳教活動的整個過程,故《古蘭經》著重作了記述,同時,也不同程度地涉及其他方面的鬥爭情況。
(2)信仰綱領。
主要是信安拉、天使、經典、眾先知和末日賞罰。
1.信仰獨一的安拉。
據《古蘭經》記述,伊斯蘭教出現前,麥加等地就信奉安拉為最高神靈,他們相信安拉“創造了天地”、“支配著日月”、“降了甘霖”,還“救人於危難”,故不少人以“安拉的奴僕”作名字,稱為阿卜杜拉。但他們在敬奉安拉的同時,也崇拜偶像,如拉待、歐扎、麥那三女神等。說崇拜偶像是為了使他們“接近安拉”。而《古蘭經》則認為安拉是絕對獨一的。他既無夥伴和對手,也無子嗣,並說如果天地萬物由多神共同主宰,那必將引起諸神之間的爭奪,導致宇宙的毀壞。安拉是具有絕對權能的,他無求於任何東西。天地萬物的創造,日月星辰的運行,晝夜的循環,風雲雷雨的發生,植物的生長,人類的產生和繁衍以及人生的富貴貧賤和生死禍福等,都是安拉的意志決定的。安拉是永恆的,先於萬有而存在,無始無終,一切東西都會消亡,而安拉的本體永存不滅。安拉是絕對完美的,具有超乎萬物的一切完美的德性,他的高超完美是人類語言無法形容的,“任何東西都與他不相似”,由於安拉具有上述的特性,人類在這個唯一和高超的主宰面前是弱小的。故人們應誠心誠意地順從他,敬拜他,祈求他的憐憫和恩賜。
2.信仰天仙。《古蘭經》認為天仙是安拉用光創造的妙體,它們的本能就是順從和忠實地執行安拉的命令。天仙行動神速,數量眾多,各司其職。有的肩負安拉的寶座,讚頌安拉的高超;有的傳達安拉的啟示於眾先知,並襄助先知們傳教;有的記錄人們的善惡言行;有的為信徒向安拉說情求饒,或在人的壽命將盡時索取其性命以及專司末日號角和管理火獄等。在《古蘭經》中,特別提到一位被稱作“聖靈”和“忠實的精神”的天使吉卜利勒,是專門將啟示傳達給先知穆罕默德的。
3.信仰使者。《古蘭經》要人們相信安拉曾在不同時代從各民族中特選作為使者或先知的人,到本民族中去勸告人們趨善避惡,信仰一神。這些使者同樣是有生有死的普通人,而不同的是他們蒙安拉的指引,接受他的啟示,能顯示奇蹟。《古蘭經》中提到名字或事跡的先知有28位。其中最著名的是努哈、易卜拉欣、穆薩、爾撒和穆罕默德;而穆罕默德則是繼承已往先知使命的“封印先知”,在他之後,再無先知。
4.信仰安拉的經典。安拉既然是異常超越的,而先知卻和普通人一樣,因之兩者之間的聯繫就必須通過頒降啟示來實現。《古蘭經》認為,有些先知曾接受安拉的啟示,其匯集被稱為經典,信仰經典也就是相信它的神啟性,同時要遵守其中的戒律。《古蘭經》宣稱這些經典的基本思想是一脈相承的,後經都是證實前經的。但是在它之前的一些經典如“易卜拉欣的典籍”業已失傳,《宰通爾》、《討拉特》和《引支勒》因已被人“遺忘”、“隱瞞”或“篡改”,也失去原旨;而《古蘭經》將受到安拉的保護,不會變更。
5.信仰末日的報應。《古蘭經》認為天地是要毀滅的,人生是有限的,今生不是人們的最終歸宿,後世才是最美好、最長久的。早期的一些啟示在描繪末日來臨的時候,說天地萬物經過大的動盪之後,盡行毀滅,然後“號角一響”,一切原來有生命的東西都將死而復生,接受審判。每個人將根據自己生前的行為得到賞罰。受賞者進入天園,受罰者進入火獄。《古蘭經》還用了不少文字描述了天園的幸福和火獄的痛苦。以上的五條信仰為《古蘭經》明文加上源自聖訓的信仰前定為伊斯蘭教的六大信條,其中以信安拉、信後世、信先知穆罕默德和信啟示《古蘭經》為其教義學思想的核心。
(3)宗教義務和社會義務。
《古蘭經》在維護信仰獨一安拉的基礎上,規定了幾項宗教義務:
1.屬於個人對安拉的敬拜儀式,如淨儀、禮拜、齋戒和朝覲。
2.為緩和社會貧富對立和維護穆斯林集體利益,對財產占有者規定有一定的疏捐制度,如天課。
3.為保衛伊斯蘭社會的安穩及其發展而對穆斯林集體規定的疏捐獻身的兵役制度,如聖戰。
但是,這些義務在《古蘭經》中只提出一些原則,末作出具體規定,其細則是由後來的聖訓和教法加以補充而系統化的。如禮拜儀式,早期的啟示只提到向安拉鞠躬、叩頭,早晚的讚頌、祈禱和夜晚站立等,後來在傳教的過程中逐漸把這些動作連線起來,形成名為“索拉特”的正式儀式,而禮節上的清潔條件以及面向麥加禁寺等要求,也是在先知遷到麥地那以後才規定的。至於齋戒和朝覲,是在古代宗教傳統儀式的基礎上加以改進的宗教功修。《古蘭經》肯定了這種傳統,排除了其中與多神崇拜有關的內容,將其定為敬拜安拉和效法先聖的儀式。在早期的啟示中,天課只作為一種個人善行而受到鼓勵,後來由於穆斯林社會和武裝的建立,需要一定的財力解決作戰費用和遷士(622年)及其以後從麥加遷往麥地那的穆斯林)的生活補給等問題,天課遂被定為穆斯林的必盡義務。《古蘭經》要求信士“為安拉之道而戰”的兵役制度,開始時只是穆斯林為反對暴力迫害而採取的一種自衛手段。穆罕默德遷出麥加不久,即宣布對進犯的敵人允許進行戰鬥的啟示,接著建立武裝,又宣布了“為安拉之道而犧牲的人,雖死猶生”、“並將獲得巨大的報酬”等啟示,鼓勵參加戰鬥。但同時又宣布“宗教無強迫”,只要對方“停止戰爭”“表示投降”“傾向和平””改信伊斯蘭教”,穆斯林也要停止戰爭,傾向和平,而且“不要侵犯任何人”。後來隨著鬥爭的發展,這種自衛手段逐漸轉變為主動討伐擴張侵略、用武力傳播伊斯蘭教的軍事行動,以實現“一切宗教全歸安拉”的目的。另外,還就處理戰利品和戰俘問題,作出具體的規定。
(4)倫理道德。
