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具體可定義為:以特殊的法律條款規定的、給予特定類型的活動或納稅人以各種稅收優惠待遇而形成的收入損失或放棄的收入。這是政府的一種間接性支出,屬於財政補貼性支出。
稅收支出分類
按稅收支出發揮作用可分為:照顧性稅收支出和刺激性稅收支出。
照顧性稅收支出是稅收支出的一種形式,主要是針對納稅人由於客觀原因在生產經營上發生臨時困難而無力納稅所採取的照顧性措施。這類支出帶有明顯的財政補貼性質,其目的在於扶持國家希望發展的虧損或微利企業以及外貿企業,以求國民經濟各部門的發展保持基本平衡。在採取該項支出時,要嚴格區分經營性虧損和政策性虧損。
刺激性稅收支出是稅收支出的一種形式,主要是指用來改善資源配置,增進經濟效率的特殊減免規定,其主要目的在於正確引導產業結構、產品結構、進出口結構以及市場供求,促進納稅人開發新產品、新技術以及積極安排勞動就業等。根據支出對象不同,刺激性稅收支出分為二類:針對特定納稅人的稅收支出和針對特定課稅對象的稅收支出。
稅收支出的形式
1.稅收豁免
稅收豁免是指在一定期間內,對納稅人的某些所得項目或所得來源不予課稅。或對其某些活動不列入課稅範圍等,以豁免其稅收負擔。
常見的稅收豁免項目:一類是免除關稅與貨物稅;另一類是免除所得稅。
2.納稅扣除
納稅扣除是在準許企業把一些合乎規定的特殊支出,以一定的比率或全部從應稅所得中扣除,以減輕其稅負。在累計稅制下,納稅人的所得額越高,這種扣除的實際價值也就越大。
3.稅收抵免
稅收抵免是指納稅人從某種合乎獎勵規定的支出中,以一定比率從其應納稅額中扣除,以減輕其稅負。
在西方,稅收抵免形式多種多樣,主要的兩種形式有:投資抵免和國外稅收抵免。
投資抵免,又稱投資津貼,是指政府規定凡對可折舊性資產投資者,其可有當年應付公司所得稅稅額中,扣除相當於新投資設備某一比率的稅額,以減輕其稅負,藉以促進資本形成並增強經濟成長的潛力。在通常情況下,投資抵免是鼓勵投資以刺激經濟復甦的短期稅收措施。
國外稅收抵免,是在納稅人在居住國匯總計算國外的收入所得稅時,準予扣除其在國外的已納稅款。
兩者的區別:投資抵免是為了刺激投資,促進國民經濟成長與發展,是通過造成納稅人的稅收負擔不公平而實現;而國外稅收抵免是為了避免國際雙重徵稅,使得納稅人的稅收負擔公平。
4.優惠稅率
優惠稅率是指對合乎規定的企業課以比一般較低的稅率。其適用範圍可視實際需要而予以伸縮。一般而言,長期優惠稅率的鼓勵程度大於有期限的優惠稅率,尤其是那些需要巨額投資且獲利較遲的企業,常可以從中獲得較大的利益。
5.延期納稅
延期納稅也稱“稅負延遲繳納”,是指允許納稅人對合乎規定的稅收,延遲繳納或分期繳納其應負擔的稅額。該方式適用範圍較廣,一般適用於各種稅,且通常套用於稅額較大的稅收上。
6.盈虧相抵
盈虧相抵是指準許企業以某一年度的虧損抵消以後年度的盈餘,以減少其以後年度的應納稅款;或是沖抵以前年度是盈餘,申請退還以前年度已繳納的部分稅款。一般而言,盈虧相抵辦法通常只能適用於所得稅方面。
7.加速折舊
加速折舊是在固定資產使用年限的初期提列較多的折舊。採用這種折舊方法,可以在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內早一些得到折舊費和減免稅的稅款。
8.退稅
退稅是指國家按規定對納稅人已納稅款的退還。作為稅收支出形式形成的退稅是指優惠退稅,是國家鼓勵納稅人從事或擴大某種經濟活動而給予的稅款退還。包括兩種形式:出口退稅和再投資退稅。
出口退稅是指為鼓勵出口而給予納稅人的稅款退還:一是退還進口稅,而是退還國內銷售稅、消費稅、增值稅等等。
再投資退稅是指為鼓勵投資者將分得的利潤進行再投資,而退還納稅人再投資部分已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