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社會結構(social structure)是指一個國家、部落、部族或地區占有一定資源、機會的社會成員的組成方式及其關係格局,包含種群數量結構、家庭結構、社會組織結構、城鄉結構、區域結構、就業或分工結構、收入分配結構、消費結構、社會階層結構等若干重要子結構,其中社會階層結構是核心。社會結構具有複雜性、整體性、層次性、相對穩定性等重要特點。一個理想的現代社會結構,應具有公正性、合理性、開放性的重要特徵。
組成部分
社會結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是地位、角色、群體和制度。
社會結構的內容實際上是社會的主體——動物及其生存活動——社會活動和社會關係的存在方式,一般表現為:1、種群數量結構;2、群體組合結構;3、個體的活動位置結構(在社會中所從屬的集團階層);4、本物種的生存地域空間結構;5、生活方式結構;6、以及社會經濟、政治、法律、文化等等各方面各領域的構成及相互關係等。
學術定義
犯罪心理學
一般是指構成社會的基本要素的自然組合狀態,如社會的階級結構、經濟結構、文化結構等等。
一般認為社會結構是指社會諸要素穩定的關係及構成方式,即相互關係按照一定的秩序所構成的相對穩定的網路,社會結構的主要內容有群體結構、組織結構、社區結構、制度結構、意識形態結構。社會結構是根據社會需要而自然形成或人為建立起來的,社會結構運行的過程也是社會結構發揮其社會功能的過程。當社會結構運行遇到某些障礙或產生某些病變的時候,社會結構預定的社會功能隨之遭到破壞,要么該功能萎縮退化;要么該功能扭曲變形,偏離預定軌道;要么該功能嬗變轉化。這些都是功能性失調,因此而產生的社會問題就稱之為功能失調性社會問題。如官僚主義、以權謀私、貪污受賄等社會問題就屬於這一類社會問題,這些社會問題由於社會組織結構的病變或障礙而產生的。
主要指標
種群數量結構
種群數量結構是社會結構的基礎結構。1978—2007年,我國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長率分別從18.25%。下降到12.10%。、從12.00%。下降到5.17%。,人口死亡率保持在6.5%。這一較低水平上下。在此基礎上,中國人口的年齡結構、素質結構和空間分布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動。種群數量對社會有很大的影響。
家庭結構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我國家庭結構、結構模式及其社會整合功能發生了重大變化:一是家庭規模小型化;二是家庭類型多樣化;三是家庭結構模式變化。對於其他動物來說,往往一個家庭就是一個社會,家庭結構發生變化對社會運作產生很大的影響。
組織結構
組織結構是指社會組織在社會中的分布結構。合理的組織結構有利於社會發展,不合理的組織結構甚至有可能危及整個社會的存在,比如一個蜂巢或蟻巢中如果缺少甚至沒有工蜂或工蟻,巢中的其他成員(蜂后或蟻后、雄蜂或雄蟻、蛹、幼蟲、卵和兵蟻)就難以甚至無法生存。改革開放以來,組織結構及其整合功能發生變化,尤其是社會組織開始發育,並發揮著國家與市場之外的社會整合功能。2008年全國登記註冊的社會組織達到約41.4萬個,吸納社會各類人員就業475.8萬餘人,已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整合力量。
分工結構
就業或分工是社會民生之本。一般用分工來說其他動物,用就業來說人類。分工就是把社會中的不同成員賦予不同的職責,結構合理才有利於社會發展,比如社會性鼴鼠的社會,如果沒有情報鼠,鼴鼠群就無法得知天敵或自然災害(暴風雨、土石流、寒潮、龍捲風、熱帶氣旋等)的存在,就如果情報鼠太多,就會導致該鼴鼠群特別顯眼,容易被天敵捕殺,而且雌性繁殖鼠只能有一隻或幾隻,否則會導致種群數量過大,環境難以承載。就業結構發生顯著改變,表現為勞動力在產業、行業、崗位等方面的配置變化。到2008年,非農就業人口占60.4%,非農產業就業人口超過農業就業人口,第三產業就業人口超過了第二產業就業人口。1978-2008年,第二、三產業從業人員平均每年增加1166.4萬人。
收入結構