麥加時期的啟示提出了孝敬雙親、主持公正、接濟親屬、憐恤孤貧、釋放奴隸、慷慨助人、稱量公平,反對浪費和狂妄驕傲,禁止淫亂,禁止高利貸,禁止虐殺女嬰和殺害他人及無故殺人等一系列倫理道德方面的主張。後來又根據新的情況提出諸如恕人、誠實、友愛、命人行善、止人做惡、加強團結以及禮貌規範等屬於個人品德修養的內容,逐漸形成為調整伊斯蘭社會內部關係的重要準則。
(5)教法律例。
《古蘭經》肯定了一些古代阿拉伯社會的習慣法和仲裁慣例,提出了如下幾種法規:
1.無息借貸法‘《古蘭經》在禁止高利貸後,為了確保債權人的利益,規定借債時要由債務人請人立據,如找不到代書人,可以用實物作抵押。
2.遺囑繼承法。規定死者的父母及親屬(包括子女、弟兄和姐妹)和具有結盟關係的人均有繼承其財產的權利,但女子原則上只能獲得男子應得分額的一半。如遺孤多,按規定遞次增減遺產的分配,必須在執行死者的遺囑償還債務之後進行。
3.婚姻法。伊斯蘭教興起前,阿拉伯半島雖已實行一夫一妻,但是由於缺乏穩定的婚姻制度以及戰爭造成男子的相對減少和可買奴為妾等原因,一般生活較富裕的人以及部落和家族頭人,大多過著多妻的生活,甚至多妻是無限的,妻子隨時可遭到丈夫的虐待或遺棄。《古蘭經》雖提出“男子比婦女高一級”,在作證和繼承財產時,兩個婦女只等於一個男子,但它又認為“男女互為對方的衣服”,在安拉的面前都是平等的,因而在婚姻問題上鼓勵一夫一妻並有條件、有限制地允許多妻或納婢作妾。另外,為了消除舊婚姻殘餘習俗的影響和確保以男系血統為準的夫權制,禁止同母輩、同輩、卑輩中有血統關係或有乳緣關係的婦女以及有夫之婦結婚,同時規定穆斯林不能同多神教徒婚配,以維護伊斯蘭教的權益和促使多神教徒改信伊斯蘭教。
4.刑律。為了維護、穩定已確立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古蘭經》規定殺人者要抵命;對叛教後又反抗安拉和使者以及進行破壞者,將如同對強盜一樣,處以極刑或斷其手足,或驅逐出境;對犯淫亂的男女和誣衊貞節婦女者,處以鞭刑,對男女竊犯要斷其手,以做效尤;對犯罪後悔罪自新者,可以免刑(見伊斯蘭教法)。此外,在生活習慣等方面,還針對古代阿拉伯人對食物的過多禁戒,規定只有自死物、流出的血液、豬肉以及非誦安拉之名而宰的動物不能食用;針對阿拉伯人嗜酒以及因酒醉影響宗教活動而對飲酒加以禁止,同時對迷信和引起不和的求籤、占卜和賭博等亦予以禁止。
(6)傳說人物故事。
關於對古代先知即“安拉使者”或與之有關人物的敘述,其中包括阿丹及其妻子哈娃、易德立斯、努哈、呼德、撤立哈、易卜拉欣及其二子伊斯瑪儀、伊斯哈格、達烏德及其子蘇萊曼、葉爾孤白及其子優素福、舒阿卜、穆薩及其兄哈倫、魯特、艾優卜、優努斯、易勒雅斯、宰凱里雅、葉哈雅、爾撤及其母麥爾彥、艾勒·葉賽、左勒基福勒、左農、魯格曼、赫迪爾和“雙角人”等。這些人物除呼德、撤立哈和舒阿卜外,其餘人的故事情節均可在《聖經》中看到類似的記述。《古蘭經》中除了有一章對優素福的故事講得比較完整並具有故事性外,其餘人物的事跡有的斷斷續續散見於數章之中,有的只提及人物的某事或某言,有的甚至只提及其名而未講述其任何事跡。這些人物中除了阿丹妻子哈娃和爾撤之母麥爾彥和“雙角人”外,均被《古蘭經》稱為先知或“使者”,連同穆罕默德共為28人。《古蘭經》在將這些人物作為人類的典範加以推崇的同時,還提及一些憑藉權勢阻撓先知們傳教或加害於他們的反面人物和氏族,如法老、戈倫、禮魯特以及濫斯人、阿德人和賽莫德人等的故事。另外,還提到為逃避多神教迫害,躲進山洞沉睡三百年後重臨人間的“山洞人”(亦稱“七眠子”)的故事。《古蘭經》將這些不同時期的傳說人物用一條反對多神、信仰一神的線索加以串連,構成一個一神教的道統,而穆罕默德則是這個被認為已經中斷的道統繼承者和集大成者,他所宣傳的伊斯蘭教是對過去眾先知所奉行的宗教的恢復和繼續。
成書過程
1.記錄。啟示頒降時期,希賈茲地區雖有少數著名而重要的文獻和詩歌用文字銘刻在石頭上,但一般文學作品、演說詞和冗長的宗譜,卻靠人們的記憶保存流傳,因而早期的啟示主要是靠口傳和背誦記憶的。據記載,穆罕默德在麥加傳教時期,就有人記錄他宣布的啟示,而正式設定啟示記錄人則是在遷到麥地那之後。專司記錄者將所聽到的啟示記錄在皮革、石片、獸骨或椰棗葉肋上,同時其他人也有記錄自己所聽到的啟示的。穆罕默德去世後,記錄啟示的皮革、石片等散亂地保存在各記錄者的手中,尚未整理成冊。當麥地那的伊斯蘭政權還未來得及整理啟示的記錄時,阿拉伯半島上便發生了“叛教”事件。哈里發艾布·伯克爾等人從平息叛教的鬥爭中體會到,只有將安拉啟示的《古蘭經》保存下來,以它為思想旗幟,先知開創的伊斯蘭事業才能繼續得到發展。於是決定由曾經擔任過專司啟示記錄的栽德·本·薩比特主持其事,蒐集、整理分散的記錄,並加以核對、謄清。規定凡採納一段經文,必須有另外的文字或口頭材料作為旁證,單方的記錄不予接受。經綴輯成冊後,命名為“穆斯哈夫”(意為匯集本),交給第一任哈里發艾布·伯克爾;艾布·伯克爾去世,移交給第二任哈里發歐麥爾;歐麥爾遇刺後,由他的女兒、先知的妻子哈夫賽保管。2.統一定本。644年奧斯曼任哈里發時,伊斯蘭教已隨同阿拉伯人的遠征傳播到半島以外的廣大地區。為了向人們闡述教義,就需要有經典為根據。