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精英

指稱社會中處於優越地位的社會群體的概念。“精英”一詞最早指質地特別精良的商品,後被社會學家和政治學家所借用,成為社會和政治理論中的術語,19世紀後期在歐洲和20世紀30年代在英、美各國開始流行,逐漸發展成為精英理論。

正文

對社會精英的研究是西方社會學的一個重要課題。一般認為,現代精英理論的創立者是義大利社會學家G.莫斯卡和V.帕雷托。莫斯卡認為,一切社會都可分為統治者和被統治者兩大階級。統治階級由組織起來的少數優等個人組成,對多數沒有組織的大眾施行政治權力。帕雷托將一個社會內的人分為“精英”與“非精英”兩類,“精英”又分為參與政府活動的“治理精英”和社會生活其他領域中的“非治理精英”。當代美國社會學家C.W.米爾斯把“精英”概念從政治領域推廣到經濟、軍事等領域,對美國社會中的企業巨頭、政治領袖和軍事首領等“權力精英”進行了分析,推動了精英社會學研究的發展。當代,精英理論的研究涉及政治精英、資本所有者和管理層、官僚、知識分子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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