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縣農業委員會

貫徹執行農業和農村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農業和農村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主要職責

2.承擔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農業資源配置和產品品質改善的責任;提出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擬訂全縣新農村建設規劃、計畫和農業產業政策;擬訂農機產業政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3.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4.制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有關政策;負責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制定全縣“菜籃子工程”的規劃、政策、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負責預測發布農業各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5.牽頭組織全縣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負責全縣農村可再生能源的綜合利用;參加基本農田保護區的規劃、劃定及管理工作;依法或根據授權負責農用地、漁業水域、草原、草山草坡、宜農灘涂、宜農濕地管理和農牧漁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保護水生野生動植物和漁業水域生態環境;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6.制定全縣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農業科技項目攻關和重大農業科技成果的鑑定、評審、推廣;歸口管理農業成人教育、農民職業教育和農牧漁業科研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負責農業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審工作。

7.承擔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安全監管,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擬訂農產品質量安全發展戰略、規劃、計畫和農業產業的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業產業產品和綠色食品的開發、認證、質量監督和管理工作;組織申報重慶市名牌農產品認證工作,實施農業名牌戰略。

8.負責全縣動植物內檢(不含森林植物內檢)和動物防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負責獸醫醫政、獸藥(漁藥)藥政藥檢工作。

9、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飼料工業等的行業管理;承擔農業防災減災和指導災後生產恢復的責任。

10.負責提出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向及重大技術措施建議;引導農業機械產品結構調整,提高農業機械化普及和套用水平;擬訂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組織實施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產品質量檢驗、鑑定和論證管理。

11.負責所屬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按照許可權管理所屬單位幹部人事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業經濟發展服務。

12.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規劃、實施及相關的工作。

13.承辦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農業委員會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處理機關日常政務以及綜合協調有關事項;負責對外協調和接待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系統、機關電子政務建設與管理;負責文秘、檔案、信訪、機要、保密、政務信息、目標管理及綜合服務工作。

(二)計畫財務科

負責編報和執行部門財政預算;負責財政支農專項資金的銜接協調和農業基本建設項目資金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對所管理的三個中心及農業執法隊財務統籌;負責本系統國有資產管理;指導本系統經濟實體工作及經濟體制改革等工作;負責農委系統項目庫的管理;負責農委系統建設項目的報送、審批、招投標、驗收等工作。

(三)產業科

負責擬定我縣農業和農村經濟及特色產業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農業農村各產業間的結構調整和綜合平衡工作;指導農業資源區劃、農業產業化發展工作;提出特色經濟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擬訂糧油、蔬菜、畜牧業、漁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特色經濟結構、布局的調整;負責提出特色經濟生產資料需求計畫。

(四)基本建設科(掛秀山縣農村能源管理辦公室)

擬訂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和可再生能源建設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農用地、漁業水域、草原、草山草坡、宜農灘涂、宜農濕地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和管理的協調監督工作;負責外來入侵生物防治管理監測、基本農田保護區的環境質量監測和農業污染源事故調查;負責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和節能工作;擬訂農機產業政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農機服務中心相關工作。制定全縣農業綜合開發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引導全縣農業綜合開發健康發展;編制全縣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申報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和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管理的項目,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促進全縣農業綜合開發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五)科教信息科(秀山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訂農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指導協調農業科研、農業教育和科教興農工作;指導協調農業技術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民技術職稱評定;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農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等工作;宣傳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農業新聞宣傳等工作;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決定、意見,承擔全縣新農村建設的各項日常管理工作;負責考核全縣新農村建設工作;負責“千村推進百村示範工程”建設工作。

(六)人事科

承擔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農業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負責人才規劃、教育培養工作;負責本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科級領導幹部的選拔、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統戰、群團工作;負責年度幹部統計、黨員統計工作,負責農業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七)監察室

監督檢查縣農委機關及所屬單位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縣委的決議和縣人民政府決定的情況;監督檢查縣農委機關及所屬單位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遵守和維護黨的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領導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勤政廉政的情況;經批准,初步核實縣農委機關及所屬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問題;協助上級紀委參與調查縣農委機關及所屬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調查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協助縣農委黨政領導班子抓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糾風和源頭治理工作;受理對縣農委所屬單位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受理縣農委所屬單位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處分的申訴;負責對縣農委所屬單位財務收支的監督工作,承辦縣紀委、縣監察局和縣農工委領導班子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政策法規科

負責農業、畜牧業、農業機械、漁業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承辦農牧業行政許可、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等法律事務。

四、人員編制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農業委員會行政編制25名,其中: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13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3名。

五、其他事項

1.管理縣農業產業化評審信息中心、農村經營管理站、農業技術服務中心、畜牧技術服務中心、農業機械化服務中心、農業綜合執法大隊。

2.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縣農業委員會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管,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管。縣衛生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各部門要密切協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