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二)研究擬定全市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組織起草種植業、農機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各產業)的法規、規章草案;監督檢查涉農法律、法規的實施。
(三)負責全市農業和農村工作的組織領導及其綜合協調工作;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負責全市區域經濟發展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關工作。
(四)研究制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建議,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組織協調全市“菜籃子”工程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研究提出主要產品、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建議;預測發布農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經濟信息。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五)負責農業環境保護監測工作;指導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六)制定全市種植業、農機科研、教育培訓、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承辦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的篩選及實施;協調新品種、新產品、新技術的引進、試驗和示範;指導全市農業教育培訓及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培訓。
(七)擬定地方農業各產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業各產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轄區內生產及流入轄區內的種子、農藥、肥料等產品的登記和質量監測、鑑定、執法監督管理;負責農機安全監理和管理工作;指導農機修理、農機銷售網路建設工作。
(八)負責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全市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與發展。
(九)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考核、任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宣傳、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紀檢監察、離退休幹部管理、婦聯及共青團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基本情況
現有編制19名(含工勤1名),其中領導職數4人;實有人員18人。領導分工
(一)局長、黨委書記:王富江主持農業局、農村工作辦公室、社會主義全面工作,分管財務、人事,對市委、市政府負責。
(二)黨委副書記:孫井宏
分管系統黨建、基層組織建設;分管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分管系統的宣傳及群團、老幹部工作;分管對局直屬事業單位、鄉鎮站領導班子和機關中層幹部的管理考核,並提出任免意見,分管後備幹部的培養工作;分管市委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和系統的全員創業活動和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分管系統的政務公開工作;分管機關建設和系統的隊伍建設;分管系統的紀檢監察、審計、信訪、計畫生育、下崗職工的再就業、扶困工作、關心下一代工作;分管安全生產、機關後勤工作;分管農業執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分管良種繁殖場及種子公司改革和遺留問題。
分管辦公室、機關黨支部、政策法規科、農業執法大隊。
(三)副局長:王鐵
分管全市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情況綜合,組織起草會議材料、匯報材料和綜合性檔案;分管科教興農和科技培訓工作;協調指導小城鎮建設工作和縣域突破工作;分管“新農村建設杯”競賽的督導和綜合工作;分管全市農機化工作和交通安全工作;分管全市農業產業化建設的綜合指導工作,分管系統農業產業化項目的計畫管理、綜合協調、包裝工作;分管園藝特產業、蠶業的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和園區、基地建設工作;分管招商引資工作;分管原特產局改革遺留問題。
分管特產科、綜合科、農機科、產業化辦公室、新農村建設辦公室、特產站、農機推廣站、農機監理站、農機校。
(四)副局長:王新
分管全市農業經濟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的制定;分管農業基本建設項目、能源環保項目、科技示範項目的計畫管理,包裝上報和國家財政扶持項目的申請、爭取工作;指導種植業結構的布局調整和新優特品種的試驗示範推廣工作;組織預測發布農業信息,指導全市農業信息網路建設;分管綠色食品標識和無公害農產品標識的認證工作,分管科技示範園區和無公害綠色食品基地建設工作;分管良種補貼、會展工作、“十一五”規劃的編制工作;分管系統員工及農民的培訓、轉移工作,綠色證書的認證管理、跨世紀青年培訓工作;分管全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工作;分管全市農村經濟管理工作;分管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
分管農業科、農業總站、能源環保站、農廣校、農經總站。
四、內設機構及職責
下設五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職責:負責協調處理機關日常政務、事務工作。負責局內重大活動的計畫和安排,重要決議、決策的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和行政管理以及有關文字綜合;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文書、檔案、印信、文秘、保密、機要、信訪、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全系統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綜合治理;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執法監察、政工職稱評定、離退休幹部管理;負責機關黨建和群團工作。負責系統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勞動保險、公傷評殘、社會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及所屬企事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城市職工扶困等工作。組織編報機關及所屬單位財政預算,所屬單位國有資產和各項資金的使用情況。
(二)綜合科
職責:負責全市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情況綜合;籌備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召開的綜合性會議,組織起草綜合性檔案和匯報材料;負責市委、市政府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重大決策、措施的落實和督查,綜合協調涉農部門的有關事宜。負責小城鎮建設工作計畫的制定和組織運行機制的創新、試驗示範;協調指導小城鎮建設工作;組織指導涉農工業項目的建設和情況的調度以及監督檢查;負責全市各級小城鎮建設試點的管理和指導;全市小城鎮建設工作調研和典型經驗的總結推廣。擬定全市農業各產業科技教育發規劃與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負責重大科研和技術項目的推廣,指導新品種、新產品、新技術的引進、試驗和示範工作;管理農業、農機科技成果及新產品開發項目;負責農業科技教育專項經費的立項管理;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系統幹部培訓、農業實用技術培訓工作;負責農民“綠色證書”認證管理;組織招商引資及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三)農業發展科
