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特徵
譯文為“漢語白話口語辭彙+蒙語句法、構詞法”的形式。
蒙語為典型的黏著語,詞根後加上表示格(主格、賓格、位格)、時(現在時、進行時、過去時、完成時)、態(主動態、被動態)、式(祈使式、命令式、條件式)、數(複數)等的助詞或助動詞詞綴,以實現語法功能。漢語則為分析語,不存在詞形變化。蒙語句法為“主——賓——謂”結構,與漢語也有顯著的區別。
在硬譯公文中,句法採用蒙語句法,詞語採用當時的白話口語辭彙,並且創造了專用於表示語法的虛詞。如:
“天眾民行生著,必皇帝行命著主宰有!”(意為“天生眾民,必命皇帝主宰”)
在此句中“生”、“有”是動詞謂語,放於句子的末尾,而將賓語前置。“行”為介詞,表示“民”、“皇帝”為賓語。“有”為助詞,表示“命皇帝主宰”這一動作為完成時。“著”放於句尾,表示接續。
漢字用字多俗、訛、異體字,如“們”寫作“每”,“夠”寫作“勾”,“很”寫作“哏”,“一樁”寫作“一裝”等
元代硬譯公文行文有很大任意性,由於翻譯者為文化水平參差不齊的吏員,譯文行文往往比較任意。
1.譯文為“漢語白話口語辭彙+蒙語句法、構詞法”的形式。
蒙語為典型的黏著語,詞根後加上表示格(主格、賓格、位格)、時(現在時、進行時、過去時、完成時)、態(主動態、被動態)、式(祈使式、命令式、條件式)、數(複數)等的助詞或助動詞詞綴,以實現語法功能。漢語則為分析語,不存在詞形變化。蒙語句法為“主——賓——謂”結構,與漢語也有顯著的區別。
在硬譯公文中,句法採用蒙語句法,詞語採用當時的白話口語辭彙,並且創造了專用於表示語法的虛詞。如:
“天眾民行生著,必皇帝行命著主宰有!”(意為“天生眾民,必命皇帝主宰”)
在此句中“生”、“有”是動詞謂語,放於句子的末尾,而將賓語前置。“行”為介詞,表示“民”、“皇帝”為賓語。“有”為助詞,表示“命皇帝主宰”這一動作為完成時。“著”放於句尾,表示接續。
2.漢字用字多俗、訛、異體字,如“們”寫作“每”,“夠”寫作“勾”,“很”寫作“哏”,“一樁”寫作“一裝”等
3.元代硬譯公文行文有很大任意性,由於翻譯者為文化水平參差不齊的吏員,譯文行文往往比較任意。
硬譯公文用詞舉例
名詞
複數用“每(們)”表示,如“軍每”(軍士們)、“使臣每”、“錢每”(一些錢)。
常常出現蒙語或外來語音譯借詞。
常常出現蒙語意譯詞及漢語俚俗語。如“勾當”(公務、事情)、“名分”(官職)、“體例”(法律、道理)、“肚皮”(賄賂、貪贓)、“根腳”(出身)等等。
1.複數用“每(們)”表示,如“軍每”(軍士們)、“使臣每”、“錢每”(一些錢)。
2.常常出現蒙語或外來語音譯借詞。
3.常常出現蒙語意譯詞及漢語俚俗語。如“勾當”(公務、事情)、“名分”(官職)、“體例”(法律、道理)、“肚皮”(賄賂、貪贓)、“根腳”(出身)等等。
代詞
人稱代詞的複數以“每”表示,如“俺每”、“你每”、“他每”。
物主代詞常放在名詞之後,如“聖旨俺的”,意為“我的聖旨”。
指示代詞有“這每”、“那每”、“這的每”、“那的每”。
不定代詞有“不揀什麼”(任何事)、“不揀誰”(任何人)。
1.人稱代詞的複數以“每”表示,如“俺每”、“你每”、“他每”。
2.物主代詞常放在名詞之後,如“聖旨俺的”,意為“我的聖旨”。
3.指示代詞有“這每”、“那每”、“這的每”、“那的每”。
4.不定代詞有“不揀什麼”(任何事)、“不揀誰”(任何人)。
連詞
“……呵”,表示“如果……”。也用作接續助詞。
“……上頭”,意為“由於……”。
1.“……呵”,表示“如果……”。也用作接續助詞。
2.“……上頭”,意為“由於……”。
助動詞與動詞
“有”,表示現代時、終止形、存在式,也表肯定。
如:“皇帝行命著主宰有”,“有”表現在存在式。
又如:“俺的生日二月初六日有”,“有”意為“是”,表肯定判斷。
“來”、“了來”、“了也”、“了去”,表示過去時。
如:“商量來的勾當行了來”,“了”為“行”(此處為動詞,執行)的後綴。
“者”,表示命令或祈使。
如:“那般者!”(照辦)
“么道”,表示引語。
硬譯公文中的大量動詞為俚俗詞或硬譯詞。
如:乾礙,意為“有關”;約當,意為“阻礙”;治約,意為“整治”;推調,意為“藉故、推諉”;別了,意為“違背”;敲了,意為“處死”;可憐見,意為“恩賜”……
1.“有”,表示現代時、終止形、存在式,也表肯定。
如:“皇帝行命著主宰有”,“有”表現在存在式。
又如:“俺的生日二月初六日有”,“有”意為“是”,表肯定判斷。
2.“來”、“了來”、“了也”、“了去”,表示過去時。
如:“商量來的勾當行了來”,“了”為“行”(此處為動詞,執行)的後綴。
3.“者”,表示命令或祈使。
如:“那般者!”(照辦)
4.“么道”,表示引語。
5.硬譯公文中的大量動詞為俚俗詞或硬譯詞。
如:乾礙,意為“有關”;約當,意為“阻礙”;治約,意為“整治”;推調,意為“藉故、推諉”;別了,意為“違背”;敲了,意為“處死”;可憐見,意為“恩賜”……
介詞
“根底”,意為“對……”,“把……”,“在……”,
如:“他根底”,意為“把他”。
“行”,意為“向……”,“對……”,“把……”,
如:“我行奏說”,意為“向我上奏”。
“里”,表示“在……中”,“從……”,“按……”,“以……”。
1.“根底”,意為“對……”,“把……”,“在……”,
如:“他根底”,意為“把他”。
2.“行”,意為“向……”,“對……”,“把……”,
如:“我行奏說”,意為“向我上奏”。
3.“里”,表示“在……中”,“從……”,“按……”,“以……”。
虛擬和語氣詞
“一般”,意為“似乎”,表示慎重,多用於上奏
如:“他每的言語是的一般有”(他們的說法似乎是對的)
“也者”,意為“恐怕、大概”
“那無”,意為“豈非”,“不是嗎”
如:“勾當行了來那無?”(公事不是已經辦完了嗎?)
“……那”,表示強烈反問,多見於詔書。
1.“一般”,意為“似乎”,表示慎重,多用於上奏
如:“他每的言語是的一般有”(他們的說法似乎是對的)
2.“也者”,意為“恐怕、大概”
3.“那無”,意為“豈非”,“不是嗎”
如:“勾當行了來那無?”(公事不是已經辦完了嗎?)
4.“……那”,表示強烈反問,多見於詔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