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礦井的開採準備一般可劃分為水平開拓、採區準備和回採工作面切割三個階段。三個階段所掘鑿的井巷工程相應地稱為開拓巷道、準備巷道和回採巷道。凡進入採區(盤區)前掘鑿的井巷稱為開拓巷道,它服務於一個及一個以上採區,如主井及副井、井底車場及主要硐室、中央石門、水平運輸大巷及水平迴風大巷等。為一個採區內各區段服務的巷道稱為準備巷道,如採區石門、採區上下山、採區上下部車場,採區煤倉等。為區段內一個或一組工作面服務的巷道稱為回採巷道。按照儲量開採的準備程度,將三類巷道圈定的可采儲量稱為開拓煤量、準備煤量和回採煤量。各級煤量的大小反映各類巷道掘進準備的狀況。
採煤和掘進是煤礦生產中的兩個基本環節,兩者在時間上和空間上應保持正常的接續關係,即採掘平衡關係。用三量可采期來衡量採掘平衡關係,防止採掘失調,保證煤炭生產持續穩定發展。
對於不分採區(盤區)的礦井,應根據實際接替環節確定煤量等級數及其圈算方法。
三量劃分
為了計算三量,應確定三量的劃分範圍。由於各礦的開拓方式和採煤方法存在差異,因此三量的劃分方法也有所不同,應在統一的劃分原則下結合各礦的具體情況進行。各級煤量按巷道完成情況對應一定的區域圈算。
開拓煤量
通向採區的全部開拓巷道均已掘完,並具備掘進採區準備巷道條件時所構成的此採區範圍內的可採煤量。計算公式為:
Q=(SmR-Q-Q)K
式中Q為開拓煤量;S為構成開拓煤量的煤層面積;m為煤層平均厚度;R為煤的密度;Q為地質和水文地質損失;Q為呆滯煤量,包括永久煤柱和採區開採期內不能回採的臨時煤柱及其他被壓煤量;K為採區回採率。
準備煤量
在開拓煤量範圍內,採區準備巷道均已掘完時所構成的可採煤量。計算公式為:
Q=(SmR-Q-Q)K
式中Q為準備煤量;其他參數的含義同上式,只是對應於準備煤量的圈算範圍。
回採煤量
在準備煤量範圍內,開採前必須掘好的回採巷道全部完成時所構成的可採煤量。計算公式為:
Q=SmRK
式中Q為回採煤量;S為煤層可采面積;m為采厚;K為工作面回採率。回採煤量應包括正在回採的工作面剩餘煤量和備用工作面煤量。
三量可采期
開拓煤量、準備煤量和回採煤量可供開採的期限,是衡量採掘平衡關係的重要指標。為了使開採準備長期保持採掘接續的最佳狀態,三量可采期不能過小或過大,因此必須規定三量可采期定額,通稱合理可采期。
三量統計
為了及時掌握三量動態變化,反映生產準備程度和採掘關係,各生產礦井定期對三量及其可采期進行統計和分析,繪製和填報有關的圖表和台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