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國飈

程國飈今年39歲,2008年他為“稱霸”西樵鎮大同,牟取非法利益,招集一些社會閒散人員。為清除異己獨攬市場,他命人掀起一輪刀光劍影,手持霰彈槍打傷對手;為占有魚苗交易生意,僅有國中文化的他竟然想到了“鴻門宴”;為顯示自己勢力,他在打砸完別人的網咖後,還叫百餘人帶上白手套,在民警中隊門前遊行……2010年10月8日,程國飈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六宗罪”,被佛山市南海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6年。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程國飈今年39歲,說起他的“發家史”,還要追溯到2008年。那一年,他為“稱霸”西樵鎮大同,牟取非法利益,招集一些社會閒散人員。為壯大勢力,他們還先後雇養了來自廣東雲浮、廣西博白的“馬仔”,迅速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
在組織里,程國飈有最高決策權和指揮權,指派專人負責組織的財務登記、現金收支等,又將地下賭場、收取“保護費”、廢品收購、魚苗交易分派給骨幹成員各自負責,非法聚斂資金用以維持組織的運作。

犯罪事跡

持刀圍攻對手槍傷三人
2008年4月的一天中午,為打壓異己勢力,程國飈糾集了被告人程燃江等數十人先後去到西樵鎮大同戴家村口,在被害人冼某經營的兩間網咖內,持鐵錘、大砍刀和鐵水管對網咖內的電腦、自動麻將台、門窗玻璃等進行打砸。
2009年2月,程國飈在西樵鎮大同柏山村路口開辦了聯恆廢品收購店,為了趕走在附近經營廢品收購店的李某,在當月19日16時許,程昌廣帶人將一輛麵包車堵在李某店門口,李某叫來親友防備對方鬧事。
很快,程國飈便叫上了約30人帶同砍刀和鐵水管前來,持大砍刀、鐵水管等追打對方的人員,團伙成員中還有人持一支霰彈槍朝廢品店內連開3槍,店內有3人當場受傷。
程國飈還派廣西成員分成小組,開機車在西樵大同四處巡邏,以威脅、恐嚇等手段驅趕收買廢品人員到聯恆廢品收購店交易。
為搶占市場辦“鴻門宴”
為了占有魚苗交易生意,僅有國中文化的程國飈,竟然還效仿古人來了招“鴻門宴”。
據了解,一直以來,西樵、九江一帶的魚苗交易都是在九江鎮梅圳的九江魚苗交易市場進行,買賣雙方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2009年3月,程國飈出資在西樵鎮樵九路大同橋旁建成大同魚苗交易市場。該市場只提供一塊空地給魚苗交易,從中收取每輛交易車輛100元或200元的場地費。
在大同魚苗交易市場開張前,程國飈、程小華、程桓佳等人邀請了九江、沙頭、大同等地的魚中介到樵九路的民福樓吃飯,要求眾魚中介以後帶魚苗買賣雙方到大同魚苗交易市場交易,並交納場地費。眾魚中介懾於程國飈等人的惡名,均不敢出言反對。
為顯勢力組織百人遊行
程國飈最為囂張的一次舉動發生在2008年4月的一天。這天中午,程國飈在打砸完冼某的網咖後,為展示勢力,糾集和組織了100多人,並派發白手套給眾人戴上,後帶領眾人從西樵鎮大同四村籃球場出發,毫無顧忌地遊行經過大同社區民警中隊、大同村委會、大同戴家村口冼某被砸網咖等地,最後返回四村籃球場。
當晚,程國飈還在籃球場大擺宴席,感謝前來幫忙的眾人。

審判

“黑老大”一審被判16年
南海法院認為,被告人程國飈組織、領導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歹,欺壓、殘害民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程燃江、程小華等11名被告則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此外,程國飈還涉及犯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聚眾鬥毆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犯強迫交易罪。
據此,南海法院作出一審宣判,決定對程國飈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同時被判刑的還有他的19名“馬仔”。
宣判後,部分家屬表示不服,要提起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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