但在艾布·伯克爾時期匯集的“穆斯哈夫”僅有一部,並保存在麥地那,難以發揮指導各地區統一啟示的作用;而保留在人們記憶中的經文和個別人手抄的經文片斷,既不完整,也難免有錯漏;加之當時記錄經文的文字還很簡陋,同義詞又多,各部落的方言也很複雜,因而又出現了各傳抄本在編排、個別用詞以及某些詞的讀法和斷句等方面不一致的現象。此外,在遠征亞塞拜然地區的胡澤法軍隊中的敘利亞人同伊拉克人,因各遵自己的讀法而發生的嚴重鬥爭事件,震動了麥地那的當權者,使他們進一步認識到統一抄本對增進團結和宣傳教義的重要性。於是奧斯曼又指派栽德等人,以艾布·伯克爾時期蒐集起來的匯集本為依據,重行進行訂正、整理,統一《古蘭經》的內容和章次編排,並以古萊什語統一《古蘭經》文字。整理成書後,定為“標準穆斯哈夫”,亦稱“奧斯曼定本”,以區別於艾布·伯克爾時期的匯集本,並令抄出數部,除麥地那保存一部外,分送麥加、大馬士革、庫法、巴斯拉等重鎮,並宣布其他抄本一律無效,予以焚毀。至今,全世界穆斯林都通用這個定本。3.章節編排。奧斯曼定本的《古蘭經》包括114章,各章長短不一。最長的有286節,最短的只有3節。每章的長短和節次,據說是由先知通過誦讀、教讀的方式基本確定下來的。奧斯曼定本沒有採取按啟示時間先後順序編排,而是將一篇具有伊斯蘭教義綱領性的禱詞作為全經之首,將一些同當時穆斯林的宗教生活和社會生活聯繫密切的長篇編排在前,將那些闡述一神思想、譴責多神崇拜和敘述古代先知事跡的較長篇章編排在中間,而將一些早期降示的短篇置於末尾。後來,《古蘭經》的誦讀家和研究者以先知遷徙麥地那為界限,將遷徙前降示的稱為“麥加章”,遷徙後降示的稱為“麥地那章”。前者約占整個《古蘭經》的2/3,後者約占l/3。至於經文的分節,不完全是根據一段完整的意思,有些是按讀時的句讀來劃分,有些又以句尾出現詞性相同、音律和諧的詞作為分節的標誌,所以各節長短不一。由於對某些經文的分節標準有不同的主張,故對《古蘭經》節數就有近l0種不同說法,其中最少者為6204節,最多者為6666節,中國明、清兩代的穆斯林學者都採用後一說法。埃及是較早印刷《古蘭經》的伊斯蘭國家之一,它的官方版本採用庫法派的分節法,為6236節。現在巴基斯坦和沙烏地阿拉伯等國出版的《古蘭經》多沿用這種標節法,所以《古蘭經》的節數也已趨於統一。
4.改進書寫文字。《古蘭經》原用古體阿拉伯文即庫法體書寫。這種文字只有輔音字母,沒有元音及音符,讀音全靠老師傳授。然而,《古蘭經》在哈里發國家初期是唯一的宗教經典,也是唯一成書的阿拉伯語和宗教課教材。為了便於學習《古蘭經》和阿拉伯語,就必須設法改進和健全阿拉伯語的拼音和書寫。首先是伍麥葉王朝派駐巴斯拉省的總督齊亞德提出,在保持《古蘭經》原貌的原則下改進其書寫方法,並委派艾布·艾斯沃德·杜埃里從事這項工作。杜埃里遂按阿拉伯人的標準讀法一字一句地朗讀,讓助手根據他的讀音和口形給每個詞尾的字母標上元音。這種在詞尾加元音符號的方法,初步解決了阿拉伯語語法中心內容的尾變問題。但是阿拉伯語中有幾個形同音異的字母,書寫上仍不易區別,同時每個詞除了詞尾字母外其他字母仍無讀音符號,讀時還會發生錯誤。到了阿卜杜勒·麥利克任哈里發時期,伊拉克總督哈賈吉便委託奈斯爾·本·阿綏姆和葉哈雅主持解決這一問題。他們改進了杜埃里的標音,把那些讀音不同而形狀相似的字母用點加以區別。到了8世紀中葉,阿拉伯語法學家哈利勒創造出靜符、長音、疊音等符號,並改進了杜埃里標點的元音符號。隨著阿拉伯文正楷體的出現及其在官方文書中的廣泛使用,《古蘭經》文字遂由庫法體改為容易辨認和書寫的正楷體。這種文字書寫的改進過程,大約經歷了200多年,到l0世紀上半葉始由阿拔斯王朝兩個善於書法的大臣伊本·穆格萊和伊本·伊薩在博學的穆賈希德的協助下最後完成統一的書寫定本。以後,歷代《古蘭經》的研讀者,在經文上又逐漸增加了一些符號,指出每節的句讀和讀音的長短以及字母的同化,並在每章前註明本章章名、節數、降示次第等。所以當今各種版本的《古蘭經》,同當年奧斯曼定本在書寫形式上已有所不同。
啟示記錄
《古蘭經》是在二十三年(公元610——632年)的期間依照臨時發生的事件和社會發展的需要,而陸陸續續地零星啟示的。最初啟示的是:“你當奉你的能創造的主的名義而宣讀,他曾用血塊創造人。你當宣讀,你的主是最尊嚴的,他曾教人用筆寫字,他曾教人以人所未知。”(96:l-5)最後啟示的是:“今天,我已為你們成全你們的宗教,我已完成我所賜你們的恩典,我已選擇伊斯蘭做你們的宗教。”
全部《古蘭經》總計一百一十四章,穆聖在麥加傳道的期間啟示了八十六章,他遷移到麥地那後啟示了二十八章(《黃牛章》是最初啟示的),大部分是比較長的。當時為了某一件事情,或某一個問題,而啟示一節或數節,有時降示整整的一章,例如第一章和第一一二章,便是一次啟示的。穆聖每奉到啟示,立刻就傳授面前的門弟子;會寫字的,立刻就把它記錄起來;不會寫字的,立刻就把它緊記在心上,當面就背誦給他聽,看背記得正確不正確。他們再把它傳授給不在場的教友。當日,他們以學習《古蘭經》為最重要的功課,故聖門弟子多有能背誦全部《古蘭經》的。穆聖有幾位書記,專負記錄《古蘭經》的責任,如宰德(ZaidibnThabit)、阿里(‘AliibnAbiTalib)、伊本·默斯歐德(AbdullahibnMas‘ud)、武百耶(‘UbayyibnKa‘b)、歐斯曼(‘Uthmanibn‘Affan)、艾奈斯(‘AnasibnMalik)等是比較著名的。穆聖把新的啟示口授他們,他們就把它記錄在一塊皮子上,或一片石板上,或海棗樹枝上,或駝羊等的肩胛骨上。‘他們記錄《古蘭經》的時候,猶如背誦的時候一樣,穆聖指示他們這幾節應該記錄在某章的某節之後。穆聖在拜內或拜外,常常當眾朗誦《古蘭經》一章或數章,門弟子也聽熟了。因此,《古蘭經》每章中各節的次第,是穆聖在世時早已編定了的。至於各章的次第,那是聖門弟子編定的,大概是把比較長的放在前面,把比較短的放在後面,但也不一定是那樣的。因此,阿里所編排的《古蘭經》,各章的次第,是依年代的先後;又伊本·默斯歐德和武百耶所編的,各有其特殊的次第。
