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福清市旅遊事業局主要職責福清市旅遊事業局是福清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旅遊行業的職能部門,為正科(局)級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
(一)掌握全市旅遊事業發展狀況,監督、檢查全市旅遊行業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局制定的旅遊業政策、法規、法令和計畫的情況。
(二)制訂全市旅遊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審定本市新建酒店、賓館及其他旅遊項目,會同市發改局審定外商投資旅遊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報告,並按許可權上報有關部門審批。
(三)研究和推進旅遊業體制改革,完善旅遊市場,落實旅遊企業的經營自主權,推動旅遊企業走向集團化的發展。
(四)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開拓國際旅遊客源市場,開闢新的旅遊項目和旅遊線路。
(五)負責全市旅遊行業管理,對全市旅遊單位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檢查監督。受理國內外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指導並協助旅遊經營單位逐步走向標準化、規範化。
(六)對經營旅遊業務的企事業單位進行行業管理,負責本市旅遊涉外星級賓館評審工作,審批或申報涉外旅遊飯店、餐館、商店、車船公司(隊)定點單位的工作。
(七)負責組織實施省、市地方性旅遊法規,負責我市旅遊統計和旅遊企業財會決算的審查及彙編工作,提供旅遊信息服務。
(八)負責全市旅遊資源的調查、鑑定和規劃,制定保護和開發旅遊資源的建設性意見。
(九)指導全市旅遊行業在職人員的教育培訓,組織和指導旅遊行業崗位資格考試認證,負責管理直屬企業單位。
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市旅遊主管部門交辦的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