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師範大學閩南科技學院集郵協會

第十條 第二十一條組織部:組織協調協會內部的各項工作。 (二)幹事會議:社聯集郵協會幹事召開的會議。

福建師範大學閩南科技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集郵協會章程 第一章 創社宗旨
第一條:社訓:集郵博古今,平台共交流。
第二條本會性質:由福建師範大學閩南科技學院具有集郵和集郵研究興趣的同學自願組成的校內組織。
第三條本會宗旨:遵守師院的規章制度。通過組織福建師範大學閩南科技學院的集郵文化活動和研究,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和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積極開展集郵研究和交流活動,普及集郵知識,提高校園集郵文化水準,推進校園集郵文化發展,豐富師生文化生活, 以及推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而展開集郵活動。
第四條本會接受福建師範大學閩南科技學院校團委和校社團聯合會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的地址:福建省福建師範大學閩南科技學院。
第二章 活動範圍
第六條 開展郵品的發掘、收集和賞析交流活動。
第七條 開展集郵的知識傳播、經驗交流和講座。
第八條開辦集郵展覽,並與展示泉州集郵家及會員的集郵成果,開發集郵文化的潛在資源。
第九條 內部交流集郵心得。
第十條 組織集郵收藏文化研究,推介研究成果,提高會員的理論水平。
第十一條加強組織建設,做好會員的發展,提高會員素質,發展和培養集郵人才,避免造成郵協會員流失、集郵隊伍萎縮、集郵者的熱情減退。
第三章 協會會員
第十二條 入會條件:
(一)必須是福建師範大學閩南技學院的學生,自願加入本會。
(二)承認本章程,自願接受和遵守協會的各項規定。
(三) 確有集郵之興趣。
(四)自覺履行會員的義務和享受權利。
符合以上條件者均可報名加入本協會。
入會手續:先報名並交納會費20元(共四學年),成為會員之日起,頒發會員卡。
第十三條 會員入會程式
(―)表示入會意願,愛好集郵。
(二)填寫會員登記表。
(三)由小組接納為會員。
(四)從會員中面試幹事,並進行新老乾事交流經驗
第十四條 會員權利
(一)會員享有參加本會組織的郵品參觀、展示集郵文化等活動;
(二)優先獲得本會的服務,提供最新集郵資訊
(三)有優先參加本會主辦的各項活動的權利;有優秀成果,可獲得本會獎勵;
(四)會員享有對協會提出合理有據的意見和批評的權利;
(五)會員享有拒絕接受本章程規定以外的無理條款的權利;
(六)會員在會長換屆時享有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第十五條 會員義務:
(一)會員有義務及時交納會費;
(二)會員有義務接受協會的合理安排;
(三)會員有義務參加協會活動和比賽;
(四)會員有義務保護協會的相關財物;
(五)會員有義務以主人公的身份關心、愛護、支持協會;
(六)會員有義務監督會長以及各幹部的工作;
(七)會員之間團結友愛,相互交流,相互學習;
(八)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包括報告本人的集郵和研究情況。
第四章 組織管理
第十六條協會內設指導老師,組織構成有會長一名、副會長二名、宣傳組、組織組、秘書組、外聯組、策劃組、網路組和財務組。
第十七條指導老師參與會員集郵的感想心得,監督社團一切大小事務,指導協會開展活動。
第十八條會長為協會活動的直接負責人,直接受指導老師及社團聯合會的領導和監督,應具備的條件:
1. 良好的責任心和使命感,樹立個人威信,能為社團發展積極做貢獻,諧調內部運轉,組織社團開展文體活動。
2. 主持制定協會工作計畫,檢查各組工作情況,聽取意見,並及時總結協會的工作。
3. 定期向校團委、社團聯匯報工作,並認真聽取其工作指導意見。
4. 定期組織召開幹事會議,做好協會理事及會員的思想工作,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共同做好協會工作。
5. 根據工作需要,報校團委批准,可組織招聘協會主要負責人。
6. 遇特殊情況,可指定副會長代行其職權。
7. 完成校團委及社團聯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條副會長為協會活動的第二負責人,應全力支持會長開展各項工作,管理協會日常事務;並督促、協調分管各組工作,定期向會長匯報。
第二十條宣傳部:負責海報按時完成,力圖創意和精美,應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配合編輯部人員分發協會的會刊,必要時對外界宣傳工作。對協會工作積極主動者進行推薦評定。積極宣傳與推廣協會,加強和壯大協會的聲譽與影響力。