整理保管
穆聖去世後,《古蘭經》還沒有定本。艾卜.白克爾(AbuBakr)繼位的第二年,葉麻默(al-Yamama)戰役,能背誦全部《古蘭經》的聖門弟子,有好幾位犧牲了。歐默爾(Umaribnal-Khattab)向艾卜伯.克爾建議整理《古蘭經》,以免散佚。艾卜·伯克爾說:“使者沒有做過的事,我們怎么能做呢?”但歐默爾終於說服了他。他就使人去把宰德找來,對他說:“你是一個有才智的青年,我們對於你是毫不懷疑的;你還替使者記錄過啟示。請你把《古蘭經》蒐集起來吧。”嗣後,艾卜伯克爾又聘請了武百耶、阿里、歐斯.曼三人來協助宰德。他們四位都是替穆聖記錄啟示的,又都能背誦全部《古蘭經》他們組織了一個《古蘭經》整理委員會(在那個時候,當然沒有此類名稱),經常開會整理他們以前所記錄的啟示,以背記的資料和記錄的資料,互相校對。他們校到第九章(《以討白章》)第一二八節和一二九節的時候,只有背記的資料,卻沒有記錄的資料,後來,費了很大的工夫,在艾卜·胡宰默(AbuKhzaimaibn‘Aus)的家裡找到了記錄的資料,他們才放著筆。第三三章(《艾哈薩卜章》)第二三節的記錄資料,也是費了許多工夫,才由胡宰默(KhuzaimaibnThabit)的家裡找出來的。他們把全部《古蘭經》整理起來,交給艾卜·伯克爾保管。他去世後,歸歐默爾保管。歐默爾去世後,歸他的女兒聖妻哈福賽(Hafsabint‘Umar)保管。
統一流傳
回曆二十五年(公元六四五———六四六年),敘利亞和伊拉克的穆斯林在亞美尼亞和阿塞爾拜疆戰役中曾為《古蘭經》的讀法而發生爭執,侯宰斐(Hudbihibnal-Yamani)目擊這種情形,感覺不安,返回麥地那後,報告哈里發歐斯曼,並且建議說:“在這個民族象猶太教徒和基督教徒樣分裂之前,你趕快設法挽救吧。”歐斯曼就派人去對哈福賽說:“請你使人把《古蘭經》的資料送來給我們,讓我們抄錄幾部,然後送還你。”歐斯曼命宰德、伊本·左丕爾(*bd-ullahibnZubair)、賽義德(Sa‘idibnal-‘Asi)、阿卜杜拉赫曼(‘Abdurrahmanibnal-Harith)等人謄寫了好幾部。宰德是麥地那人,其餘的都是麥加的古來氏人(Quraish),歐斯曼對他們說:“倘若你們為《古蘭經》的詞語而與宰德的意見不一致,那么,你們照古來氏人的方言抄寫吧。因為《古蘭經》是依他們的方言而啟示的。”他們通共抄了七部,一部保存在麥地那,其餘的分寄麥加、大馬士革、葉門、貝海賴尼、庫法、百索拉等地。歐斯曼下令把其它的抄本一概焚毀。歐斯曼下令抄寫的《古蘭經》,稱為定本(al一Mushafal-Imam),或歐斯曼本(Mushaf‘Uthman),現在通稱歐氏本(al-Mushafal-"Uthmani)。現在全世界通行的《古蘭經》,只有這種定本,這是歐斯曼對於伊斯蘭教最大的貢獻。
影響地位
《古蘭經》既是一部宗教經典,也是第一部韻體散文形式的阿拉伯文獻,在阿拉伯思想文化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由於它的內容直接反映了7世紀初發生於阿拉伯半島並對後來阿拉伯民族發展有著深遠影響的一場偉大社會變革,故又是研究穆罕默德和伊斯蘭教以及當時半島社會情況極重要的歷史文獻。阿拉伯語《古蘭經》是帶韻的散文,語言凝鍊,節奏明快,鏗鏘有力,其語言辭藻和表達形式,至今仍被奉為阿拉伯文學的典範。該經中的某些命題和典故,一直是伊斯蘭教和阿拉伯文學的創作題材。由於《古蘭經》在語言文字上的權威性,使阿拉伯語得以統一和規範化,這對散居於許多不同國家的阿拉伯人維護其語言和心理上的統一,曾經產生過巨大作用。《古蘭經》的哲理是伊斯蘭教義學和阿拉伯哲學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法制思想和道德規範,成為中世紀以來伊斯蘭國家當權者經世治國的依據。歷史上,伊斯蘭國家的人民也曾以《古蘭經》的有關內容為思想旗幟,進行反對封建專制和外來侵略的鬥爭。在中世紀,圍繞《古蘭經》,形成了經注學、古蘭學、誦經學等專門學科。穆斯林學者曾寫過不少介紹、評價和讚頌該經的專著;西方文藝復興運動後,不少的社會科學家、文學家以及近代的一些東方學家,對《古蘭經》也進行研究,相繼發表過評論,肯定了它在阿拉伯一伊斯蘭文化史上的影響和地位。
貢獻
《古蘭經》在阿拉伯文學史上占一個最高的地位,一千三百年以來,《古蘭經》是阿拉伯語文的典範。
阿拉伯半島,原是一個偏僻的地方;阿拉伯人,原是一個無名的民族;阿拉伯語文,原是無地位的。在《古蘭經》以前,阿拉伯人並無書籍;雖有很多的詩歌,然而都是非常鄙俚非常淺薄的,不過歌詠酒色,描寫掠奪,嚴格地說起來,不得稱為文學。有了《古蘭經》以後,阿拉伯人才有文學,阿拉伯語文才成為一種有力量的語文。隨著阿拉伯民族的發展,《古蘭經》傳播到亞非歐三大洲上,對於許多民族的文學史,發生了很大的影響。
