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學院“綠色星火”環保協會

福建工程學院“綠色星火”環保協會

福建工程學院“綠色星火”環保協會於2002年12月22日正式成立,是由一群愛好環保事業,關注環境保護的青年學生自發組織而成。本協會的宗旨是“提高大學生對環境保護問題的關注度,帶領大學生做環境保護的先鋒隊,倡導大學生樹立環境保護的新理念”, 通過體驗自然,認知自然來培養“星星之火”,通過宣傳環保理念,組織環保活動,燎原綠色。

基本信息

協會簡介

福建工程學院環境與設備工程系“綠色星火”環保協會由學生自發組織成立,主要活動內容為環境保護宣傳及環境知識普及。為了更好的做到這一點,我 們與福建省環保志願者協會、福州市環保局、福州各大高校環保類社團建立了密切的聯繫。我們已經加入了福建省環保志願者協會青年交流服務中心和榕城高校環保志願者聯盟,也經常與外校協會一起舉辦活動。本組織的宗旨是通過宣傳環保思想、組織環保活動,用實際行動傳達我們的環保心聲,豐富學院人的環保知識,增強學院人的環保意識,促使學院成為綠色環保的模範先鋒。本組織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院的規章制度。

環保不是一句空口號,本協會組織實際的參與活動,讓大家行動起來,以身作則,減少對環境的破壞及污染;收集環保信息,與其他環保社團機構合作、共同努力, 盡我們的微薄之力,為創造一個美麗、和諧的社會而一起努力,為榕城的環保事業添磚加瓦。

協會章程

福建工程學院 “綠色星火”環保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福建工程學院環境與設備工程系綠色星火環保協會是由學生自發組織成立,以宣傳環保知識,組織環保活動為主要內容的團體

第二條:本組織宗旨是通過宣傳環保思想,組織環保活動,以實際行動傳達我們的環保呼聲,豐富學院人的環保知識,增進學院人的環保意識,使學院成為綠色環保的模範先鋒

第三條:本組織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院的規章制度

第二章任務

第五條:組織實際的參與活動,行動起來,以身作則,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第六條:收集環保信息,與其他環保社團機構合作,共同努力,為福州市環保事業添磚加瓦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會員應為福建工程學院在校註冊學生

第八條:凡個人承認本組織章程,有意參加環保活動,均可報名參加

第九條:會員享有如下權利

1、有參加本組織的活動的權利

2、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對本組織有批評,提出建議的權利,對協會領導機構進行監督

4、會員有退會權利

第十條:會員有如下義務

1、遵守本組織章程

2、參與本組織活動

3、會員應向大眾介紹本組織,宣傳環保知識

4、會員應在日常生活中儘量減少自身行為對環境的不良影響

5、會員有交納會費的義務

第十一條:會員如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或有違反本會宗旨的行為,由常委會決定取消會員資格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本協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一名,及外聯、宣傳、活動、網路、文體,大學生環保督導隊五個部門,每個部門確定部長和副部長各一名

第十三條:會長、副會長、從六個部門選出三名有能力的會員組成常委會,常委會是協會的領導機構,負責協會大政方針的制定

第十四條:常委會負責日常工作及決定;五個部門的負責人協助常委會組織本部門工作

第十五條:會長、副會長產生辦法:侯選人由會員提名或自願,全體會員不計名投票,票數最多者為會長,其後一名為副會長。其它部門由會員自薦或由會長任命

第十六條:●外聯部:負責類活動的聯絡工作

●宣傳部:負責環保知識的收集,宣傳活動

●活動部:負責活動的組織,開展

●網路部:負責協會的網頁設計及其製作及活動時照片採集,並協助宣傳部的工作

●文體部:負責主持參加各種才藝表演及活動

●大學環保督導隊:負責對周邊環境的監督及對各種對環境有危害的行為進行制止和勸阻

第五章經費

第十七條:本會經費來源包括會員所交的會費及各種捐助、贊助和團委撥款

第十八條:本會經費的收支由秘書長,副秘書長統一管理,定期公布財政收支狀況,並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和監督。

協會會歌

協會會歌——《身旁》

協會會標

綠色火焰在飛舞,那是所有環保人的心聲。星星之火,燎原綠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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