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情簡介
福建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成立於1958年,為福建省政府直屬的正廳級事業單位。據有關資料顯示,福建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下設18個地勘單位,分布於全省各地,全局有職工10428人,其中在職職工6856人。全局基本形成了以地質勘查找礦和礦業開發、工程勘察施工以及多種經營三業並舉,共同發展的格局。建局40多年來,先後投入數十億元資金,開展了大量艱苦細緻的地質工作。
截止2003年,在基礎地質方面,完成了全省1:20萬區域地質調查、1:20萬水系沉積物地化測量和1/20萬區域重力調查,1/5萬地質填圖復蓋全省陸地面積近一半,完成1/5萬化探掃面2150平方公里,開展了1:50萬全省地質災害調查和13個縣市水文地質調查,廈漳經濟區環境地球調查與評價、福建省沿海1:25萬生態環境地質調查、福建省遙感綜合調查等。地質工作信息化也奠定了良好的基礎,率先開展了計算機儲量計算和計算機輔助填圖試驗,完成了福建省區域化探資料庫、1/50萬重力資料庫和全省礦產地的建庫工作。地質找礦工作取得了豐碩成果,為發展礦業開發提供了資源基地。全省發現礦點5000多處,礦種116種,占全國已發現礦種的70%,有74種礦產探明了儲量,占全國已探明儲量礦種的49%;探明各類礦床近千個,其中:中型礦床100多個,大型礦床60個,包括國內著名的大型礦床,如上杭紫金山銅金礦、馬坑鐵礦等,礦產潛在價值在2300億元以上,為福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地質找礦取得了豐碩成果,共獲得部(省)級以上各類獎勵276項,其中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1項、部找礦一等獎6項,二等獎4項,部科技二等獎10項,省科技二等獎1項,部勘查二等獎4項。
改革開放以來,全局緊跟整個國民經濟發展步伐,充分發揮地勘隊伍在勘查、開發方面的優勢,大力發展礦業,使礦業開發成為該局極具潛力的經濟成長點,初步形成礦業勘查開發一體化的構架。“九五”期間局屬7個單位先後從事礦產開發,相繼建成了南平鈮鉭礦、馬坑鐵礦等一批控股和參股的大中型礦山企業。全局礦業開發朝著健康的方向穩步發展。抓住全國建築業快速發展的機遇,發揮鑽探技術優勢,拓寬服務領域,積極開拓建設業市場,承攬建築施工和工程勘察項目,實現了快速發展,成為局重要的支柱產業,已形成以福建地礦建設集團公司為龍頭的具有一級總承包資質的建築業集團。在鞏固工程勘察和基礎施工優勢的同時,進一步向上部建築、路橋、水利和地質災害防治等工程拓展,在立足省內市場的同時,積極開闢上海等省外市場,承接了許多大型項目。
最佳化多種經營業。據有關資料顯示,全局有多種經營業70多家企業網點,涉及測試技術、IT材料、旅遊服務、新型金屬材料、印刷、機械加工、礦產品加工銷售、汽車駕駛培訓等行業。多種經營業堅持以經濟效益為中心,兼顧安置效益,集中力量扶持重點骨幹企業的發展。湧現出山水大酒店、核威公司、ITO導電玻璃、山海化工公司、石墨廠、印刷廠等重點骨幹企業和高科技套用開發項目。
領導班子
據有關資料顯示,福建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領導班子是:
黨組書記、局長:邵旭;
副局長:江敦嵐;
總工程師:陶建華;
副局長:王昆、張建忠;
紀檢組組長,廳局級副職:何杰民。
歷史沿革
建國前福建省地質工作簡況
1911年,已有國民政府及日本地質工作者曾對福建省進行廣泛的地質礦產調查;
1912年至1935年,中央政府曾先後派遣王紹文、侯德封、謝家榮、程裕淇等10多位專家學者來閩開展地質礦產調查;
1935年,福建省政府在建設廳設立了礦產事務所;
1940年,設立了地質土壤調查所,至建國前,又有陳愷、王寵、高振西、林觀得等諸多專家來閩進行地質礦產調查研究工作。
1958年4月,地質部轉發國務院關於“同意地質部將其駐各省的地質局或辦事處改為省人民委員會地質局的報告的批覆”影印件。
解放後至建局前開展地質工作概況
