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貢備遺增注

依《經》附註,多遵蔡氏《集傳》。 宗緒增注,則間引蔡《傳》原文以證其同異。 至謂汾本西流,則從蔡《傳》。

古籍簡介

《禹貢備遺增注》二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四庫提要

胡瓚撰。其曾孫宗緒增注。瓚字伯玉,桐城人。萬曆乙未進士。官至江西布政司參政。宗緒字襲參,雍正庚戌進士,官至國子監司業。是書先發明《禹貢》書法,別為卷首。自“禹敷土”至“西戎即敘”為一卷,“道岍及岐”以下為一卷。依《經》附註,多遵蔡氏《集傳》。宗緒增注,則間引蔡《傳》原文以證其同異。如謂淄水入海不入流。考《左傳·昭公二十六年》,“成人伐齊師之飲馬於淄者。”杜注云:“淄水出泰山樑父縣,西北入汶。”鄭樵誤會其文,遂據此謂濰淄之淄為入汶不入海,固為牽合。蔡《傳》雲淄水東入濟,亦不知通淄濟之間乃漢時事,有《河渠書》可證也。《禹貢》之淄出益都縣東南嶽陽山,歷今臨淄、博興、樂安至壽光縣,北由清水泊入海,水道顯然。此糾正之得實者也。至謂汾本西流,則從蔡《傳》。考《水經注》:“汾水出太原汾陽縣北管涔山,南流與東、西溫溪合。”以今地輿考之,自汾陽至臨汾縣東,皆南流。自此而南,西流經曲沃縣,所謂故絳也。由曲沃至河津、榮河諸縣,則皆西流。蔡《傳》未為明晰。如是之類,尚未盡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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