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左中旗審計局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1、旗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六、受旗委、旗人民政府委託,依法實施對旗管黨政領導幹部和旗屬國有企業負責人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協助上級審計機關對本級審計機關的審計決定複議工作。

機構概況

科左中旗旗審計局人員編制16人,在編17人,領導職數4名。設有7個職能科室:財政金融審計股、行政事業審計股、經濟責任審計股、企業審計科、法制股、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審計工作方針政策,制定旗審計工作規劃及實施方案並執行;組織行業和專項資金的審計或審計調查。
二、向旗人民政府報告和向旗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旗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蘇木(鎮)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
3、旗屬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
4、地方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
5、旗政府部門管理和受旗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基金、資金的收支。
6、旗政府接收的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以及捐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7、旗直各部門、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和專用資金使用情況。
8、旗政府及旗直各部門基本建設項目概預算執行和決算。
9、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旗審計局進行的審計。
四、向旗政府提交旗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旗人民政府委託向旗人大常委會提出旗本級預算執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五、為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組織行業審計、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並向通遼市審計局、旗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六、受旗委、旗人民政府委託,依法實施對旗管黨政領導幹部和旗屬國有企業負責人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七、依法受理被審計單位對本級審計機關審計事頂的聽證。協助上級審計機關對本級審計機關的審計決定複議工作。
八、組織實施對全旗內部審計的指導與監督;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審計專業培訓。
九、承辦旗委、旗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崗位責任人因出差、開會、培訓、請假等原因離崗,其職責有人代替履行。
十一、領導崗位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既要抓好業務工作,同時也要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做好乾部職工的思想工作。

內設機構

法制股

負責辦理法制協調工作。按照審計覆核準則的要求,對局機關的審計項目進行覆核。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及本機關法制工作; 指導和監督全旗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審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擔局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財政金融審計股

負責對蘇木(鎮)人民政府的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負責對旗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旗地方稅務局稅收徵收管理情況以及預算外資金進行審計;負責對地方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對旗政府及有關部門批准的社會集資進行審計監督,參加行業審計和審計調查。

企業與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

負責審計旗屬工業、交通、對內貿易、對外貿易部門及其審計範圍劃定的直屬企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效益和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負責審計直屬企事業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效益;負責對旗直各部門借用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以及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對旗屬建設項目的概預算執行、決算以及資金來源和資金使用情況、經濟效益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審計旗直各部門管理的固定資產投資、施工企業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效益;參加行業審計和審計調查。

行政事業審計股

負責對旗屬有關部門和審計範圍劃定的直屬機構、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其資金使用效益進行審計;對政府部門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參加行業審計和審計調查。

經濟責任審計股

負責對蘇木(鎮)黨政領導幹部、旗直各部門、各單位領導幹部、旗屬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完成旗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事項;定期向旗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匯報工作;參加行業審計和審計調查。

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事務,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有關報告、檔案以及審計機關管理制度的起草,負責局務會、局長辦公會的會務和會議記錄;負責編制審計工作規劃、年度審計工作計畫和總結;負責審計工作統計報表和統計編報分析;負責宣傳、信息和機關文電處理、保密、信訪、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車輛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綜合治理、辦理人員異動手續、任免、工資福利、考核、獎懲、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考試申報、人事檔案等後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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