1954年,福建省工業廳設立了地質處。為了加強福建省內地質隊伍的管理,進一步全面開展地質工作,地質部於1956年9月,設立了“地質部福建省地質局籌備處”,後改為“地質部華東地質局辦事處”。其間,先後共有11個地質隊在福建省開展地質工作,職工人數達2035人,其中各類工程技術人員253人,開動鑽機14台,鑽探進尺17878米,地質費用總投資299.14萬元。在這期間,開展了煤、鐵、錳、鎢、鉛、鋅、銅、鉬、金、磷、黃鐵礦、石墨、石灰岩、雲母、水晶、長石、瓷土、葉臘石、粘土等20多種礦產的普查勘探工作,先後提交了地質報告90多份,揭開了福建省地質礦產面貌和遠景,為福建省地質局的成立打下了較好的基礎。
建局以來局機關機構沿革變動情況
1958年4月,經福建省人民委員會批示,在地礦部華東地質局福建辦事處的基礎上,正式成立“福建省地質局”,為部、省雙重領導體制。“文革”期間(1967年3月至1969年4月)成立“地礦部福建省地質局軍管會”;1969年4月至12月成立地礦部福建省地質局革命委員會;1969年12月至1973年12月福建省地質局併入福建省革命委員會重工業局、冶金局。1974年1月又重新恢復“福建省革命委員會地質局”。1983年7月—1994年11月,改名為“福建省地質礦產局”。
1994年11月,體制改革後由原福建省地質礦產局(除部分進入省地礦廳履行政府職能外)改為“地礦部福建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簡稱福建省地勘局)。1994年11月至1995年6月,省地勘局與福建省地質礦產廳“兩塊牌子,一套班子”。
1995年6月至1996年7月,廳局雖然合署辦公,但職能已分開,即“兩塊牌子,兩套班子”;1996年7月至2000年3月,又恢復為“兩塊牌子,一套班子”。
1999年5月27日,實行屬地化管理,改為“福建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為正廳級事業單位。
據有關資料顯示,福建省地質事業在黨的正確路線、方針、政策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地礦主管部門領導下,從小到大,從弱到強,不斷發展,職工隊伍從最初2800多人發展到最多時達13000多人。局下屬19個縣(團)級地勘單位,職工10378人,其中離退休4087人,在編職工6291人,各類技術人員2479人,高級職稱497人,中級職稱997人,初級職稱926人。
主要職責
1、按照《礦產資源法》和其它法規、政策的規定,組織地勘隊伍開展地質勘查、礦業開發和其他產業的生產經營活動。
2、承擔國家國土資源大調查任務,為福建省國土資源規劃、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提供基礎信息資料。
3、負責管理所屬地勘事業單位並負責經營管理局屬國有資產,保障其保值增值。
4、負責指導局和直屬事業單位黨建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
機關處室
1、地質礦業開發與安全衛生處;
2、地質礦產勘查與科學技術處;
3、經濟發展處;
4、財務處;
5、局辦公室;
6、工程管理處;
7、審計處;
8、人事處;
9、宣傳教育處;
10、機關黨委監察室;
11、局工會;
12、離退休幹部處;
13、局團委。
下屬單位
1、福建省閩北地質大隊;
2、福建省閩西地質大隊;
3、福建省閩東南地質大隊;
4、福建省第二地質勘探大隊;
5、福建省第四地質大隊;
6、福建省第八地質大隊;
7、福建省閩南地質大隊;
8、福建省廈門地質工程勘察院;
9、福建省地質探礦機械設備服務中心;
10、福建省地質工程勘察院;
11、福建省地質工程大隊;
12、福建省地礦建設大隊;
13、福建省地質測試研究中心;
14、福建省地質測繪院,加掛“福建省地質科學研究所”牌子;
15、福建省地質培訓中心;
16、福建省地質調查研究院,加掛“福建省資源遙感中心”牌子;
17、福建省核工業二九四大隊;
18、福建省核工業二九五大隊。
局情簡介資料來源領導班子資料來源歷史沿革資料來源主要職責資料來源機關處室資料來源下屬單位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