對人類來說指的是個體對錢的收入,對其他動物指的是個體對生存生產資料的收入。如果收入分配合理,社會就會正常運轉,如果不合理,比如說在蜂群中如果蜂王得到的食物少,蜂王產卵量和產卵質量就會下降,直接威脅種群的繁衍,如果工蜂得到的食物少,那么工蜂就會沒有力氣幹活,甚至因為壓力過大而逃離蜂群,這樣就直接威脅整個蜂群的存在。收入分配結構問題不僅事關民生,而且關係到社會公平公正,更關係到國家長治久安。改革開放以來,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不斷深化,收入分配體制和再分配框架發生根本變化,形成了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有力地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
消費結構
此結構為人類特有。消費是重要的社會整合機制。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居民消費結構已從生存型、溫飽型走向小康型、富裕型。消費結構越來越呈現出現代社會消費結構的趨高級化重要特徵。
城鄉結構
此結構為人類特有。我國城鄉結構變動首先表現為城市化,2008年城市化率達到45.7%,正在接近一般公認的城市人口占總人口50%的城市化水平。其次,城鄉二元結構有所鬆動。1978年—2008年,全國城鎮常住人口平均每年增加約1453萬人。
區域結構
此結構為人類特有。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區域發展明顯分化。總體上看,在發展水平上東部最高、中部次之、西部最低,三大地區之間的發展差距明顯。區域發展不平衡是當前我國的基本國情,協調區域發展是調整社會結構的重要方面。
階層結構
階層結構指的就是社會等級結構。對於許多動物、原始人類和古代人類來說,等級是森嚴的,而現代人類由於民主思想為主流,等級制度逐步鬆弛。改革開放30多年來,“兩階級一階層”結構逐漸解體,社會階層結構由簡單化到多元化,由封閉轉向開放,現代社會階層結構已基本形成。但必須注意到,我國社會階層結構的現代化轉型遠未完成,社會中下階層比重仍然很大,中層比重偏小,整個結構總體上呈現“洋蔥頭形”,與現代社會應有的“橄欖形”仍有一定的距離。
相關闡釋
馬克思主義社會學關於社會結構的觀點 有廣義和狹義兩種理解:廣義的社會結構,是指社會各個基本活動領域,包括政治領域、經濟領域、文化領域和領域之間相互聯繫的一般狀態,是對整體的社會體系的基本特徵和本質屬性的靜態概括,是相對於和社會過程而言的。在社會各種基本活動領域中,社會經濟結構對於社會政治結構、文化結構等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和制約作用。它是社會的經濟基礎,具有將其他社會領域結合為一個有機整體的作用。其餘的部分是在經濟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上層建築,包括政治法律制度以及各種意識形態。上層建築領域的各部分,具有相對獨立性和穩定性,並對社會經濟具有能動的反作用,直接或間接地影響社會經濟結構。當然,對人類來說是經濟影響社會,而對其他動物則是分工和生產生活資料分配影響社會。
狹義的社會結構指由社會分化產生的各主要的社會地位群體之間相互聯繫的基本狀態。這類地位的群體主要有:階級、階層、種族、職業群體、宗教團體等。在階級社會中,階級結構是理解其他群體的地位和作用的基礎,階級關係決定著整體社會和各個社會群體的發展方向。
建設核心
調整社會結構:現實發展中的若干重要指標已表明,當前我國的經濟結構已進入工業化中期階段,有些指標甚至已進入了工業化後期階段。但是,社會結構並沒有隨著經濟結構的轉變而實現整體性轉型,多數社會結構指標仍處於工業化初期階段。如體現城鄉結構變化的城市化率在工業化中期階段應該達到60%以上,到2008年,我國城市化率為45.7%,與1978年相比,提高了近28個百分點,但仍滯留於工業化初期階段。就業結構、消費結構、中產階層規模等其他重要指標,亦表明社會結構變動處於工業化初期階段。
綜合社會結構這些重要指標,並考慮到我國經濟發展態勢等多種因素,當前我國社會結構滯後經濟結構大約15年左右。另外,社會結構內部各類子結構之間也存在偏差。如果不及時進行相應的社會體制改革,不加大社會建設的力度,那么,按格局發展,我國社會結構的演變要到2025年左右才能進入工業化中期階段。
處於工業化中期階段的經濟結構,與處於工業化初期階段的社會結構不相協調,以及社會結構內部存在種種偏差和不協調,正是導致社會出現結構性緊張,產生社會矛盾和問題的主要根源所在。
