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介紹

“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中國共產黨十八大報告中提出的新16字方針。

解讀

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提出“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的16字方針,表明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進入了新階段。

新16字方針確立了我國依法治國新階段的四大目標。目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但是依法治國的目標並未全部達成,實現政治文明的征程仍在路上,需要我們繼續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克服法治發展過程中的障礙。

科學立法 鞏固法治根基

“贊成2782票,反對30票,棄權21票。宣讀完畢,通過。”

2017年3月15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制史上,這一天將被銘記。中國民法典的開篇之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誕生,被譽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的民法典翻開了關鍵一頁。

社會萬象,紛繁複雜;立法所向,千頭萬緒。在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征程上,立法應如何回應時代命題,引領國家發展?

“要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及時反映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要求、人民民眾關切期待,對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推動經濟發展、完善社會治理、保障人民生活、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抓緊制定、及時修改。”2014年10月23日,習近平在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的講話回應了這個歷史問題。

科學立法,體制先行。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充分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重要法律草案由全國人大相關專門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組織有關部門參與起草,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由政府法制機構組織起草,從體制機制和工作程式上有效防止了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法律化。

截至2017年6月底,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新制定法律20件,通過修改法律的決定39件、涉及修改法律100件,廢止法律1件,作出法律解釋9件,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34件。

2013年以來,國務院共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法律議案43件,制定修訂行政法規43部,根據“放管服”改革要求,先後“一攬子”修訂行政法規125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出台133項司法實踐中急需的司法解釋。

每一項立法都成為維護民眾利益的“鐵閘”:出台網路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進一步搭建國家安全領域基本制度框架的“四梁八柱”;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海洋環境保護法,向公眾傳達“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的堅定態度;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等一系列法律試點授權,確保改革於法有據……

我國立法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的理念,將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

此外,“依法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是十八大以來立法史上的又一件大事。2015年,我國立法法作出修改,賦予所有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到目前為止,有立法權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已制定地方性法規4000餘件。

嚴格執法 建設法治政府

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勝階段,全面深化改革進入攻堅期,人民民眾對法治政府的要求越來越高。

2014年10月,習近平就《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起草情況向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說明時指出,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法治政府的核心內涵是依法行政,確保權力行使不恣意任性。

近幾年,“權力清單”頻頻進入公眾視野,成為社會熱詞。所謂權力清單,就好比政府對外發布的“選單”。政府有多少權力,選單上寫得一清二楚,除此之外,政府不得行使其他權力。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實質上是通過梳理行政權力,解決政府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的問題。這對推動各級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職能具有重要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務院部門累計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618項,“非行政許可審批”概念成為歷史;國務院各部門設定的職業資格削減70%以上,中央層面核准的投資項目數量累計減少90%,大大激發了社會活力。

“讓數據多跑路、讓民眾少跑腿。”信訪部門網上受理信訪,實現業務全覆蓋、信息全錄入、數據全生成、辦理全公開,依法回應民眾訴求;公安機關全面推行異地辦理身份證件,網上辦理出入境證照、駕照換領等業務,為民眾辦事提供便利。“利企便民”已內化為各地各部門依法行政的重要理念。

公正司法 守衛公平正義

2017年2月24日,一條來自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訊息,引來社會廣泛關註:最高檢擬將對重大冤錯可能的申訴案件交由異地辦理,以消除阻力和干擾,切實發揮檢察監督的職能作用。

這是一個期望“冤不了”的制度設計。今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中國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6)》《中國法院的司法公開(2013-2016)》兩份白皮書。白皮書顯示,2013年至2016年,各級法院共依法宣告3718名被告人無罪,依法保障無罪者不受追究。

2016年,全國法院在前三年依法糾正重大冤假錯案23件37人基礎上,新糾正重大冤假錯案11件17人,數量達到歷史新高;我國近4年受理國家賠償案16889件,賠償金額近7億元。其中,廣受社會關注的呼格吉勒圖案、張氏叔侄案等刑事冤錯案件的受害人及其近親屬依法及時獲得賠償。

黨的十八大以來,最高法制定關於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發布國家賠償指導性案例,完善賠償案件質證程式,規範精神損害撫慰金裁量標準,就進一步加強刑事冤錯案件國家賠償工作提出意見,充分發揮了國家賠償的權利救濟職能。

實現公正司法,歸根結底還要靠制度保障,讓執法司法權在制度的籠子裡運行。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就司法制度改革作出三方面具體部署: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

這一系列改革部署,體現了黨中央“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緊迫感和責任感,也彰顯了黨中央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堅定決心。

全民守法 倡導社會新風

法國思想家盧梭曾說,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裡。

小到文明行走,大到依法治國,法治的根基在於公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法治的偉力源於公民出自真誠的信仰。

2016年12月9日,習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體學習時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要把實踐中廣泛認同、較為成熟、操作性強的道德要求及時上升為法律規範。要堅持公正司法,發揮司法斷案懲惡揚善功能,要在道德教育中突出法治內涵。

2017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國家機關首次被明確為法治宣傳教育的責任主體。

此外,為了解決我國法律資源分布不均衡的現狀,改變廣大基層民眾找律師難、做公證難、做司法鑑定難的困境。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部署,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法務部印發了《關於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就整合公共法律服務資源、建立遍布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網路作出安排。把公共法律服務定位為公共產品,這是對法律服務在認識上的一次提升。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還提出了加強社會誠信建設的任務。2016年,國務院印發《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為褒揚和激勵誠信、約束和懲戒失信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截至2016年底,我國累計發布失信被執行人信息644萬例,限制576萬人次購買機票、207萬人次購買火車票,全國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共限制失信被執行人擔任各類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7.1萬餘人次。

為有效打擊惡意逃避執行行為,維護司法權威,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最高法配合中央有關部門制定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並聯合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等60多個國家機關和單位搭建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網路,將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老賴”信息公布在網路上,限制其出境、招投標和高消費等。

法治在深刻改變中國社會的同時,也日益改變著中國人的觀念。民主、法治、自由、人權、公平、正義等理念潛移默化地影響人們的價值觀念,融入人們的生活方式。全社會的法治理念明顯增強。五年奮進,五年輝煌,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繼往開來、奮勇向前,必將譜寫出更加璀璨的壯麗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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