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縣地方稅務局

稷山縣地方稅務局位於稷峰東街51號,組建於1994年,現內設5股2室,下設6個基層稅務所、3個直屬局。

機構介紹

該局共有幹部職工101人,擔負著全縣2500多戶國有、集體、私營、股份制和個體工商戶的稅收管理工作。先後被縣委、縣政府授予“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先進單位”,被運城市授予“文明單位”、“文明單位標兵”,被山西省授予“依法治理先進集體”、“文明和諧單位”。

主要工作職責

1、各項稅款徵收。
2、規費徵收
3、罰款及滯納金徵收。
4、完成縣委、縣政府下達的招商引資任務,做好新農村建設幫扶工程工作。立足本職,服務全縣經濟社會。
5、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工作。

服務承諾內容

1、地稅人員保證做到廉潔奉公,嚴格執法,秉公辦事,認真履行《征管法》賦予的權力和義務。
2、地稅人員在工作期間不準飲酒,保證做到全員在崗,各個環節辦事暢通,確保對納稅人申請辦理的各項涉稅事宜隨時受理,並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完畢。
3、地稅人員保證做到對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實行“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務,對手續齊全符合規定者,10日核心發稅務登記證件。
4、地稅人員保證對申請領購發票或代開發票的納稅人,經審核手續齊全符合規定者,做到隨時開具發票。
5、地稅人員保證做到不利用職權在納稅戶中“吃、拿、卡、要、報”。
6、地稅人員保證做到不利用職權向納稅戶借用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及其它財物,不向納稅戶賒 欠任何錢物。
7、地稅人員保證做到依法治稅、依率計征、不違反規定隨意擴大徵收範圍或提高徵收標準,不巧立名目亂收費、亂罰款。
8、地稅人員保證做到不違反規定對納稅人進行檢查或扣押商品貨物,地稅人員進戶檢查時,必須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否則納稅人有權拒絕檢查。
9、地稅人員保證做到對各項稅務優惠政策,尤其是對下崗人員再就業的有關優惠政策,及時公布、廣泛宣傳,對符合規定條件者,在期限內落實到位。
10、地稅人員保證做到工作期間,著裝上崗,熱情服務,禮貌待人,使用規範文明用語、最大限度地為納稅人及社會各界提供文明優質服務。
11、涉及本單位信訪事項10日內辦理完畢。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