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作者介紹
李永君男,1965年生,河北大名人。
中國法學會會員,河北省人民檢察
院檢察長辦公室主任。1987年畢業
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
士學位。在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
5年後,考入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
院刑法專業,1995年畢業,獲法學
碩士學位,回原單位工作至今。業
余時間筆耕不輟,近年來在《法制
日報》、《檢察日報》、《政法論
壇》、《檢察理論研究》、《人民
檢察》、《中央政法管理幹部學院
學報》、《河北法學》等報刊發表
論文30餘篇,參與編寫《中國懲治
經濟犯罪全書》、〈刑法新罪評釋
全書》、《職務犯罪認定與處理全
書》等著作5部。
作品目錄
目錄第一部分 稅收犯罪總論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稅收簡介
一、稅收的概念及特徵
二、稅收的職能
三、稅收的要素
四、稅收的種類
第二節 我國目前的稅制簡介
一、新稅制的產生背景
二、新稅制的主要內容
第二章 稅收犯罪概述
第一節 稅收犯罪的內涵與外延
一、什麼是稅收犯罪
二 稅收犯罪的外延
三、稅收犯罪的罪名確定
第二節 銳收制度與稅收犯罪的關係
一、稅收制度對稅收犯罪的作用
二 稅收犯罪對稅收制度的反作用
第三章 稅收犯罪的歷史考察
第一節 我國封建社會的稅收犯罪
一、秦漢時期的稅收制度及稅收犯罪
二、唐朝時期的稅收制度及稅收犯罪
三、總結與啟示
第二節 建國以後的稅收犯罪狀況
一、稅收犯罪狀況的演變
二 稅收犯罪刑事立法的發展
第四章 稅收犯罪的比較研究
第一節 稅收犯罪的立法形式
第二節 稅收犯罪的罪名種類
一、韓國
二、日本
三、台灣
四、香港
第三節 稅收犯罪的主體
第五章 稅收犯罪的共同特徵
第一節 稅收犯罪的犯罪構成特徵
一、稅收犯罪的客體
二、稅收犯罪的客觀方面
三、稅收犯罪的主體
四、稅收犯罪的主觀方面
第二節 稅收犯罪的刑罰特徵
一、雙罰制
二、量刑幅度相對一致
第六章 稅收犯罪的特殊形態
第一節 稅收犯罪的既遂和未遂
第二節 稅收犯罪中的共同犯罪
一、特殊主體的共同犯罪
二、一般主體的共同犯罪
三、特殊主體和一般主體的共同犯罪
四、單位犯罪,一種特殊的共同犯罪
五、稅收犯罪中的一罪與數罪
第七章 我國現階段稅收犯罪的成因與對策
第一節 我國現階段稅收犯罪的成因
一、經濟原因
二、法律原因
三、操作原因
四、主觀原因
第二節 我國現階段稅收犯罪的對策
一、完善稅收制度,適應市場經濟要求
二、改進稅收征管手段,強化稅收監督
三、嚴肅稅收司法,真正作到稅法面前人人平等
四 大力提高全社會的稅收意識是根本途徑
第二部分 稅收犯罪分論
第八章 偷稅罪
第一節 偷稅罪的概念及演變
一、1979年刑法的規定
二、高檢院“立案標準”的規定
三、“兩高解釋”的規定
四、“補充規定”的規定
五、1997年刑法的規定
第二節 偷稅罪的行為和結果
一、偷稅罪的行為特徵
二、偷稅罪所要求的法定結果
第三節 偷稅罪的認定問題
一、罪與菲罪界限的認定
二、偷稅罪與其它犯罪界限的認定
第四節 偷稅罪中的數罪問題
一、偷稅罪中的貪污問題
二、偷稅罪中的賄賂問題
三、偷稅罪中的共犯問題
第五節 偷稅罪的刑罰問題
第九章 抗稅罪
第一節 抗稅罪概述
一、抗稅罪的概念及演變
二、抗稅罪的行為特徵
第二節 關於抗稅罪認定的幾個問題
一、抗稅罪的情節
二、稅收爭議中抗稅行為的定性問題
三、“非暴力抗稅”問題
四、抗稅罪與妨害公務罪的重合與差異
五、暴力抗稅致人傷亡問題
第三節 關於抗稅罪主體的幾個問題
一、法律是否為抗稅罪規定了單位主體
二、單位應否成為抗稅罪主體
三、無證經營和非法經營者能否構成偷稅、抗稅罪主體
第十章 逃避追繳欠稅罪
第一節 罪名表述
第二節 逃避追繳欠稅罪的兩個特徵
一、客觀特徵
二、主體特徵
第三節 逃避追繳欠稅罪的認定
一、逃避追繳欠稅罪與偷稅罪
二 逃避追繳欠稅罪中的共犯
第十一章 騙取出口退稅罪
第一節 騙取出口退稅罪概述
一、騙取出口退稅犯罪活動概況
二、騙取出口退稅罪的概念
三、騙取出口退稅罪的行為特徵
第二節 騙取出口退稅罪的主體問題
一、騙取出口退稅罪主體的立法沿革
二、“職業騙稅分子”問題
第三節 騙取出口退稅活動中的“伴生罪”
一、出口單位的犯罪行為及認定
二、非出口單位和個人的犯罪行為及認定
三、稅務、海關、銀行工作人員的犯罪行為及認定
第四節 騙取出口退稅罪與其它犯罪的界限
一、與詐欺罪的區別問題
二、與走私罪的界限
三、與偷稅罪的區別
第五節 騙取出口退稅罪的處罰
第十二章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第一節 概 述
一、增值稅與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當前“涉票犯罪”活動簡介
第二節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概念和特徵
一、虛開增值銳專用發票罪的概念及沿革
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主體特徵
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行為特徵
第三節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認定
一、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與非罪的界限
二、虛開詹值稅專用發票罪與其它犯罪的聯繫與區別
第四節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處罰
第十三章 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第一節 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概念和特徵
第二節 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界限
一 罪與菲罪的界限
二、此罪與彼罪的界限
第三節 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處罰
一、處罰的一般規定
二、偽造並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罰
