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哲學
實際上,社會哲學作為一種哲學學說,它是與一般的本體論相結合的。柏拉圖從其思想中引發出了國家理論與法律理論;亞里士多德的倫理學和政治學與其形上學理論不可分割;教父哲學和經驗哲學把社會哲學作為它的體系的一部分;康德的哲學思想是把政治觀點、道德理論以及人類學作為其先驗唯心主義的實踐部分,而以對社會的改造,人的素質的提高作為其哲學的最終目的;黑格爾認為絕對精神的發展經歷了邏輯學、自然哲學與社會哲學三個階段,它們是統一的不可分割的整體;現代的西方哲學中,孔德以其實證主義為基礎建立了社會學概念。一門對人類的社會交往、社會關係以及社會團體活動的一般規律性進行研究的學派。到目前為止,社會哲學的研究對象與研究範圍並沒有一個確定的解釋。社會哲學不是社會學,社會學擴大了社會哲學的範圍,而且它也沒有強調社會哲學作為哲學的一個分支是對社會的一般的普遍的規律的研究,而且也並不涉及社會學的特殊規律與技術性的方法的研究。社會哲學不是對社會學概念的解釋和邏輯分析,它的缺陷就在於過於強調思辨的研究,而且把社會哲學的範圍限制得過窄。
馬克思主義對歷史規律性和共產主義社會前景所作的論述是社會哲學所達到的最高成就。它否定了在它以前的社會哲學的歷史唯心主義成分,而以歷史唯物主義解釋社會發展的動力、社會生產方式、社會勞動方式、社會發展的規律性、社會的物質生產與精神生產,以及個人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等等,這一切都對作為哲學研究分支的社會哲學的內容作了科學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