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領導
局長:趙培林 副局長:包玉立 梁世晨 張維友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及市政府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關於統計工作方面的規章和統計調查計畫,並負責實施與監督檢查,擬定統計改革、統計規劃及統計調查計畫。(二)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全縣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在國家、自治區、市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統一組織協調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審查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組織好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
(四)蒐集、整理、提供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諮詢建議,蒐集、整理、提供區內外、國內外基本統計資料,對區外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進行分析,並同我縣進行對比研究。
(五)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本地區的統計資料庫網路。
(七)承辦市政府和自治區統計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統計局內設二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綜合協調和管理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檔案起草和機關文秘、檔案、保衛、保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基建、後勤保障、規章制度建立完善工作;負責管理機關機構編制、人事和幹部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政治學習、黨務、紀檢、生活福利,醫療保險和社會保險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綜合科
負責對全縣經濟、社會、科技運行狀況進行監測、分析和預測,並提出重大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遠目標和巨觀戰略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並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定期整理、編輯提供經濟、社會、科技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組織實施新國民經濟核算制度;負責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和資產負債核算,編制經濟循環帳戶,進行總供給與總需求的測算,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負責統計教育、幹部業務培訓,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統計登記和統計改革工作;牽頭組織搞好統計基層基礎建設的指導檢查工作。
組織實施工業、交通、能源方面的統計調查,準確及時全面蒐集整理和提供待業的統計數據,負責對有關統計數據進行檢查評估;組織指導待業統計基礎工作,對待業經濟發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的統計調查,準確及時全面蒐集整理和提供各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統計數據,並負責對有關統計數據進行檢查評估;組織指導行業統計基礎工作,並進行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人口、勞動、科技方面的統計調查,準確及時全面蒐集、整理和提供人口、勞動力及其就業狀況、各行業從業人員、勞動報酬以及科技發展、技術進步的統計數據,並負責對有關統計數據進行檢查評估;組織指導行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批零貿易業、飲食業、基本單位、服務業、外資企業的統計調查,準確及時全面蒐集整理和提供行業統計數據,負責對有關統計數據進行檢查評估;組織指導行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