職責:研究提出全市農業與農村經濟發戰略和農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農業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及農業技術改造項目的計畫管理,協調農業和產業間的結構調整與綜合平衡工作,承辦重大農業建設項目審核報批和扶持具有示範效應的產業項目工作;研究擬定農業資源、農村能源開發利用規劃、計畫;承辦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和管理的協調監督工作;保護農業生態環境,指導農村可再生資源綜合開發利用,促進農業生態建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的調整最佳化;指導種植業商品基地建設、中低產田改造開發;負責全市種植業生產的組織、指揮和調度,研究提出季節性生產、技術措施,並督促落實;負責農業抗災、救災工作,指導種子、化肥等備荒物資的儲備、調撥;負責農情調查和農情信息的調度發布工作;預測分析全市種植業產品市場供求狀況、產量和效益。預測並發布農業、農機各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信息;統籌協調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建設的投資計畫和有關項目的安排;協調指導農業部門、農村信息網建設和信息服務;組織協調農業投入品的質量檢驗及地方農業各產業產品的質量監督、認證。
(四)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職責:貫徹國家和省有關農業和農村工作的巨觀政策,研究擬定具體實施意見;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意見;研究擬定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對其他部門起草的法規中涉農條款提出審核意見;負責全市農業行政執法業務指導、人員培訓和執法文書的規範工作;監督、檢查全市農業行政法規執行情況;組織開展全市農業法規宣傳教育;組織聽證並承擔農業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本系統法律事務的協調工作;負責農業行政審批工作。組織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指導全市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與發展。
(五)園藝特產農機化管理科
職責:組織指導特產、園藝、經濟作物、野生採集、庭院經濟等各種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研究提出各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各業的生產技術和推廣;組織指導各業產品開發、良種繁育、市場行銷活動及市場信息體系建設;負責全市多種經營計畫、統計、協調工作;指導綠色食品基地建設和開發;負責蔬菜基地建設,組織推廣新技術、新產品,發展無公害蔬菜;組織實施綠色食品和無公害產品的認識、管理。負責制定農業產業化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研究擬定全市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並適時提出促進農業經濟健康、持續發展的建議;實施名牌帶動戰略;特色產業巨觀政策規劃的制定,並抓好示範龍頭企業建設;搞好對農業產業資源開發和生產結構布局問題的調查研究,並對農業產業發展方面的巨觀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農業產業化項目立項的審核、論證;協調、指導農業產業化工作,綜合、檢查農業產業化實施情況。加強農業創匯基地建設,培育創匯產品,加快農業產品外向型龍頭企業的建設。制定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指導農機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提高農業機械化普及和套用水平;擬定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組織實施拖拉機、農用運輸車、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產品質量檢驗、鑑定和認證管理。
下屬機構
下設10個直屬事業單位。(一)磐石市農業技術推廣總站
職責:推廣種植業技術,促進農業發展。種植業技術引進、試驗、示範、推廣、技術培訓、農業植物病、蟲、草、鼠害防治、土壤肥料監測等。
(二)磐石市農機監理站
職責:負責全市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及駕駛員安全監督管理和對新增駕駛員的考驗工作;負責全市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行駛證、號牌發放、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拖拉機安全技術檢驗及駕駛證審核工作;負責全市鄉村道路、田間、場院農機事故的處理、案件的調解工作;負責全市農機站農機監理人員的監督管理及業務指導工作。
(三)磐石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
職責:依據《種子法》、《農藥管理條例》、《肥料登記管理辦法》、《植物檢疫條例》《吉林省農業環境保護條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國家法律法規,主要負責種子管理、農藥管理、肥料管理、植物檢疫、農業環境污染事故處理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四)磐石市農業機械技術推廣站
職責:推廣先進農機技術、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農機技術推廣管理、農機技術推廣機構與隊伍建設指導、農機技術推廣示範指導、農機試驗示範、農機信息服務。
(五)磐石市園藝特產技術推廣站
職責:負責全市園藝特產業技術培訓與技術指導、承擔園藝特產業新品種引進、試驗、示範,新技術引進、宣傳與推廣,為農民提供技術服務於信息服務,指導全市園藝特產業基地及園區建設,負責全市園藝特產業統計、報表及全面規劃。
(六)磐石市農業環保監測站
職責:保護和發展生態農業,推廣和利用先進技術保持農業環境,對農業環境進行監測、評價,參與處理農業污染事故調查和處理;負責對全市農產品產地環境的監測,以及農產品質量監測,負責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的技術指導,農產品標識,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推廣和宣傳工作;開發、推廣和利用農村可再生能源。對全市的農村可再生能源的宣傳和示範。
(七)磐石市農業機械化學校
職責:培養農機技術人才,促進農機化事業的發展。農機技術培訓、農用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農機管理幹部培訓、資格等級證書培訓、農機技術推廣業務指導、農機信息服務。
(八)磐石市農村經濟管理總站
職責:為農村健康發展提供保障、土地承包管理、農業集體資產管理、農(村)民負擔管理、農村財務管理、農村經濟統計管理。
(九)吉林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磐石市分校
職責:以多層次、多門類、多渠道、多規格的辦學形式,利用廣播、電視、多媒體現代化遠程教育和面授相結合的教學手段,以廣大農村幹部和企事業單位職工為教育對象,以提高幹部職工的科技素質為教育目的,以施教面廣、專業齊全、實用性強、學用結合、工學兼顧的優勢,為我市廣大有志求學者提供一個良好的學習機會。
(十)磐石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職責:負責磐石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方案的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安排、試點單位審定、規劃審定和相關政策的落實;負責全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情況綜合、協調、指導、工作調度和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