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 辦公室,工作職責:1、負責組織開展政治和業務知識學習;
2、負責起草公文、修改各股室(部)及外單位代科技局、科協起草的公文;
3、負責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編寫和報送;負責單位計算機網路管理,做好安全監控,確保全全運行;
4、負責各種材料的列印、校對、裝訂工作,確保檔案材料的規範性;
5、負責收發文和檔案傳閱,保證公文處理及時、快速、準確;
6、負責文書立卷、歸檔、查閱工作;
7、負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
8、負責單位內部安全保衛、清潔衛生、節假日值班等的管理工作;
9、負責工作用車的調度管理和後勤服務,熱情接待民眾來信來訪;
10、負責承辦各種會議的會務工作,做好會議記錄和保密工作;
11、負責考勤管理工作;
12、負責按時按質完成上級立項的督辦件和平時的交辦件;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發展計畫股、智慧財產權股,工作職責:
1、編制全縣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綜合平衡和下達各項年度計畫,調研製訂科技發展的方向、重點和相應的措施,負責科技計畫經費的平衡管理工作。
2、負責上級科技管理部門的各項科技計畫的編制、申報、爭取立項、組織實施和管理。
3、牽頭制訂縣科技政策和激勵措施供縣委政府決策參考,貫徹、落實上級的科技政策措施。
4、負責組織全縣科技成果的評價和縣科技獎的受理,推薦州級以上科技獎。
5、負責縣域專利、智慧財產權管理、保護、引導套用及相關服務工作。
6、負責與組織、人事部門做好中青年學術、學科帶頭人的選拔培養工作。
7、負責與有關科研機構的聯繫,引導我縣企業與科研機構的合作,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和科技產業化開發。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套用技術股,工作職責:
1、負責工業、農業及社會事業發展所需的科學技術套用轉化、實施、管理。
2、聯繫、指導鄉(鎮)科技管理機構和人員的科技管理業務培訓工作。
3、組織協調農業和農村區域開發、科技成果試驗、示範、推廣等方面的調研和技術集成創新實施。
4、協同有關部門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參與全縣科技產業開發、技術改造項目的規劃、研究、論證和實施。
5、負責全縣民營科技型企業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6、負責技術市場、重大技術交易、技術契約的認定、登記和科技統計工作。
7、負責縣域科技工作者專業學會、協會工作管理、開展青少年科技活動和農村技術協會、研究會的指導、管理以及勞動者的科學技術普及、培訓。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