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譯公文

硬譯公文

硬譯公文,是元代一種白話硬譯公牘文體,常見於廟議、廷記等決策性檔案中,特點為採用當時漢語的白話詞語對蒙文進行逐字逐句的直譯,為元代所獨有。許多元代史料都以此類文體形式保留下來,如《通制條格》、《元典章》等,因而,閱讀硬譯公文的能力是元史研究者應具備的基本學術能力。

一般特徵

譯文為“漢語白話口語辭彙+蒙語句法、構詞法”的形式。

蒙語為典型的黏著語,詞根後加上表示格(主格、賓格、位格)、時(現在時、進行時、過去時、完成時)、態(主動態、被動態)、式(祈使式、命令式、條件式)、數(複數)等的助詞或助動詞詞綴,以實現語法功能。漢語則為分析語,不存在詞形變化。蒙語句法為“主——賓——謂”結構,與漢語也有顯著的區別。

在硬譯公文中,句法採用蒙語句法,詞語採用當時的白話口語辭彙,並且創造了專用於表示語法的虛詞。如:

“天眾民行生著,必皇帝行命著主宰有!”(意為“天生眾民,必命皇帝主宰”)

在此句中“生”、“有”是動詞謂語,放於句子的末尾,而將賓語前置。“行”為介詞,表示“民”、“皇帝”為賓語。“有”為助詞,表示“命皇帝主宰”這一動作為完成時。“著”放於句尾,表示接續。

漢字用字多俗、訛、異體字,如“們”寫作“每”,“夠”寫作“勾”,“很”寫作“哏”,“一樁”寫作“一裝”等

元代硬譯公文行文有很大任意性,由於翻譯者為文化水平參差不齊的吏員,譯文行文往往比較任意。

1.

譯文為“漢語白話口語辭彙+蒙語句法、構詞法”的形式。

蒙語為典型的黏著語,詞根後加上表示格(主格、賓格、位格)、時(現在時、進行時、過去時、完成時)、態(主動態、被動態)、式(祈使式、命令式、條件式)、數(複數)等的助詞或助動詞詞綴,以實現語法功能。漢語則為分析語,不存在詞形變化。蒙語句法為“主——賓——謂”結構,與漢語也有顯著的區別。

在硬譯公文中,句法採用蒙語句法,詞語採用當時的白話口語辭彙,並且創造了專用於表示語法的虛詞。如:

“天眾民行生著,必皇帝行命著主宰有!”(意為“天生眾民,必命皇帝主宰”)

在此句中“生”、“有”是動詞謂語,放於句子的末尾,而將賓語前置。“行”為介詞,表示“民”、“皇帝”為賓語。“有”為助詞,表示“命皇帝主宰”這一動作為完成時。“著”放於句尾,表示接續。

2.

漢字用字多俗、訛、異體字,如“們”寫作“每”,“夠”寫作“勾”,“很”寫作“哏”,“一樁”寫作“一裝”等

3.

元代硬譯公文行文有很大任意性,由於翻譯者為文化水平參差不齊的吏員,譯文行文往往比較任意。

硬譯公文用詞舉例

名詞

複數用“每(們)”表示,如“軍每”(軍士們)、“使臣每”、“錢每”(一些錢)。

常常出現蒙語或外來語音譯借詞。

常常出現蒙語意譯詞及漢語俚俗語。如“勾當”(公務、事情)、“名分”(官職)、“體例”(法律、道理)、“肚皮”(賄賂、貪贓)、“根腳”(出身)等等。

1.

複數用“每(們)”表示,如“軍每”(軍士們)、“使臣每”、“錢每”(一些錢)。

2.

常常出現蒙語或外來語音譯借詞。

3.

