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證
1.主要用於氰化物中毒的解毒,也可用於治療砷、汞、鉛、鉍、碘等中毒。
2.低劑量注射可用於抗過敏(如皮膚瘙癢症、慢性蕁麻疹、藥疹等)。
3.可外用於治療皮膚疥瘡、癬及慢性皮炎等。
臨床套用
每日3~4次,連用3~4周。外用。
不良反應
1.靜脈注射本藥後,可引起暫時性的滲透壓改變;其他不良反應少見。
2.大劑量口服本藥時,可引起腹瀉。
3.本藥外用時,可引起接觸性皮炎。
注意事項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在治療開始和結束時,應煮洗內衣、被褥等;治療皮膚病,常配合1%(或2%)鹽酸溶液使用,利用鹽酸分解硫代硫酸鈉析出硫而起治療作用。
(說明:上述內容僅作為介紹,藥物使用必須經正規醫院在醫生指導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