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化羰

硫化羰對肺有輕微刺激性,主要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嚴重中毒時可引起抽搐,乃至發生呼吸麻痹而死亡。

名稱介紹

化學品中文名稱: 硫化羰
化學品英文名稱: carbonyl sulfide
中文名稱2: 氧硫化碳
英文名稱2: carbon oxysulfide

基本介紹

技術說明書編碼: 1551
CAS No.: 463-58-1
分子式: COS
分子量: 60.07
第二部分:成分/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硫化羰463-58-1
第三部分:危險性概述
危險性類別:
侵入途徑:
環境危害: 對環境有危害,對水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險: 本品易燃,有毒。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眼睛接觸:
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 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燃燒時生成有毒的二氧化硫氣體。與氧化劑接觸猛烈反應。遇水或水蒸氣反應放出有毒和易燃的氣體。
有害燃燒產物: 一氧化碳、硫化氫、氧化硫。
滅火方法: 消防人員須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風向滅火。切斷氣源,若不能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泄漏處的火焰。儘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噴水保持火場容器冷卻,直至滅火結束。滅火劑:乾粉、二氧化碳。禁止用水和泡沫滅火。
第六部分: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並立即隔離150m,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靜電工作服。從上風處進入現場。儘可能切斷泄漏源。用工業覆蓋層或吸附/ 吸收劑蓋住泄漏點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氣體進入。如有可能,將漏出氣用排風機送至空曠地方或裝設適當噴頭燒掉。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後再用。
第七部分:操作處置與儲存回目錄
操作注意事項: 密閉操作,加強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防靜電工作服,戴乳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防止氣體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氧化劑、鹼類接觸。尤其要注意避免與水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應與氧化劑、鹼類、食用化學品分開存放,切忌混儲。採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第八部分: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職業接觸限值
中國MAC(mg/m3): 未制定標準
前蘇聯MAC(mg/m3): 未制定標準
TLVTN: 未制訂標準
TLVWN: 未制訂標準
監測方法:
工程控制: 生產過程密閉,加強通風。
呼吸系統防護: 空氣中濃度超標時,建議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應該佩戴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 穿防靜電工作服。
手防護: 戴乳膠手套。
其他防護: 工作現場嚴禁吸菸。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回目錄
主要成分: 純品
外觀與性狀: 無色惡臭氣體, 易潮解。
pH:
熔點(℃): -138.2
沸點(℃): -50.2
相對密度(水=1): 1.24(-87℃,液體)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 2.1
飽和蒸氣壓(kPa): 1204.23(21℃)
燃燒熱(kJ/mol): 無資料
臨界溫度(℃): 無資料
臨界壓力(MPa): 無資料
辛醇/水分配係數的對數值: 無資料
閃點(℃): 無資料
引燃溫度(℃): 無資料
爆炸上限%(V/V): 28.5
爆炸下限%(V/V): 12
溶解性: 易溶於水,易溶於乙醇、甲苯。
主要用途: 合成含硫的有機化合物。
其它理化性質:
第十部分: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穩定性:
禁配物: 強氧化劑、鹼類。
避免接觸的條件:
聚合危害:
分解產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 LD50:無資料
LC50:無資料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變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態學資料
生態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積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該物質對環境有危害,應特別注意對水體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廢棄處置
廢棄物性質:
廢棄處置方法: 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建議用焚燒法處置。焚燒爐排出的硫氧化物通過洗滌器除去。
廢棄注意事項:
第十四部分: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 23033
UN編號: 2204
包裝標誌:
包裝類別: Z01
包裝方法: 無資料。
運輸注意事項: 鐵路運輸時須報鐵路局進行試運,試運期為兩年。試運結束後,寫出試運報告,報鐵道部正式公布運輸條件。採用剛瓶運輸時必須戴好鋼瓶上的安全帽。鋼瓶一般平放,並應將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過車輛的防護欄板,並用三角木墊卡牢,防止滾動。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嚴禁與氧化劑、鹼類、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夏季應早晚運輸,防止日光曝曬。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2.3 類有毒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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