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核取向法概述
稽核取向法是對各種方法綜合的創意程式法。
稽核取向法的基本操作程式為:
(1)稽核問題。
圍繞企業形象建設方面的問題展開調研,並將發現的問題進行分類分析,做出一份比較詳細的問題稽核表,表中所列問題須做問題產生的原因說明,然後將此表發給CI設計人員和有關專家,徵求意見,補充修正。
(2)列舉期望點。
將CI系統創新的希望和要求列舉出來,形成目標系統。CI項目主持人可將希望點列出,供設計人員參考。
(3)開發設問。
根據所列問題與期望,CI項目主持人應儘可能提出較有啟發性的設問,例如:
第一,舊有的識別標記是否可以繼續沿用?那些需要改造和創新?
第二,其他導入CI的企業碰到同類問題時是如何處理的?成敗的原因?最好能有實物和照片等資料進行實證分析。
第三,再設計中什麼可供參考借鑑?準備如何變形?變形的依據是什麼?
第四,設計中是否可進行微調,就能收到點石成金的效果?如擴大、縮小、變形、變色、重組等。
第五,是創新,還是雷同?
對於諸如此類問題的設問,可以刺激人們進行思考,完善創意。
(4)擇優錄取。
設計人員要在同一創意的原則下設計出相似或相反的幾套方案來供選擇,如可在形狀上與色彩上提供一系列變體設計,從而具有可選擇性。
參考文獻
馮雲廷、李懷.《企業形象:戰略、設計與傳播》[M]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