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市、縣關於市政設施維護、公用設施、園林綠化、城市公園、風景名勝、環境衛生、城市市容綜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市政設施維護、公用設施、園林綠化、城市公園、風景名勝、環境衛生、城市市容綜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政府規範性檔案。二、研究編制市政設施維護、公用設施、園林綠化、城市公園、風景名勝、環境衛生和城市市容綜合整治發展戰略、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三、負責編制下達全縣市政設施維護、公用設施、園林綠化、城市公園、風景名勝、環境衛生、城市市容綜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資金計畫,並對資金使用實行監督管理;
內設機構
機構名稱 | 機構職能 |
辦公室 | |
市政設施管理科 | 負責縣城道路、排水、橋樑、隧道等市政設施的維護維修管理;指導協調戶外廣告、戶外燈飾設定;參與城區防汛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監督管理城市供水水質。擬訂市政設施維護、公用設施、環境衛生和城市市容綜合整治發展戰略、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管理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生活垃圾處置和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監督管理城市供水水質;指導燃氣管網建設工作;負責縣城內道路、橋樑、隧道、照明設施、等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負責市容綜合整治;指導鄉鎮市政環衛工作。 |
園林綠化管理科 | 負責城市規劃區園林植物、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設計和施工單位的資質管理;負責執行園林綠化工程的質量標準、定額標準和養護質量等級標準;負責指導監督園林綠化工程監理和工程招投標;負責管理全縣風景名勝區監督管理;負責風景名勝區的保護監督工作;組織新建城市公園的驗收和定級工作,管理公園;負責園林綠化行業職工隊伍建設和專業教育、培訓工作。 |
市政綜合執法大隊 | 負責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落實,依法管理城市;依照《重慶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重慶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 》、《重慶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條例》、《重慶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的規定實施行政處罰;負責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職能並組織開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方面的綜合整治和專項整治活動;督促檢查各部門(單位)城市管理的日常工作;負責縣城市容環境的長效管理。 |
環境衛生管理所 | 負責縣城區範圍內主、次街道的清掃保潔;負責城區內生活垃圾的清運和處理;負責生活垃圾處置費的徵收;負責城區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區內建築垃圾和工程渣土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區環衛設施、設備的衛生;負責對背街小巷環境衛生進行監督指導管理。 |
路燈管理所 | (1)負責編制縣城路燈、燈飾建設規劃,負責擬定路燈、燈飾建設施工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宣傳貫徹城市路燈、燈飾的法規、政策;負責管理、維護縣城路燈、燈飾的設施設備;負責全縣城市燈飾照明地方性規章的起草與實施;負責城市路燈、燈飾作業單位的資質審查與監督管理並,對燈飾工程施工質量檢查驗收。 |
廣場管理所 | 負責廣場的秩序、市容環境衛生、戶外廣告、園林綠化、市政設施、燈飾照明的監督管理;負責對廣場區域內違反和有損市容環境衛生、戶外廣告、園林綠化、市政設施、燈飾照明的行為進行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