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來
“每逢佳節被催婚”,臨近春節,很多單身青年就開始發愁,於是,租個對象回家過年,成了一些單身者的無奈選擇。為逃避逼婚,不少人租女友回家過年,有男士也瞅準“春節租友”商機,做起了出租自己的生意。不少男士貼出了個人的春節出租信息,內容涉及身高、體重、學歷等基本信息及出租地點,此外,還寫明了“服務內容”,諸如“應付父母和親戚逼婚”等。租金
“出租男”要價均不低,日租金都在1000元以上。在平時,租男友的日租金在600元至1000元。不過,臨近過年,租男友的價格會貴些,日租金大體在1000元至1500元。外界對男性的要求比較高,因此,春節租男友價格會比租女友高一點。
除了租金外,女方還需要支付車票和其他相關費用,諸如外出吃飯、遊玩等費用。
方式
憑經驗看,出租難易情況取決於女方的要求,諸如學歷、工作、樣貌等。若符合標準,雙方就會簽個租友協定,到時,女方也會按協定提前付定金。為了防止出租過程中穿幫,雙方會先互相了解信息,以應對各種形式的逼婚,因此,出租男的演技很重要。
許多“出租男”貼出的信息中,都註明“綠色出租”,不僅實行“綠色出租”,兩人分房睡,同時,為了安全,雙方還簽訂了協定。此外,睡覺的問題一般不用出租人操心,去女方那裡,對方父母都會安排兩人分房睡。
原因
出租自己多因為有點缺錢,不想回家,而且還沒有女朋友,又怕回家被催。因此,希望春節能租出去,也可當成是個旅遊。“租友現象”背後,主要緣於父母催婚,不可否認,每到春節,一些大齡男女青年被家人催婚,一方面,他們深切地體會到了家人的期盼,另一方面,又因為各種原因很難讓他們在短時間內找到合適的對象。
正是因為有這種矛盾,才更應與家人坦誠地溝通,而不是用欺騙的方式,消極地逃避。因為感情這事,來不得半點虛假。租女友也好,租男友也罷,都是對父母的一種欺騙,只能博家人一時高興,絕非長久之計。
租友反映出了一些單身青年在遇到婚戀情感問題時的逃避心理。選擇“租友”,實質上就是一種情感逃避行為。
風險
北京市律師協會刑法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李紅釗表示,對於租男友或租女友,法律並沒有明確的禁止性規定,雙方只要遵守法律和按約定履行自己的行為,比如按約支付報酬、尊重對方個人隱私等,這種契約就無可厚非。
但這種行為存在一定風險,還有可能觸犯法律。一方面,雙方當事人不同於一般朋友,履行約定過程中很難界定合理親昵舉動與侵權的界限,也往往導致誘發性侵行為的發生。因此,如果個別人懷有其他企圖,很有可能造成強姦、猥褻類犯罪的發生。
另一方面,不排除個別中介機構或人員以此為形式,掩蓋性服務和賣淫等行為,這種情況往往觸犯法律,不僅有可能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甚至有可能構成介紹賣淫等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