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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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行政訴訟
稅務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具體稅務行政行為違法或者不當,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由人民法院對具...
簡介 特殊性 原則 管轄 受案範圍 -
稅務法院
稅務法院,是指專門行使稅務訴訟案件審判權的司法機關。主要任務是通過審判活動,協調稅務機關同納稅人之間的關係,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簡介 研究 中國稅務法院的設立 -
稅務行政複議制度
稅務行政複議制度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是指上級稅務機關通過受理稅務行政複議案件,對下級稅務機關具體執法行為和納稅人履行稅收義務情況進行審...
相關規定 優點 局限性 -
稅務約談制度
稅務約談制度是指稅務機關在稅收征管查過程中,根據自行收集的資料以及案頭分析所發現的問題和線索,約請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溝通相關信息,並就所掌握的情況以及納...
階段 特徵 作用 原則 實施 -
中國大陸行政訴訟:制度立法與案例
第二章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 第二節行政訴訟的肯定範圍 第三節行政訴訟的否定範圍
圖書信息 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目錄 -
稅務訴訟
稅務訴訟,即稅務行政訴訟,作為近、現代國家解決稅務行政爭議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是納稅人認為具體的稅務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時,按照《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
簡介 特殊性 原則 -
審計行政訴訟
審計行政訴訟的特徵1.審計行政訴訟要解決的是審計行政爭議案件。 3.審計行政訴訟的客體是被行政管理相對人一方認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審計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
審計行政訴訟的特徵 審計行政訴訟的基本原則 審計行政訴訟與審計行政複議的關係 -
稅務代理[稅務行為]
稅務代理指代理人接受納稅主體的委託,在法定的代理範圍內依法代其辦理相關稅務事宜的行為。 稅務代理人在其許可權內,以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的名義代為辦理納稅...
基本介紹 法律特徵 業務範圍 主要特點 一般程式 -
稅務行政複議權
稅務行政複議權,就是納稅人及其他稅務當事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徵稅行為不服,先向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權力。
簡介 特點 範圍 管轄 申請 -
稅務行政複議裁決權
稅務行政複議裁決權是指徵收機關的上級機關根據納稅人的申請,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行政複議法的規定,防止和糾正下級機關違法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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