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作為一種國家最高權力(君權/皇權)異姓間轉移方式,在古代世界,禪讓制為中國所獨有。大體而言,這個制度或顯或隱几乎貫穿了中國古代歷史。截至目前,從法學視角對禪讓制進行研究,在學術界尚是空白,因此,黃曉平編著的《禪讓制與傳統中國政權危機化解--基於憲法視角的考察》嘗試從憲法視角考察禪讓制。
中國歷史上的禪讓制大致可分為兩種模式:一種是先秦“以德傳德”模式,即以聖傳聖、以賢傳賢,權力在有大德者之間傳承,這種模式以堯舜禹禪讓傳說為代表;一種是西漢以降“有德代無德”模式,即失德君主應當主動將君位讓給有德之人,或者說有大德之人可經合法程式取代無德之主為君主,這種模式以漢魏禪讓為典型。
《禪讓制與傳統中國政權危機化解--基於憲法視角的考察》將“有德代無德”模式禪讓製作為主要考察對象,從法觀念基礎、憲法依據、配套政制三方面探析這種禪讓制的獨特運行原理。
進而本書堅持“大歷史觀”考察法,放寬歷史視野,考察傳統中國早期政權危機與禪讓制興起、轉型與定型的關聯,考察禪讓制在傳統中國中期政權危機化解中的作用,考察禪讓制在傳統中國末期政權危機化解、政體轉型過程中的作用。本書通過上述考察發現,“一治一亂、興勃亡忽”是傳統中國的政治規律,這是世襲政治、人治政治無法治癒的痼疾:周期性的政權危機導致了周期性的王朝興替。於是,如何以最低的政治、社會代價實現王朝更替,應當是傳統中國人尤其是“志於道”的士人必須思考的重大政治問題。禪讓制生成於弒君殺父成風的戰國、轉型於岌岌可危的西漢後期、定型於豪強割據的漢魏交替之際,看來並非歷史偶然。換言之,先秦至漢魏周期性政權危機正是禪讓制由士人理想到國家政制的重要歷史契機或動力。一旦定型,成為國家政制,禪讓制即起著化解君主政體周期性政權危機、維繫和調整君主政體的重要歷史作用,並在清民之際君主專制政體向民主共和政體轉型過程中亦發揮了特殊歷史作用。
本書嘗試將禪讓制視作傳統中國的憲法制度,簡稱禪讓憲制。因為,在內容上,禪讓制關涉傳統中國最為重大的君權轉移問題;在地位上,禪讓制具有崇高的權威性,因為它為儒墨特別是大儒所推崇和闡發,並得到了國家政治習慣法的肯定;在效力上,禪讓製得到了受禪者所逐步掌控的國家暴力機器的有力保障,是必須實行的國家政制;在時間上,禪讓制曾經運行千年之久,具有相當的穩定性。也即禪讓制具有諸多類似近現代憲法制度的法律特徵,所以可將之稱為傳統中國的憲法制度。
在傳統中國,禪讓憲制所體現的是一種循序漸進的、水到渠成的、瓜熟蒂落式的政治鬥爭史和權力轉移史。儘管這種制度在運行中免不了陰謀、鬥爭,乃至小範圍的殺戮,但平心而論,它有利於禪讓雙方,有利於士人集團,更有利於天下百姓。
總之,禪讓制的獨特歷史作用和鮮明制度個性,足以讓其堪稱是傳統中國最有特色的政治法律制度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