司騰迪斯博士(Dr.steingass)說:我們可以問一問自己:假若沒有《古蘭經》阿拉伯語文會呈一種什麼狀態呢?這不是一種徒然的冥想。阿拉伯語中曾經出現過許多寫實的和浮誇的優美的詩歌,但那些詩歌,大部分是保存在人民的記憶中的……。而且詩歌不是與文學相等的……。阿拉伯人分為許多部落,永遠互相殘殺;他們的各種不同的方言,使他們更趨於分離;詩歌是追隨著部落的,阿拉伯民族,勢必分為很多的宗族,各族有各族的詩人,他們歌詠愛情和戰爭的詩歌,現在一般冒險的旅行家,還能加以採訪的……。
但《古蘭經》對於推動阿拉伯文學的發展所採取的策略,不僅是綜合一種方言,而賦予它一種語言所必具的力量,同時使記載成為必需的事情。而且《古蘭經》的結構,對於這個發展曾提供了兩個絕對必需的因素,就是在已有的詩法上增加修辭和斯文的要素……。
但穆罕默德對於為自己的人民創造一種文學,還做了一件更偉大的,更有決定性的工作。在《古蘭經》內能支配回教徒公私生活的篇章里,他曾創了一種散文體,那種文體將永遠成為最優美最純潔的文學作品的典型。
挑戰
《古蘭經》不僅是一部宗教經典,同時又是阿拉伯語言文學的巨著,文辭優美,風格凝重,它在語言文學方面的成就和價值是無可比擬的,其高超的修辭藝術、獨特的藝術形式、振聾發聵的語言魅力,都是無可企及的。文學界所公認的人類歷史上文學價值的最高體現,是人類無法超越的。《古蘭經》向世人宣布:無論阿拉伯人或非阿拉伯人,如果懷疑《古蘭經》,他們都可以擬做整部《古蘭經》或其中的十章,或其中的一章。這種挑戰以及人類的無能擬做就是證明《古蘭經》是安拉啟示的偉大證據。的確,《古蘭經》的妙文深受歷代東西方文學家的讚嘆。德國偉大詩人歌德曾模仿過《古蘭經》的文學體裁,但沒有成功。阿拉伯人的雄辯的修辭家、傑出的演說家、著名的詩人聽到《古蘭經》後,因《古蘭經》的雄辯修辭而張口結舌,折服於《古蘭經》的辭章,他們的詩人,驚奇不已,目瞪口呆。詩人的詩意、演說家的靈感都消失得無影無蹤。所有的修辭和雄辯面對《古蘭經》的雄壯不復存在了。如當時一位反對先知的文人沃利德·本·穆厄伊爾感嘆地說:“指安拉發誓,我從穆罕默德那裡聽到的,既不是人類的語言,也不是精靈的語言。它甘美而典雅,豐富而磅礴!”.
關於這種挑戰《古蘭經》的方式先是要求阿拉伯人擬作整部的與《古蘭經》相似的著作。《古蘭經》說:“你說:你們拿來發自安拉的,比它倆更能引導人的經典吧!如果你們是誠實的,我就跟隨它。如果他們沒有應答你,那么,你當知道:他們只是追隨自己的私慾,誰比無有發自安拉的引導,且追隨自己的私慾之人更迷誤呢?的確,安拉不引導不義的民眾。”(28:49,50)阿拉伯人為此而張皇失措,不知怎樣才能擬作類似的經文,他們企圖回擊這種挑戰,然而卻無能為力。因此,我們又看到了《古蘭經》夜行章中曉喻他們說:他們絕不能擬作,甚至人類,精靈全部聯合起來,也無能夠擬作類似《古蘭經》的經文。安拉說:“你說:如果人類和精靈聯合起來擬作類似《古蘭經》的經文,他們絕對不能擬作出來。即使一部分幫助一部分也不能。”(17:88)對此《古蘭經》對他們的挑戰又讓了一步,不要求擬作整部的《古蘭經》。只要求他們擬作十章《古蘭經》。呼德章中說:“不然,他們說:他編造了《古蘭經》。你說:你們編造類似《古蘭經》中的十章來,如果你們是誠實的。你們可以召喚你們能召喚的人來幫助,如果你們沒有應答,你當知道:那《古蘭經》只以安拉的本知而降示的,只安拉是受崇拜的主,你們順從了嗎?”(呼德章:13、14)然後,《古蘭經》又做了一次讓步:要求他們擬作一章類似《古蘭經》的經文。這是最嚴厲的挑戰了。安拉說:“如果你們懷疑我降示給我的僕人的經典,那么,你們就擬作類似的一章吧!如果你們是誠實的,你們除安拉外,號召你們的證人吧!如果你們未曾這樣做,其實,你們絕對做不了,那么,你們就當提防火獄——它的燃料是人和石頭,為不信道者所備下的。”(2:23、24)
這並不是人的判決。因為對於智者發出的這種挑戰,“你們擬作…..”、“你們拿來……”象是強制性的一樣,強制的事情是難的,是不可能的。因為,少有理智者都會認為大地上不可能沒有類似他的強者。阿拉伯人聽到了挑戰的經文,那經文在他們之間宣傳,他們也互相轉告,然而面對《古蘭經》的這種挑戰,越發顯示出了他們的軟弱和無能,他們只得承認,他們無能應戰。歷史變遷,代代更替,每個時代的博學家、文學家、雄辯家、批評家、著作家,卻不得不招認自己的無能,承認自己無法達到《古蘭經》的那種修辭法及其雄辯。至今無人應戰。
科學內容
古蘭經有很多科學知識,下面列舉一些:
一、我用水創造一切生物。難道他們不信嗎?(21:30).現代科學證明生命起源於水。
二、你見群山而以為都是固定的,其實群山都象行雲樣逝去。...(27:88).雲本身不會動.是風使它動,山本身不會動,是地球使它動(地球自轉).
三、難道我沒有使大地如搖籃,使山巒如木樁嗎?(78:6--7).地質學已證明山在地表下有深根。“山擁有深根”的理論是在十九世紀末才提出的。
四、你看大地是不毛的,當我使雨水降於大地的時候,它就活動和膨脹,而且生出各種美麗的植物。(22:5)現在已經知道土地有一種浸水組織,當下雨時,縫隙中的空氣被水取代,使土粒隆起.
