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硬貸款是國家開發銀行利用借入資金(包括在國外發行的債券和利用的外資)發放的貸款,包括基本建設貸款和技術改造貸款。條件
硬貸款的條件為:貸款期限不變,仍為17年,其中含寬限期4或5年。貸款採用美元單一浮動利差利率或固定利差利率計息,浮動利差貸款年利率,以6個月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利率(LIBOR)加浮動利差構成,浮動利差每6個月調整一次,目前浮動利差貸款年利率為LIBOR減0.04%;固定利差貸款年利率,以6個月LIBOR加固定利差0.05%構成。此外,世行還在貸款協定生效後,一次性按貸款總額的0.25%收取項目先征費,同時取消承諾費。較之以往,該貸款條件趨於優惠。
發放貸款機構
世界銀行是由184個成員國按一定份額出資組成的多邊金融機構,由於擁有雄厚的信用基礎,世行可以在國際金融市場以低於市場利率的價格融資並用於發放貸款。
世行只賺取可以確保其持續經營的利差,並不以盈利為目的。世行貸款的定價是為了滿足其資本充足率和業務成本所要求的收益率,這也是世行硬貸款定價的基本原則。 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後,為確保資本充足率,世行於1998年通過了硬貸款漲價決議,將原來0.5%的利差提高至0.75%,並加收1%的先征費。
亞洲金融危機結束後,隨著世界經濟的快速增長,世行的資本充足率逐步上升,開發中國家要求世行硬貸款降價的呼聲日漸高漲。為應對新形勢,世行自2005財年起逐步豁免先征費,其中2005財年豁免了0.5%,2006財年豁免了0.75%,2007財年完全豁免了先征費,但利差一直保持在1999財年漲價後的水平。
2006年9月,在世行/國際貨幣基金新加坡年會上,發展委員會提出,為加強世行與中等收入國家的合作,要求世行管理當局就簡化貸款定價模式、提高貸款定價的競爭力進行政策研究。本次降價政策的出台是世行管理當局為落實發展委員會的要求而做出的政策調整。
軟貸款與硬貸款的區別
軟貸款是指條件優惠的貸款,國際開發協會多提供軟貸款,也稱為信貸;硬貸款是指普通條件的貸款,貸款條件較嚴,世界銀行提供的通常是硬貸款,也稱為貸款。
改革
(一)世行硬貸款定價改革方案主要包括:
世行硬貸款的成本由利息、承諾費 、先征費以及息費的減免共同構成,而利息部分又由基準利率(一般為倫敦同業拆借利率LIBOR)、貼水(升水)和利差組成。此次世行硬貸款定價改革方案主要內容為:
1、採用新的利差,由0.75%調整為0.3%。
2、取消承諾費和息費減免政策。
3、調整所徵收的先征費,由貸款總額的1%調整為0.25%。
4、為督促及時還款,對到期日後30天仍未償還的貸款加收0.5%的罰息。
(二)世行息費減免政策的調整情況
9月27日以後簽約的新貸款不再享受息費減免政策;5月16日至9月27日之間簽約的貸款可以轉換為新貸款,適用新的貸款條件,如貸款人選擇不轉換,則仍將適用原來的貸款條件,保留原息費減免政策;5月16日之前簽約的貸款繼續適用原有貸款條件,保留原息費減免政策,具體減免幅度仍是一年一議。
世行硬貸款降價後我國貸款成本情況
目前,我國利用世行硬貸款支持的項目主要採用美元單一浮動利差貸款(VSL),成本約為LIBOR(目前約為5.8%)加0.26%。由於按照世行人均國民收入分類標準,我國被劃為第三類借款國(IBRD貸款期限17年),降價後新的硬貸款成本約為LIBOR加0.01%。第一、二類借款國的新世行硬貸款成本約為LIBOR平。
對中國政策
貸款期限不變,仍為17年,其中含寬限期4或5年。貸款採用美元單一浮動利差利率或固定利差利率計息,浮動利差貸款年利率,以6個月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利率(LIBOR)加浮動利差構成,浮動利差每6個月調整一次,目前浮動利差貸款年利率為LIBOR減0.04%;固定利差貸款年利率,以6個月LIBOR加固定利差0.05%構成。此外,世行還在貸款協定生效後,一次性按貸款總額的0.25%收取項目先征費,同時取消承諾費。較之以往,該貸款條件趨於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