開放化
路徑選擇:伴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社會結構也發生著深刻變化,人員流動性增強,個人與社會組織的依存關係大大減弱;同時社會事業建設與經濟發展存在著不協調的問題,既有的社會管理體系明顯滯後於經濟社會發展現狀。社會利益主體日漸多元化,而不同的利益需求必然導致權利意識的差異,導致不同社會利益群體之間矛盾的大量出現。因此,完善社會結構的最佳化配置,促使社會結構與經濟結構互相適應已成為當下中國的一項重大戰略任務。
社會結構落後經濟結構大約15年
中國社會科學院2010年1月發布的《當代中國社會結構》報告顯示,我國經濟結構已經達到工業化的中期水平,但由於對社會建設的投入不足,社會結構調整滯後,還處於工業化的初期。這是當前中國最大的結構性矛盾,也是產生諸多社會矛盾問題的重要原因。報告明確提出:中國社會結構落後於經濟結構大約15年。如果不進行相應的社會體制改革,不加大社會建設,按格局發展,社會結構的演變要到2025年左右才能進入工業化中期階段。
“社會結構嚴重滯後於經濟結構的主要原因,是我們沒有適時抓好社會體制改革和社會建設。”著名社會學者陸學藝認為,我國在解決了短缺經濟等問題後,進入了改革發展的新階段,但由於我們缺乏經驗和理論準備不足等原因,沒有及時對計畫經濟體制時期形成的戶籍、就業、人事、社會保障等體制實行必要的改革,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投入嚴重不足。投入雖有所增加,但因欠賬太多,社會事業仍很薄弱,上學難、看病難、住房難、養老難等問題依然突出。
從廣大的中西部尤其是西部地區來看,社會建設及社會結構滯後的問題更加突出。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10年間,西部經濟快速崛起,1998年至2008年間,其GDP年均增長率達11.42%,高於全國水平近兩個百分點。但與經濟高速增長相比,社會結構的滯後相當明顯。
以西部惟一的直轄市重慶為例,直轄12年來,建設成就巨大,但從社會結構層面考量,重慶集大城市、大農村、大庫區、大山區和民族地區為一體,城鄉二元結構矛盾依然很突出,要實現“在西部率先實現全面小康”的戰略要求難度不小。從城鄉差距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與農民人均純收入之比為3.8∶1,高於全國3.3∶1的水平。按戶籍人口計算,重慶3200萬人口中,農村人口仍高達2300萬。農村居民的恩格爾係數高達54.5%,而社會結構達到工業化中期階段的恩格爾係數一般在30%以下。
陸學藝認為,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的新世紀新階段存在的八大矛盾,就是經濟結構和社會結構不協調的具體表現,都是“改革攻堅面臨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如果長期得不到妥善解決,就會出現前些年有些社會學家說的“社會利益格局定型化”、“社會結構斷裂”的局面,邁不過進入現代化的大坎。
社會結構是“金字塔形”還是“倒丁字形”
各國的發展經驗表明,中等收入者占大多數的社會,即兩頭小中間大的“橄欖形”或“紡錘形”社會,是比較穩定的社會,也是理想的現代化社會結構。與之相對的則是傳統的“金字塔形”結構,即少數人居於社會上層,中間呈過渡狀,而下層很大的社會結構。不少學者認為,我國正處於“金字塔形”向“橄欖形”過渡的轉型期。
但清華大學教授李強通過“國際標準職業社會經濟地位指數”對中國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數據進行抽樣分析,結果令人驚訝,它反映的社會結構呈現的卻是“倒丁字形”,即約有64.7%的人處在分值非常低的位置上,其他群體則像一個立柱,群體之間有著非常鮮明的界限,在形狀上類似於倒過來的漢字“丁”字。
