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劃入區衛生和人口計畫生育局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醫療衛生、人口 計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中、長期衛生、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參與擬訂人口政策,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健全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基本醫療服務體系,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三)推進醫療衛生服務網路建設;完善社區衛生服務功能;推動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公共衛生服務和全科診療服務。
(四)建立健全疾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應急救治、衛生監督、計畫生育等服務網路;組織實施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傳染病防治等公共衛生監督管理。
(五)組織實施對嚴重威脅人民健康的傳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職業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的監測與預防控制。
(六)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救護責任。制定衛生應急預案,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並發布相關信息。
(七)完善中醫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體系,推進中醫藥事業健康發展;監督協調醫療、研究機構的中西醫結合工作。
(八)承擔醫療服務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行業監督管理責任。擬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範圍,建立醫療機構、計生服務機構的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監督實施衛生和計生服務準入標準和管理規範;負責醫療衛生、計生服務技術質量控制與管理;組織實施醫療技術風險防範,指導醫療事故爭議處理。
(九)負責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和未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行為進行查處。
(十)負責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行政執法;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協同有關部門對流動人口進行綜合治理。
(十一)組織衛生人口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科普知識宣傳教育;組織繼續醫學教育,開展對外合作交流。
(十二)負責幹部保健工作;承擔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主要職能
人事科主要職能
醫政科主要職能
防保科主要職能
宣傳教育科主要職能
綜合科主要職能
政策法規科主要職能
食安辦主要職能
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能
區計畫生育協會主要職能
機構領導
領導班子成員及工作分工
董宏偉:局長、黨委副書記,主持區衛生和人口計畫生育局全面工作。工作聯繫點:區人民醫院。
朱裕華:副局長,分管局防保科。負責婦幼保健、慢病防治、社區衛生、重大衛生項目和信息化建設、設備及預算管理、內部審計、局機關財務等工作。工作聯繫點:區婦幼保健院、區慢性病防治院、區公共衛生服務中心、區衛生系統財務管理中心。
陳雪芳:副局長,分管局宣教科、綜合科、政策法規科、流管辦。負責人口計畫生育工作。工作聯繫點:區計生服務中心。
黃河清:副局長,分管局法制辦。負責應急管理、衛生監督、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安全生產及食品安全等工作。工作聯繫點:區衛生監督所(區食管中心)、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區健康教育所。
劉敬文: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負責區衛生和人口計畫生育局黨委日常工作,主持區衛生和人口計畫生育局紀委全面工作;分管局(黨委)辦公室。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及行風建設,工、青、婦、計畫生育、信訪、維穩、綜治、法制及扶貧工作。工作聯繫點:局機關。
全曉明:副局長,分管局人事科、醫政科。負責人事管理、衛生規劃、醫療改革及醫政、中醫、科教、藥品等工作,聯繫衛生學會、協會及社保等工作。工作聯繫點:區中醫院、區第二人民醫院。
馬光:區計生協會會長,主持區計生協會全面工作。
莊俊漢:調研員,協管重大衛生項目及信息化建設、社區衛生、醫政等工作。
黃國洪:副調研員,協助局長負責交辦的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