五、真主欲使誰遵循正道,就使誰的心胸為伊斯蘭而敞開;真主欲使誰誤入迷途,就使誰的心胸狹隘,(要他信道),難如登天。(6:125)如今已經知道一個事實:高度愈高,氣壓愈小,可供需求的空氣數量也愈少,而就更難於呼吸了。
六、或如重重黑暗,籠罩著汪洋大海,波濤澎湃,上有黑雲,黑暗重重疊疊,觀者伸出手來時,幾乎不見五指。真主沒有給誰光明,誰就絕無光明。(24:40)海洋底下1000米以下則完全沒有光線。觀者若處於其中,將伸手不見五指。人類也無法獨立在海洋的暗深區(200米深)生存。
七、我確已用泥土的精華創造人,然後,我使他變成精液,在堅固的容器中的精液,然後,我把精液造成血塊,然後,我把血塊造成肉團,然後,我把肉團造成骨骼,然後,我使肌肉附著在骨骼上,然後我把他造成別的生物。願真主降福,他是最善於創造的。(23:11-14)這些經文詳細確切的敘述了胚胎生長的過程。
八、他們問你月經的(律例),你說:“月經是有害的,故在經期中你們應當離開妻子,不要與她們交接,直到她們清潔。當她們洗淨的時候,你們可以在真主所命你們的部位與她們交接。”真主的確喜愛悔罪的人,的確喜愛潔淨的人。(2:222)現代科學證明月經期間的房事對女人的身體有損害。
九、他在大地上安置許多山嶽,以免大地動盪,而你們不得安居...(16:15)現代板塊構造理論也支持山可以起到穩定地球的作用。
數字奇蹟
近年來,有人把《古蘭經》的原文譯成代碼輸入電腦進行分析,結果發現了許多令人驚嘆不止的奇蹟。
《古蘭經》的第一句是話是19個字母組成的;《古蘭經》的“名”在經中共出現過19次;“安拉”一詞在《古蘭經》中共出現過2698次,這個數是19的142倍;“大仁的”這一詞出現過57次,它是19的3倍;“大慈的”這一詞出現過114次,它是19的6倍;
《古蘭經》中共提過285個數目字,而285恰是19的15倍;
全部《古蘭經》共有114章,114這個數是19的6倍;
《古蘭經》第96章從頭到尾,整章由19節經文組成;
《古蘭經》中提到的285個數字,把每個數目字所包含的數目加起來,他的和為174591,這個數等於19的9189倍;《古蘭經》第50章第一節是用“戛弗”這個字母開頭的,這個字母在這一章里共出現57次,57是19的3倍;第68章第一節是用“怒呢”開始的,這個字母出現133次,這個數也是19的倍數(7倍);
第7章、第19章、第38章,這三章的章首皆用“薩德”這個字母開始,而這個字母分別在這三章中都各出現152次,每次都是19的8倍;……
許多人對這些事實進行了驗證和核查,結果發現皆是如此,毫無例外。《古蘭經》和19這個數字有如此密切的關係,其原因何在,任何人也不能做出答覆,對於今天的人類來說,這仍然是個謎。
評論
讀者應該對於《古蘭經》的真相,有一個比較正確的的認識,放在下面征百機位歐洲作家比較客觀的評論。
賽爾說:《古蘭經》的文體,通常是優美且流利的……。在許多地方,尤其是在描寫上帝的尊嚴及其德性的地方,《古蘭經》的文體,是莊嚴而且堂皇的,它能迷惑聽眾,連穆罕默德的敵人,也有承認真魔力的,由此可以想見他的成功到了什麼程度。
巴麥說:阿拉伯最優秀的作家,對於阿拉伯文學的功績,絕沒有能與《古蘭經》相提並論的,我們對於此點,並不覺得驚奇。
雷因說:麥加初期的啟示中包含著一個偉大的宗教中最崇高的教義和一個大偉人心中最純潔的德性。
歌德說:《古蘭經》是百讀不厭的,每讀一次,起初總覺得它更新鮮了,不久它就引人入勝,使人驚心動魄,終於使人肅然起敬,其文體因內容與宗旨而不同,有嚴正的,有堂皇的,有威嚴的——總而言之,其莊嚴性是不容否認的……。這部經典,將永遠具有一種最偉大的勢力。
司騰迎斯博士說:我們有理由說:《古蘭經》是最偉大的典籍之一。其中宣布關於上帝獨一的最高真理的文辭,是威嚴且典雅的;描寫人類因順從或違抗上帝的意旨而受報應的文辭,是借高音的旋律而引動一個富有詩才的民族的想像的;屢次對使者(穆罕默德)加以鼓舞和安慰的文辭,是觸動那個民族的樸素的——幾乎是天然的——熱誠的。再加上對他所教導的人民的一個嚴厲的警告,並且敘述古代若干先知的事跡。日常生活在公私各方面與這新宗教的教義相協調的時候,《古蘭經》的語言,很能適應日常生活的需要。
因此,作為一種文學產品的《古蘭經》,其功績或許不可用富於主觀主義和唯美主義的、先人為主的格言去加以衡量,而應當用它對於穆罕默德同時代的人和他的同鄉人所生的效果去加以評定。它很有力量地、使人深信地對一般聽眾的心靈講話,而將許多離心離德、利害衝突的部落鑄造成一個結實的、組織完密的民族,並且以許多高尚的觀念去鼓舞他們,那些觀念,與直到現在還統治著阿拉伯人意識的一般觀念比較起來,真有天訓之別,再加上《古蘭經》文體的美妙,故能將許多野蠻的部落改造成一個文明的民族,而將一種新的緯線織人歷史的舊經線之中。
繆義爾說:有史以前,麥加和整個的阿拉伯半島,早已沉面於精神的麻痹之中,猶太教、基督教或哲學的探討,都只有微弱的和暫時的影響,對於阿拉伯人的意識,不過象微風掠過安靜的湖面,處處吹起了漣確,下面的水,仍然保持其原來停止和寂靜的狀態。阿拉伯人浸沉於迷信、殘忍、邪僻……之中。他們的宗教,是一種粗野的偶像崇拜;他們的信仰,是對於鬼神的迷信的恐怖……。回曆紀元(公曆622年)前十三年,麥加是死氣沉沉地處在這種惡劣的情況之下。那十三年的工夫究竟引起了什麼變化呢?……猶太教的教義,早在麥地那震動當地人的耳鼓;然而他們聽見了這位阿拉伯的先知驚心動魄的聲調,才從酣睡中覺醒過來,並且突然地跳進一種又新鮮又熱烈的生活之中。
這件奇蹟發生之前,要想在世界上找一個比阿拉伯人更渙散的民族,是很困難的。有一個人站起來,借著他自己的人格和他所宣稱的上帝的引導,居然實現了一件不可能的事——就是把這些好戰的因素統統聯合起來。”
司密斯說:這是穆罕默德所宣布的唯一的奇蹟——他自己所謂“永久的奇蹟”,這確是一件奇蹟。