常常出現蒙語意譯詞及漢語俚俗語。如“勾當”(公務、事情)、“名分”(官職)、“體例”(法律、道理)、“肚皮”(賄賂、貪贓)、“根腳”(出身)等等。

代詞

人稱代詞的複數以“每”表示,如“俺每”、“你每”、“他每”。

物主代詞常放在名詞之後,如“聖旨俺的”,意為“我的聖旨”。

指示代詞有“這每”、“那每”、“這的每”、“那的每”。

不定代詞有“不揀什麼”(任何事)、“不揀誰”(任何人)。

1.

人稱代詞的複數以“每”表示,如“俺每”、“你每”、“他每”。

2.

物主代詞常放在名詞之後,如“聖旨俺的”,意為“我的聖旨”。

3.

指示代詞有“這每”、“那每”、“這的每”、“那的每”。

4.

不定代詞有“不揀什麼”(任何事)、“不揀誰”(任何人)。

連詞

“……呵”,表示“如果……”。也用作接續助詞。

“……上頭”,意為“由於……”。

1.

“……呵”,表示“如果……”。也用作接續助詞。

2.

“……上頭”,意為“由於……”。

助動詞與動詞

“有”,表示現代時、終止形、存在式,也表肯定。

如:“皇帝行命著主宰有”,“有”表現在存在式。

又如:“俺的生日二月初六日有”,“有”意為“是”,表肯定判斷。

“來”、“了來”、“了也”、“了去”,表示過去時。

如:“商量來的勾當行了來”,“了”為“行”(此處為動詞,執行)的後綴。

“者”,表示命令或祈使。

如:“那般者!”(照辦)

“么道”,表示引語。

硬譯公文中的大量動詞為俚俗詞或硬譯詞。

如:乾礙,意為“有關”;約當,意為“阻礙”;治約,意為“整治”;推調,意為“藉故、推諉”;別了,意為“違背”;敲了,意為“處死”;可憐見,意為“恩賜”……

1.

“有”,表示現代時、終止形、存在式,也表肯定。

如:“皇帝行命著主宰有”,“有”表現在存在式。

又如:“俺的生日二月初六日有”,“有”意為“是”,表肯定判斷。

2.

“來”、“了來”、“了也”、“了去”,表示過去時。

如:“商量來的勾當行了來”,“了”為“行”(此處為動詞,執行)的後綴。

3.

“者”,表示命令或祈使。

如:“那般者!”(照辦)

4.

“么道”,表示引語。

5.

硬譯公文中的大量動詞為俚俗詞或硬譯詞。

如:乾礙,意為“有關”;約當,意為“阻礙”;治約,意為“整治”;推調,意為“藉故、推諉”;別了,意為“違背”;敲了,意為“處死”;可憐見,意為“恩賜”……

介詞

“根底”,意為“對……”,“把……”,“在……”,

如:“他根底”,意為“把他”。

“行”,意為“向……”,“對……”,“把……”,

如:“我行奏說”,意為“向我上奏”。

“里”,表示“在……中”,“從……”,“按……”,“以……”。

1.

“根底”,意為“對……”,“把……”,“在……”,

如:“他根底”,意為“把他”。

2.

“行”,意為“向……”,“對……”,“把……”,

如:“我行奏說”,意為“向我上奏”。

3.

“里”,表示“在……中”,“從……”,“按……”,“以……”。

虛擬和語氣詞

“一般”,意為“似乎”,表示慎重,多用於上奏

如:“他每的言語是的一般有”(他們的說法似乎是對的)

“也者”,意為“恐怕、大概”

“那無”,意為“豈非”,“不是嗎”

如:“勾當行了來那無?”(公事不是已經辦完了嗎?)

“……那”,表示強烈反問,多見於詔書。

1.

“一般”,意為“似乎”,表示慎重,多用於上奏

如:“他每的言語是的一般有”(他們的說法似乎是對的)

2.

“也者”,意為“恐怕、大概”

3.

“那無”,意為“豈非”,“不是嗎”

如:“勾當行了來那無?”(公事不是已經辦完了嗎?)

4.

“……那”,表示強烈反問,多見於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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