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移新鄉一帶,清代,屬呼蘭城鑲藍旗,1905年(清光緒三十一年)劃歸蘭西縣,隸屬西鄉一區。中華民國時期,屬四保管轄。東北淪陷後,隸屬泰安村。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後,隸屬新陽區,後改隸第六區。過去人口稀少,1956年初,為安置山東省華縣、范縣、朝城等地移民,建立了4個移新村,並將原有老村金家窩堡、西太平崗併入設定新村鄉。1958年8月,改稱幸福人民公社。1958年12蘭西縣被改編成政社合一的13個人民公社,其中就有幸福公社,太陽升公社、遠大公社、燎原公社、團結公社是離幸福公社較近的,也是人們所熟悉的。1980年全縣10公社更名,幸福公社更名為移新公社。1983年把18個公社改為鄉與鎮,把生產大隊改為村,移新公社就變成了移新鄉。2001年4月,鄉(鎮)村兩級行政區劃調整。鄉(鎮)由原來的19個鄉(鎮)(5鎮、14鄉)調整為15個鄉(鎮)(4鎮、11鄉),撤掉的移新鄉,分別劃歸遠大鄉和燎原鄉,於是移新鄉就不存在了。
典型個例
以馬場屯來說,是以前的移新鄉的,歸奮鬥村,現是遠大鄉的一個自然屯,並作為蘭西縣的邊界屯出現在描述蘭西邊界的語段中。以前的移新鄉里有八個“號”,儘管馬場屯不大,但所管的地皮面積很大,擁有很大的草場,而且有好幾塊(現在的地皮少了不少,但草場面積還是別的屯無法比擬的),所以被稱作八號,與現在所屬的奮鬥村(稱七號)並列。以前的“大隊”“小隊”的說法現在仍有影響,在奮鬥村裡面分成八個隊,整個村和村委會被稱為大隊,以下稱小隊,馬場稱八隊。所以提起“八號”“八隊”都指馬場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