赫什斐爾說:曾經野蠻的阿拉伯人,由伊斯蘭教迅速地跨進文明的境域,其開化之速,是同等級的任何民族所不及的。就說服的力量、文辭的動人、結構的奇妙這三方面而論,《古蘭經》是不可及的。回教世界上,科學的各部門,都有過奇異的發展,這也不能不歸功於《古蘭經》。
現存抄本
近日從青海省文物局獲悉,由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縣街子清真寺保管的我國現在年代最早的手抄本《古蘭經》,目前已由南京博物院專家成功修復,青海省有關部門正在向國家文物局申報將其列為國寶級文物。
循化撒拉族自治縣是我國少數民族撒拉族聚居地。據歷史傳述,撒拉族的祖先來自土庫曼斯坦共和國的馬雪州撒爾赫斯地區。700多年前,撒拉族的祖先由於不堪忍受派系鬥爭,從遙遠的中亞向東遷徙,最後定居在今天的特化縣街子鄉。這部《古蘭經》便是撒拉族祖先當年從中亞帶來的,一直被撒拉族人民視為歷史的見證和傳世之寶,也是世界上保存完整,最古老的《古蘭經》手抄本之一。
由於這部的《古蘭經》長期以來一直存放在街子清真寺里,風化、風蝕非常嚴重,很多地方的字跡已經模糊不清。經國家文物局批准,2006年10月,由中國紙質文物保護修復權威專家,南京博物院文物保護技術研究所所長領銜的南京博物院“青海循化《古蘭經》修復小組”負責,對這部《古蘭經》就地實施保護修復,成功地完成了保護工作。
手抄本
國家級文物。現珍藏於街子清真寺內,距縣城6公里處,距青海省西寧市147公里,是伊斯蘭教的根本法寶,是全世界穆斯林的行動綱領,它不僅是撒拉族世代珍藏的傳世之寶、伊斯蘭國珍寶,也是全世界的瑰寶。相傳700多年前,撒拉族先民尕勒莽和阿合莽牽1峰駱駝,馱著故鄉的水、土和1本《古蘭經》,離開撒馬爾罕舉族東遷,最終定居今循化縣境。所帶來的水和土現已無存,但《古蘭經》至今保存完好。這部珍貴的《古蘭經》共有30卷,分上下兩函裝,函封犀牛皮,其面壓有精美的圖案,每冊封面為天藍色絲綢精製,全書共681頁,正文墨寫,書寫工整,字型渾厚,校勘精細,外用絲綢裹纏,裝在一個約0.6米長的長方形抽屜木箱裡。由於它是先民東遷所帶之物,虔誠信仰伊斯蘭教的撒拉族視其為寶,並為全族人所珍愛。
歷史上,這本經典歸世襲的“尕最”(也稱總掌教,其職責是執掌宗教法規和監督宗教儀式的執行,是宗教法庭的總法官)保存。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尕最”制度雖被取消,而《古蘭經》仍保存在“尕最”後裔手中。由此《古蘭經》曾幾經易主。根據廢除“尕最”制度後,甘肅臨夏馬安良仗勢奪走《古蘭經》,震撼撒拉八工。馬安良返回臨夏途中,突然狂風不止,雷雨交加,天昏地暗,伸手不見五指,使他無法翻越達里加山,只得返回循化將《古蘭經》還給撒拉人。後來又被馬步芳奪走,將其置於“回族教育促進會”。解放後,黨和人民政府歸還給循化,照舊保存在“尕最”後代家中(1958年前由尕最後代街子鄉農民韓五十八老人保存)。
1954年,這部《古蘭經》被送往敘利亞參加國際展覽會,在伊斯蘭中產生很大反響,盛讚這是今世少有的珍本,展覽會後,國家主辦單位仍送歸原主,現用裹纏絲綢料和精緻的木箱為當時因參展所置。
1958年,宗教制度改革時曾出現焚燒經典等“左”的錯誤,循化地區也不例外。為使這部經典免遭厄運,當時在循化的撒拉族社會歷史調查組,建議省委統戰部以參加國慶十周年民族展覽的名義將這部《古蘭經》送往民族文化宮加以保護。此後20年無人敢於提及。1979年在西寧召開的《撒拉族簡史》初稿討論會上,反映撒拉族人民欲尋《古蘭經》的願望。當《光明日報》駐青海記者陳宗立同志得此訊息後,於1980年2月28日《光明日報》第1054期《情況反映》欄上以《青海省循化撒拉族人民要求歸還》為題,呼籲有關部門協助查找。同年5月,陳宗立同志親自到北京民族文化宮,在有關人員的配合下,終於在地下藏書室找到這部《古蘭經》。1982年,循化縣人民政府派專人去北京接收並存放在街子清真大寺至今。
有關專家學者認為,這部《古蘭經》不僅對研究撒拉族的來源、歷史具有重要價值,而且對研究整個伊斯蘭教具有重大意義,是寶貴的文化財富之一。為此,《人民日報》曾於1982年1月3日介紹稱:“這部阿拉伯文手抄本《古蘭經》相傳明洪武三年傳入我國,這種年代久遠版本珍貴的《古蘭經》世界上僅存三部。”
阿合莽和尕勒莽拱北:街子清真寺寺院對面是先祖阿合莽和尕勒莽的拱北(先賢墓冢)是由雕刻大型花卉圖案的青磚圍牆組成,長7.10米,寬6.25米,高3.3米,兩棵枝繁葉茂的老榆樹從兩拱北分別長出,披蔭一方。“拱北”與街子清真大寺,駱駝泉渾然一體,互為映襯,真是“白駝映泉泉更美,亭榭飛花花復芳”,每年前來遊覽觀光,科考的國內外遊客絡繹不絕。
漢譯版本
伊斯蘭教自7世紀中葉傳入中國至明代的近10個世紀中,《古蘭經》既沒有阿拉伯文印本,也沒有漢語譯本,只是手抄經文予以流傳。其因有二:一、尚未出現兼通阿拉伯文和漢文學者從事譯經工作。二、《古蘭經》系阿拉伯文“降示”的經典,用其它文字譯經難以表達經文的真諦奧義,故怕失去伊瑪尼(信仰)不敢譯經。隨著伊斯蘭教的發展,通漢語的廣大穆斯林迫切要求以漢文講經、解經,了解經義。後清真寺經堂教育興起,由經師用經堂語解其大義,口傳心受。同時一些兼通阿文的經師和學者開始了譯經的嘗試。從17世紀至今,中國的譯經活動,經歷了不同的發展階段,大致可分為抽譯(編譯)、選譯、通譯合全譯4種類型。
(1)抽譯。約在17世紀初至18世紀前半葉,清初一些兼通中阿文的穆斯林學者,在其漢文譯著中,因探本溯源、引經據典之需要而引述《古蘭經》中的有關章節,曾抽譯過經中的片斷文字,如王岱輿所撰《正教真詮》,自稱“其中道理悉本尊經”,馬注所撰《清真指南》中,稱他“纂輯真經,抽譯切要”。劉智所撰《天方典禮》及《天方至聖實錄》等譯者中,偶或引用《古蘭經》中的局部內容,出現過片斷漢譯文字。其中第1和第112兩個較短的章,僅寥寥數語,其餘摘譯文字更短。譯述者均持慎重態度,多認為天經奧義神妙,不敢貿然揣譯,唯恐“涉偽詞以背主”,僅限於意譯或轉述。因此,抽譯段落極少。