在中西部地區,“上下階層比重失衡、階層之間貧富失衡”的社會特徵更加突出。2009年底,重慶市社科院發布的對重慶社會結構的課題調查,以經濟、組織和社會文化資源的占有狀況為標準來劃分社會階層,劃分出11個社會階層,由高到低的排列是:國家機關、黨群組織、事業單位負責人,規模以上企業負責人,私營企業主,普通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個體工商戶,商業服務業人員,產業工人,農業勞動者,無職業人員。同時,又將其分為5個等級,前3個構成上層,4、5是中上層,6、7為中層,8屬中下層,9、10、11構成下層。調查結果呈現出一個清晰的“倒丁字形”,構成其中一橫的是龐大的農村社會階層,而一豎則主要是代表規模不大的城市社會階層。
與“金字塔形”相比,“倒丁字形”的社會結構由於其下層群體數量更為龐大,而且下層與其他群體之間屬於一種兩極式的(或直角式的)連線方式,因而導致社會群體之間甚至整個社會處於一種“結構緊張”的狀態,社會矛盾更容易激化,社會問題和社會危機更容易發生。
從全國發生的大規模群體性事件來看,西部地區發生的群體性事件無論是數量與規模,還是衝突激烈程度與破壞力,都明顯超出東部發達地區。東部更多是採取“散步”、“請願”等較溫和的訴求表達方式,而西部地區的衝突形式明顯更為激烈,呈現出衝突升級快、對抗激烈、社會破壞力強、處置難度大等特點,一個意外事件就可能導致大範圍的非理性情緒宣洩。而從參與人群來看,沖在最前面的大都是社會底層人群。
中產階層是“被中產”還是“被消失”
“你是中產嗎?”如果拿這個問題問周圍的人,你會發現大多數的人都不認同自己是“中產”,但是大多數人又會認同中國“中產”的數量在增加。2005年,某部門曾提出過我國的中產標準:年收入6萬~50萬元。但這一標準遭到普遍質疑,不少家庭收入在此區間的人稱自己“被中產”。處於這一收入區間的人群中,沒房沒車的人覺得自己“沒房沒車算什麼中產”?有房有車的人覺得“生活壓力大,精神焦慮,算什麼中產”?
從已開發國家經驗看,中產階層並不是一個簡單的財產概念,更多體現出的是一種主流的價值觀、生活理念以及政治態度。無論劃分標準有何不同,中產階層是現代化社會結構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是社會天然的“穩壓器”,卻是社會的普遍共識。
與國內中產階層加快成長相伴,一種“向下”的拉力也越來越強。住房、教育、醫療“新三座大山”讓發育中的中產階層不堪重負,不僅缺乏上升空間,還有“被消失”的可能。
從物質上來看,“一座房子消滅一個中產”並非戲言。電視劇《蝸居》之所以引起社會的強烈共鳴,無非是展示了高房價對老百姓,尤其是對中產階層以及“準中產階層”的精神壓迫和人性扭曲。
從精神上講,由於社會保障不足,工作壓力大,中國的中產階層普遍處在焦慮之中,沒有時間享受生活,幸福感比較低。這也是很多人在物質上達到“中產”標準,而思想上不認同自己是“中產”的原因。
和諧社會應暢通向“上”流動渠道
在社會轉型時期,社會階層的重新分化是必然趨勢,每個社會都存在一個地位較低的社會群體,但問題的關鍵不在於我國有沒有一個底層群體存在,而在於處在社會底層的人群日趨定型,缺乏改變自己命運的渠道和機會,無法實現公正、合理、開放的向“上”流動。
在一些城市的低保人群聚居區,發現雖然享受低保的人數是一個動態,但低保戶的人員構成卻日趨穩定,成為一個相對“凝固”的群體。除孤寡老人、殘疾人和慢性病人等喪失勞動力的低保對象外,有勞動力的無業、失業人員及其家屬構成了低保戶主體,約占總數的40%~50%左右,在一些老工業城市,這一比例更高。
與低保戶相比,農民工是一直處在城市最底層的群體。他們缺乏保障,任何髒、累、苦、險的活都願意乾,由於戶籍、就業、社會保障等制度障礙的存在,他們要上升為“城市人”的渠道更少,難度更大。比如,活躍在重慶主城區的農民工超過200萬人,但絕大多數一直從事建築、搬運、餐飲服務等行業,其中完全靠出賣勞動力為生的“棒棒”(挑夫)就有20萬人以上,甚至有的農民工已經在城區生活了10年,仍然在當“棒棒”、擦皮鞋、擺地攤……
隨著社會保障體系的不斷完善,城市底層人群的“溫飽問題”基本解決,“發展問題”逐漸凸顯出來。對於他們中的大多數人而言,自己的社會地位、經濟地位已經定格,不會有太大的改變,因此希望子女有一個更高的事業發展平台,以此改變家庭的命運。但現實的情況卻與他們的期望有很大差距。不僅城市底層群體靠個人努力改變命運的難度加大,其子女要通過教育、就業等正常渠道進入更高層次,比如公務員、經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等階層的難度也越來越大,父母職業、家庭收入、家庭社會關係等因素對個人發展的影響明顯增強。
