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效先

程效先

程效先,男,漢族,1958年出生,安徽渦陽人。在職大學學歷,中共黨員。曾任安徽亳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6年6月23日,以涉嫌受賄罪,依法逮捕。 2017年9月30日一審獲刑7年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曾任安徽亳州市紀委副書記;

亳州市監察局局長;

亳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4月15日,據安徽省紀委訊息:安徽省亳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程效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逮捕

2016年6月23日,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安徽省亳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程效先(副廳級)決定逮捕。

一審判決

2017年9月30日下午,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亳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程效先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程效先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對受賄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1年至2016年,被告人程效先先後利用擔任亳州市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亳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便利,在案件處理、項目征遷、項目開發補償、企業參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要並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211萬元、澳元5.2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程效先行為已構成受賄罪。程效先以出書為由拉贊助索取的50萬元系索賄,具有法定從重處罰情節。鑒於程效先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積極退贓,依法酌情予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程效先表示考慮後再決定是否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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