(2)選譯。約在18世紀後半葉至20世紀初,中國穆斯林中廣泛流傳一種《古蘭經》阿文選本,名為《海特姆?古拉尼》(簡稱《亥聽》或《十八個蘇賴》等),主要是選輯了《古蘭經》首章,第2、3、9、各長章的若干節,第36、68兩個篇幅中等的章,以及第86、87、93、94、97、99、102、103和105~114等18個短章(共涉及24章),作為精讀常誦的選本。以此為藍本的漢譯本可分為兩類:一是音譯本,使不懂阿拉伯文的穆斯林讀者據漢字注音拼讀,如1882年刻本《漢字赫聽》,稍後又有《赫聽真經》;另一類是譯註本,除對音外,附有經堂語之譯文與注釋,如1866年出現的《經漢註解赫聽》。20世紀以來,屬於此類選譯本的由馬魁麟、楊德源、馬聯元、楊敬修、李廷相等人的《寶命真經》、《天經譯解》、《古蘭經選》等。上述選譯本,起初多半是用經堂語翻譯,有的則在漢語辭彙中夾有阿拉伯文譯音的辭彙,對以後的譯經活動有一定的影響。
(3)通譯。19世紀末葉,馬復初開始按《古蘭經》卷次試行通譯,據傳已完成20卷,原稿毀於火災,倖存者是前5卷,已付印問世,名為《寶命真經直解》。20世紀以來,通譯嘗試者也由局部譯本問世,如上海《回教學會月刊》發表過哈德成、伍特公、沙善余等用文原文翻譯的《古蘭經》3卷,張秉?譯出版過前兩卷韻譯本。此外,由李宗慶口述、成達師範師生筆錄的經堂語譯本雖未正式出版,但原稿受到珍藏,並有附印本被保存。以上通譯本,廣大讀者雖未見到全貌,但已表明通譯全經的工作早已開始。為適應穆斯林需求,通譯本已成為譯經活動發展的必然趨勢。(4)全譯。從20世紀20年代至80年代的60多年間,《古蘭經》的全譯本陸續刊刻出版,包括下列9位譯者的11種全譯本問世。有李鐵錚的《可蘭經》,姬覺彌的《漢譯古蘭經》,王靜齋的《古蘭經譯解》甲、乙、丙3種譯本,劉錦標的《可蘭經漢譯附傳》,楊敬修的《古蘭經大義》,時子周的《古蘭經國語譯解》,馬堅的《古蘭經》,林松的《古蘭經韻譯》,仝道章的《〈古蘭經〉中阿文對照詳釋本》。
在漢譯《古蘭經》中,馬堅通譯本,是孕育過程甚長、準備階段很久、公開發行量最多、社會影響面最廣的一部。它雖然出版較遲,按問世順序是第七位譯者翻譯的第九種譯本,但從1981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初版於北京以來,已流傳全球;沙烏地阿拉伯的法赫德國王古蘭經印製廠,還在麥地那加上原文大量印製了對照本。廣大穆斯林民眾,多引用它的譯文;學術界有關論著中介紹《古蘭經》內容,也多以此譯本為依據。
中麥加章和麥地那章之分
《古蘭經》有麥加章和麥地那章之分.即先知遷都前頒降的,統稱麥加章,遷都後頒降的,統稱麥地那章,這是以時間為劃分標準的.還有以空間為劃分標準的,即不論遷都前後,只要是在麥加頒降的,統稱麥加章,在麥地那頒降的,統稱麥地那章.麥加章和麥地那章各有不同的特徵.
麥加章的特徵
1,一般來說,麥加章的篇幅較短,且內容著重於信仰和思想問題。
2,多用“眾人啊!”(ياايهاالناس)號召的章,便是麥加章。
3,多用“坎倆”(كلا)一字來警告的章,便是麥加章。
4,除“黃牛章”和“儀姆蘭的家屬章”外,凡以單字母開頭的章,便是麥加章。
5,凡叩頭處多的章,便是麥加章。
6,除為更正猶太教和基督教對過去一些先知的錯誤思想而頒降的外,凡講述歷代先知和先民的故事的,便是麥加章。
7,凡有發誓的經文,便是麥加章。
8,凡與多神教徒進行辯論的,便是麥加章。
麥地那章
1,一般來說,麥地那章的篇幅較長,且內容著重於法律法規和社會制度.然而,麥地那章至少要占全部《古蘭經》的11/3,其經文的節數為1456節,至少要占全部《古蘭經》節數的1/4。比如,“戰利品章”和“眾詩人章”,前者是麥地那章,其節數為75節;後者是麥加章,其節數為227節,兩章都是《古蘭經》的組成部分,可是節數的長短大不相同。
2,麥地那章多用“信道的人們啊!”(ياايهاالذينامنوا)號召。
3,麥地那章,確用過七次“眾人啊!”(ياايهاالناس)號召。
1)“眾人啊!你們的主,創造了你們。”{黃牛:21}
2)“眾人啊!你們可以吃大地上所有合法而且佳美的食物。”{黃牛:128}
3)“眾人啊!你們應當敬畏你們的主。”{婦女:1}
4)“眾人啊!使者確已昭示你們從你們的主降示的真理。”{婦女:170}
5)“眾人啊!從你們的主派遣來的明證確已來臨你們。”{婦女:173}
6)“眾人啊!如果真主意欲,他就毀滅你們這些人。”{婦女:133}
7)“眾人啊!我確已從一男一女創造你們。”{寢室:13}
4,凡講述戰爭的經文,便是麥地那章。
5,凡講述偽信者的情況、特徵、及其折本的經文,便是麥地那章。
6,凡以更好的方法與有經之人進行辯論的經文,便是麥地那章。
尾語
《古蘭經》是伊斯蘭教的重要經典作品。
憑著這部《古蘭經》,穆罕默德在二十三年之中把一盤散沙似的阿拉伯人鼓鑄成一個極其堅強的民族。憑著這部《古蘭經》,阿拉伯民族在百年之中解放了亞非歐三洲上被羅馬帝國和波斯帝國所奴役的幾百萬人民。後來,他們創造了燦爛輝煌的文化,引起了歐洲各國的文藝復興。阿拉伯人為了使新入教的各民族和自己的子孫能正確地了解《古蘭經》經義,而草創阿拉伯的文字學、文法學、修辭學、聖訓學、教律學、法理學、教義學,並且記載穆罕默德的遺教,以及阿拉伯的民間歌謠、傳說和故事。因此,阿拉伯語文的學科和伊斯蘭教的學科,都是以《古蘭經》為中心的。故《古蘭經》在阿拉伯文學史上,在伊斯蘭文化史上,都占一個極其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