西部某市人事局曾對公務員隊伍做過一項目調查,結果發現:在公務員隊伍中,父母是“進城務工人員”的公務員比例最小,僅占2.8%,父母是“普通職工”的占26%,而父母是“公務員”的比例最高,達到33.3%;同時,希望子女“當公務員”的高達28%,希望子女“當普通職工”的僅為1.5%,希望子女“當進城務工人員”的為零。
當前教育的公平性惡化是造成“代際繼承效應”增強的重要因素。過去窮家子女還可以通過讀書、上大學、就業來改變自己和家庭的經濟狀況,改變原先的社會地位,但教育的“高消費”卻給社會的合理流動造成很大障礙。
正常的社會流動,是社會充滿生機和活力的源泉,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特別是在建設和諧社會的關鍵時期,我國應進一步完善社會利益協調機制,不僅要保障失業人員、低收入者、進城農民工等底層人群的生存權利,更要為他們提供公平發展的機會,滿足他們向“上”流動的發展訴求,建立公正、合理、開放的現代社會流動機制。
由傳統控制型社會走向現代開放型社會
毫無疑問,日益開放、多元是中國社會的一個發展趨勢,但也應當看到,制約社會正常流動,以及影響社會結構最佳化的體制機制障礙和壁壘依然存在,由此顯現的社會分化和階層斷裂現象已經成為必須高度重視的問題。當前,要加快社會結構現代化,應當破除既得利益集團的壟斷,以憲法為根本,約束公權力,保障公民權利,由“控制型”社會走向“開放型”社會。
從社會結構看,改革開放前的中國社會是一種“傳統控制型”社會,國家對經濟、社會各方面都具有極強的控制力。經濟模式為高度集中的計畫模式,國家對經濟管理高度集中,私營經濟完全沒有生存空間;社會的每個成員都被編入各種社會單元,離開了單位、組織,個人寸步難行。
而改革開放則改變了這一局面。改革開放之所以對中國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從經濟角度講,是因為解放了生產力,從高度集中的計畫經濟體制轉變為充滿活力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從社會角度講,是因為推動了人的解放,從過去的“階級鬥爭”思維轉變為尊重人的價值,承認個人權利,並最終走向“以人為本”。
要實現社會結構的開放化、現代化,當前首先應當加快推進城鎮化的進程,不僅要減少農民,還要給農民以國民待遇。改革開放30多年來,對於農村來講,最大的變化不僅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確立,更重要的是將祖祖輩輩束縛在土地上的農民解放出來,形成了一個龐大的進城打工的農民工群體。在城市裡打工的農民工已經是“第二代”、“第三代”了,但是他們要成為城市人依然面臨諸多障礙,從某種程度上講,仍然處在城市的最底層。去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把解決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逐步在城鎮就業和落戶作為推進城鎮化的重要任務,放寬中小城市和城鎮戶籍限制”,這是一個重要的舉措,但僅改革戶籍制度還難以把農民工變成真正的城市人,關鍵是要讓農民工享受國民待遇,享受與市民一樣的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
其次,要約束公權力,明確政府定位,打破“權力通吃”的局面。要把維護社會事業的公益性、保障人民民眾基本公共服務需求作為政府的主要職責。從基層來看,突出的問題是政府職能的異位、錯位。由於片面追求GDP和政績,一些地方政府行為“企業化”、“公司化”的問題比較突出,那些“權力+資本”的自利型集團,利用公權與民爭利,比如城市拆遷領域就表現得很突出。“權利通吃”不僅容易形成特權階層和既得利益集團,而且會擠壓其他社會階層的生存空間,使中產階層無法成長壯大。
此外,要轉變“社會控制”的思維,加大社會的開放度與自由度,把應該由社會和市場發揮作用的事情真正交給社會和市場。要進一步放寬準入,調動全社會參與社會事業發展的積極性,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立非營利性公益服務機構,有效動員和綜合利用社會資源來加強和改善基本公共服務,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當前,應當放開對社會組織資源的壟斷,大力培育民間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