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藏資源保護法,調整開發、利用、管理、保護礦藏資源過程中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之總和。礦藏資源,亦稱礦產資源,指自然生成於地殼之中,具有開採、利用價值的礦物和岩石,包括呈固體、液體或氣體狀態的各種金屬、非金屬礦產,燃料礦產和地下熱能等,是發展國民經濟的重要物質基礎。由於礦藏資源是地球在億萬年發展演化過程中生成的,是一種不可更新的自然資源;同時,利用礦藏資源,從調查勘探、礦山建設,到採礦、選礦、冶煉加工和礦山關閉的全部過程,都涉及到對礦藏資源的合理利用和保護,所以,開發利用礦藏資源和管理保護礦藏資源二者是緊密結合在一起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1986年3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對開發利用以及管理保護礦藏資源作了明確而具體的規定,是我國礦藏資源保護法的基本法律。該法規定: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國家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礦產資源;國家對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實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勘查、合理開採和綜合利用的方針;開採礦產資源,必須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防止污染環境;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應當提高技術水平,提高礦產資源回收率;禁止亂控濫采,破壞礦產資源。還規定了違反該法的行政民事和刑事法律責任。此外,國務院批准或發布的礦產資源勘查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對外合作開採海洋石油資源條例、礦產資源監督管理。
相關詞條
-
環境保護法
環境保護法是調整因保護環境和自然資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產生的各種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又稱環境法。
歷史沿革 保護範圍 配圖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為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與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發展,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該法於1989年頒布...
基本簡介 產生背景 主要內容 適用範圍 產生原因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是為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的國家法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
歷史版本 修訂 內容 新環保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
中國第一部關於保護環境和自然資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綜合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1979年9月13日原則通過,同日公布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 正文 配圖 相關連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草案)
(七)未經批准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或者違反可利用無居民海島保護與利用規劃建設的。 (三)違反海島保護規劃批准利用無居民海島的。 草案以海島保護規劃為基礎...
-
資源與環境規劃
資源與環境規劃與政府相關部門(環境、商業、水土保護、國土信息和調查)或公司(固體燃料、電力)或地區政府的職業生涯關係密切。這是一個跨學科的專業,組成部分...
基本概念 內容 系統分類 特點 -
新環境保護法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環保法修訂案》,新法已經於2015年1月1日施行。至此,這部中國環境領域的“基本法”,完...
出台過程 新增內容 條例全文 -
中國環境保護法
中國環境保護法是新中國成立後的第一部環境方面的立法,對於改善和保護環境起著積極地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
基本信息 章名 目 錄 章名 第一章 總 則 章名 第二章 環境監督管理 -
森林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1984年9月20日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和 第七次會議 通過根據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
總則 森林管理 森林保護 植樹造林 森林採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