三、單位犯罪的處罰
第十四章 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一、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概念
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特徵
三、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認定
四、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處罰
第十五章 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一、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和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概念
二、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或者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特徵的特徵
三、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和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中的牽連犯關係
四、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和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處罰
第十六章 虛開特種發票罪,偽造、擅自製造特種發票罪,出售偽造、擅自製造的特種發票罪
一、概 述
二 各罪的處罰
第十七章 偽造、擅自製造普通發票罪、出售
偽造或擅自製造的普通發票罪 非法
出售普通發票罪
第十八章 依照盜竊罪 詐欺罪定罪處罰的
兩種情形
第十九章 稅務工作人員的瀆職罪
第三部分
懲治稅收犯罪法律法規
懲治稅收犯罪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及時處理偷稅、抗稅和
毆打、傷害稅收人員的犯罪分子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筵席稅暫行條例(節錄)
國務院關於整頓稅收秩序加強稅收管理的
決定(節錄)
國家稅務局關於稅務機關查處稅務案件
辦法(試行)(節錄)
國務院關於大力加強城鄉個體工商戶和私營
企業稅收征管工作的決定(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節錄)
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違章處罰許可權問題的通知
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稅務局
關於印發《關於辦理偷稅、抗稅案件追繳稅款
統一由稅務機關繳庫的規定》的通知
附:關於辦理偷稅抗稅案件追繳稅款統一由
稅務機關繳庫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偷稅
抗稅犯罪的補充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
所得稅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
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節錄)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稅務人員
參與偷稅犯罪的案件如何適用法律的批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偷稅、
抗稅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查處偷稅、抗稅
騙取國家出口退稅犯罪案件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堅決打擊騙取出口退稅嚴厲懲治
金融和財稅領域違法亂紀行為的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嚴懲出口騙稅犯罪的通知
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
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
關於在嚴厲打擊騙取出口退稅犯罪活動中
加強協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堅決打擊騙取出口退稅嚴厲
懲治金融和財稅領域犯罪活動的通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虛開、
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
細則(節錄)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查辦利用增值稅
專用發票犯罪案件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
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的若干
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為他人代開增值稅專用
發票的行為如何定性問題的答覆
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查處
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案件協查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執行《關於懲治
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
犯罪的決定》的通知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