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河橋村

祥河橋村

一、全體村民要遵紀守法,履行村民的義務和權力。 三、村民建房必須服以本村規劃,實行一戶一宅的原則。 十二、本村村規民約有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牴觸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領導班子

書記:  瞿利萍

村主任:  傅東海
村副書記:  傅杭明

村規民約

為加強全體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約束,加快建設新祥河橋村
,實現城鄉一體化的目標。依照我國的法律、法規和關政策規定,經村民代表會議商定,制定本村規民約。
一、全體村民要遵紀守法,履行村民的義務和權力。不做違法亂紀,滋事造事等行為。
二、樹立科學發展觀,倡導人文和諧社會。反對迷信,崇教邪教等各種活動。
三、村民建房必須服以本村規劃,實行一戶一宅的原則。批准後老房子必須拆除地基歸集體所有,並按規定地點由村統一放樣,統一圖紙,外觀統一整齊。
四、積極倡導男女平等,實行計畫生育、優生優育,反對性別岐視。要尊老愛幼,保護老人、婦女、兒童在社會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權益,禁止虐待、遺棄、傷害行為。
五、凡符合服兵役條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義務,應積極主動參加兵役登記,體檢和應徵。
六、村民發生糾紛時,由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報鎮調解委員會及人民法院裁決。
七、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制定、經銷、買賣、私藏管制刀具、火槍等兇器和危險物品。嚴禁吸毒、販毒。任何人不得以各種藉口煽動民眾到機關學校、企業、村委會辦公地、他人住宅起鬨搗亂、鬧事、製造事端,不得尋釁造事,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生活中搞好鄰里之間的和睦團結。
八、不得在公共場所亂搭亂建,侵占集體用地。不損毀道路、綠化帶、衛生設施。保護村公益林和集體公共設施,防止火災發生和亂砍濫伐樹木等現象發生。
九、積極推進殯葬改革,服從殯葬管理,實行公墓體制。提倡勤儉節約,反對婚嫁、喪葬大操大辦。
十、違反本村規民約的,除觸犯法律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外,村民委員會可作出如下處理。 1、予以批評教育;2、責令寫出悔過書; 3、損壞財物的責令其恢復原狀,並作價賠償;4、視情況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5、取消享受或者暫緩享受村裡的優惠待遇、優撫金。
十一、凡被依法處罰或違反本村村規民約的農戶,在本年度不評先進、文明戶、五好家庭戶、遵紀守法戶。對於村外來人員在本村居住的必須參照執行本村村規民約。
十二、本村村規民約有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牴觸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三、本村村規民約自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通過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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