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財政部關於開展2013年科技基礎條件資源調查工作的通知

地方科技廳(委、局)、財政廳(局)聯合地方其他相關部門組織地方所屬科研院所、高等學校以及本地區相關企業進行數據填報、審核和匯交。 時間安排(一)數據採集與填報階段(5月1日-6月30日):各部門、各地方組織有關單位開展數據填報,各填報單位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數據採集與填報。 (二)調查數據審核與匯總階段(7月1日-7月31日):各部門、各地方對填報單位上報的數據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後向平台中心匯交數據。

調查對象和內容

(一)調查對象。
本次調查的主要對象是參加2012年科技資源調查的所有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以及建有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其他單位。
(二)調查內容。
各有關單位儀器設備概況以及原值50萬元以上大型科學儀器基本信息及利用情況;中央有關部門及省級地方政府批准建立的研究實驗基地基本情況;生物種質保藏機構及其保藏的種質資源基本情況;各有關單位科技資料庫建設和利用情況;各有關單位法人概況以及在研課題、人力資源配置和科技產出等情況。具體內容見附屬檔案1和附屬檔案2。
調查的標準時點是2012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2年度。

工作分工

科技部、財政部委託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台中心(以下簡稱“平台中心”)承擔科技資源調查的具體組織實施。
中央各有關部門組織本部門所屬科研院所、高等學校進行數據填報、審核和匯交。
地方科技廳(委、局)、財政廳(局)聯合地方其他相關部門組織地方所屬科研院所、高等學校以及本地區相關企業進行數據填報、審核和匯交。
所有填報單位都通過“國家科技基礎條件資源調查管理信息系統”(由中央部門組織的填報單位通過,填報系統,由各地方組織填報的單位按照本地資源調查組織機構規定的途徑進入填報系統)進行調查數據的填報、審核和匯交。已參加調查的單位繼續沿用已有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並按照流程進行數據更新;新納入調查範圍的單位登錄用戶名和口令另發。

時間安排

(一)數據採集與填報階段(5月1日-6月30日):各部門、各地方組織有關單位開展數據填報,各填報單位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數據採集與填報。
(二)調查數據審核與匯總階段(7月1日-7月31日):各部門、各地方對填報單位上報的數據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後向平台中心匯交數據。
(三)數據核查與整理分析階段(8月1日-9月30日):平台中心組織有關專家對所有調查數據進行整理,採用專家校核和現場抽查的方式進行數據核查,開展數據分析工作,並通過制定發布科技資源開放已分享資料夾等方式共享調查結果。

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項

(一)請各部門和各地方結合自身實際,加強組織保障,統籌安排,確保2013年度科技資源調查數據填報的時效性以及填報數據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二)科技資源調查數據是開展新購大型科學儀器設備聯合評議等相關工作的重要基礎。未按時上報數據,將影響本單位相關工作的開展。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乙15號
郵政編碼:100862
科技部 財政部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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