第二十一條組織部:組織協調協會內部的各項工作。負責組織通知協會的活動方案、活動內容等信息。按時完成活動的策劃、活動的安排、活動的簽到情況。組織大、中、小規模的娛樂性和集郵相關的活動。負責協調各個部門的利益關係,保持交流與合作,關注會員的流失動向。
第二十二條秘書部:負責整理協會日常工作、活動材料。按時完成會議記錄、活動記錄及簽到情況。主持會議的程式和內容,保管協會的書刊報紙等。期末進行財務整理和結算,向社團聯匯報協會的基本狀況。草擬協會或各部門所需的通知草稿,交與宣傳部。必要時,制定協會的制度章程。
第二十三條外聯部:負責與校、院各社團的聯繫。隨時與外界集郵家、郵友交流溝通,必要時面向社會各界人士。特別加強與指導老師、顧問的交往聯繫,學習外界的經驗心得反饋與協會。負責向外界分發宣傳資料或傳達信息。進行郵票的預定和銷售,有時需要對外拉贊助以備用。
第二十四條編輯部:負責文章的校訂與選擇,會刊的排版與分發及大幅海報的製作。積極向協會投稿,並做好協會每次活動的採訪報導工作,定期學習新聞採訪與寫作方面的常識,自覺參看各類報刊雜誌,提高採訪、編輯、寫作能力。
第二十五條網路組其成員責任心要強,熟悉電腦操作,會使用辦公軟體(word,excle等等)。
第二十六組財務組其成員責任心要強,有一定的財務管理能力。主要負責統計和規劃會費的支出以及搞各項活動的財務預算。會費使用要公開,帳目要清楚。
第二十七條會長和副會長分管宣傳組、組織組、秘書組、外聯組、策劃組、網路組和財務組的具體工作,對各組工作詳細情況認真監督。
第五章 會議制度
第二十八條 會議組織:
(一)會員大會:社聯集郵協會負責組織全體會員召開的會議,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另定,需要時可隨時召開。
(二)幹事會議:社聯集郵協會幹事召開的會議。會長副會長負責組織會議,布置階段工作,各成員作階段工作總結和計畫。
第二十九條 會議紀律:
(一)嚴格會議請假制度。會議成員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者應事先向會長或副會長提出請假,經批准後在會議當天向負責考核人員呈交規範請假條,未經批准,不得安排他人代會。
(二)建立會議通報制度。負責人做好會議考勤,將到會議情況及時總結,對每次會議作詳細的考核和記錄,及時向成員匯報。
(三)加強會議紀律。會議人員不得缺席,遲到早退。
(四)會議成員要做好會議記錄,會後切實把會議內容落到實處。
第六章 成員公約
第三十條協會一切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學院各項規章制度;堅決維護學院聲譽,樹立良好的社團形象。
第三十一條協會接受學生會社團部管理和廣大同學民主監督,願意聽從各方面意見和建議,不斷完善自我。
第三十二條協會成員必須遵從指導老師正確教導,尊重指導老師的各種意見和建議。
第三十三條協會骨幹成員應自覺學習郵票的相關知識,樹立良好的先鋒模範作用。
第三十四條協會各骨幹成員須堅持定期例會,協商討論和解決重大事宜,不得無故遲到或缺席。
第三十五條協會各組開展工作須協調一致,統籌兼顧,積極適應社團需要,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有義務為協會持久健康發展出謀劃策。
第三十六條協會一切活動都應在符合學院規定和不觸犯公眾利益前提下開展施行,各成員在活動中有權相互監督。
第三十七條會員不得牴觸或惡語中傷指導老師、指教員及協會骨幹成員;不得詆毀協會名譽和聲威。
第三十八條 會員應尊師重教,積極自覺參與各項活動。
第三十九條自願加入社聯集郵協會,真正熱愛集郵,有較好的道德修養,能夠服從協會領導,積極參與協會的各項活動和工作。
第四十條會員未經允許不得以協會名義發表聲明和通告,不得以協會的名義開展活動,不得挪用協會物品,如有損壞或丟失,視情節予以賠償。
第四十一條對於在開展學校集郵活動中,違反本會章程及集郵事業的會員給予批評�警告直至開除
第三十三條 會員參與外聯活動必須注重並維護協會聲譽和學院形象。
第七章 換屆制度
第四十二條 新一屆幹部的產生方式有直接選舉和直接委任兩種方式。
第四十三條 幹部任期為一個學年,最多可連任兩屆。
第四十四條 原則:民主、公平、公正、公開。
第八章 附錄說明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與社團聯合會各項章程接軌,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實施生效。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由社團創始人和發起人擬定;章程最終解釋權歸社聯集郵協會所有。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若須修改,由基層幹部2/3通過,會長修改。
福建師範大學閩南科技學院
學生社團聯合會集郵協會
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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