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主要職能
(一)主管全區審計工作。參與制定審計、財政經濟方面的地方性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對全區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全區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制訂並組織實施區年度審計計畫,對直接審計、調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區政府提交年度區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工作報告。按要求向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與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及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屬各部門、單位(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
2、使用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3、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組織實施跟蹤審計。
4、區屬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或國有資產占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5、區政府部門管理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它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6、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7、法律法規規定由區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區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區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和專項資金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組織審計幹部培訓。
(九)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組織實施區審計信息系統建設。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審計局內設科室
(一)綜合科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衛、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局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外聯等工作;承擔信訪、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審計宣傳、審計信息、審計調研、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起草和審核局有關檔案、計畫、總結、報告及內部制度建設;組織協調全局教育培訓和專業職稱考試等工作;負責退休老幹部服務工作。參與研究和制定審計、財政經濟方面的地方性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擬訂年度審計工作計畫,負責審計統計、審計法規、政策諮詢、審計工作規劃等工作;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承擔全局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審計聽證、審計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等工作;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負責計算機審計系統、審計管理系統的推廣運用;組織全局計算機培訓、計算機審計方法、審計案例、審計論文的編寫工作;負責並指導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電算化軟體審計工作;承擔局信息化網路建設、管理、維護及計算機審計方面的其他工作。
(二)企業審計及內審指導科
組織審計區政府有關部門的財政收支;組織審計區屬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或國有資產占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依法通過適當方式組織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組織審計資源能源、環境保護等資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擬訂區級預算執行審計的總體方案,組織審計區政府有關部門和直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組織實施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負責起草審計結果報告、審計工作報告;組織審計與區財政有撥繳款關係的區人大機關、區政協機關、區級司法機關和區級政黨組織、社會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組織審計使用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組織審計區政府部門管理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它有關基金、資金等;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四)經濟責任及績效審計科
負責組織協調和實施區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全區經濟責任審計的指導和法規、政策培訓、諮詢工作;負責並協調有關經濟案件的審計工作;負責全區經濟責任審計統計、匯報和台賬工作;組織審計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組織審計區政府有關部門的財政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
組織審計區政府有關部門的財政收支;組織實施審計區級財政或國有資金投資和以區級財政或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及決算;負責實施單項工程結算、項目竣工決算審計;負責對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負責組織對區委託審計項目的審計實施和審計中介機構庫的管理、考核;組織對區屬施工單位進行審計監督;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地理位置
地址:秦虹路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