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目
程儀
拼音
chéng yí
注音
ㄔㄥˊ ㄧˊ
引證解釋
亦稱“ 程敬 ”。 舊時贈送旅行者的財禮。
《警世通言·蘇知縣羅衫再合》:“﹝ 高知縣 ﹞便分付門子,於庫房取書儀十兩,送與 蘇雨 為程敬。”
《警世通言·鈍秀才一朝交泰》:“ 曹公 見其衣衫不整,心下不悅,又知是 王振 的仇家,不敢招架,送下小小程儀,就辭了。”
清 吳敬梓《儒林外史》第四一回:“又稱了四兩銀子,封做程儀。”
《兒女英雄傳》第二十回:“他不受我的那一萬銀?送他作個程儀,難道他還不受不成?”
清 李寶嘉 《官場現形記》第四十三回:區奉仁接到此信,無奈只得來同小兔子商量,私底下答應小兔子,凡是此番失去的銀子都歸他賠,額外又送了二十四兩銀子的程儀,又另外替他寫了船票,打發一個家人,兩個練勇,送他回籍。
魯迅 《偽自由書·王道詩話》:“ 胡博士 到 長沙 去演講一次, 何將軍 就送了五千元程儀,價錢不算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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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場陋規也是老早就有隨處可見的。不但上級來了要招待,要請吃,要送禮,要送錢(正式的名稱叫“程儀”,也就是“路費”的意思);下級到上級衙門辦事,也要送禮送錢。送給地方政府的叫“使費”,送給中央部院的叫“部費”。這裡我們必須說清楚了。這些下級官員到上級部門去辦的事,可都是公事。給公家辦事還要自己另外掏腰包,天底下哪有這樣的道理?中央設立各部,地方設立各司,原本就是辦公的。這些“公務員”拿著國家的薪水不辦事,要辦還得另收費,天底下又哪有這樣的道理?送路費就更沒有道理。上級官員離境時,地方上早就備好了車船,也不用交住宿費,要什麼“程儀”?
人名
①程儀(?-1901)字雲修,號蘊秀,嘉興新篁里人。南社女社員。程祖蔭女,辛亥革命烈士陳以儀妻。夫妻隨唱合有《倚雲樓倡和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