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

R&D經費指全社會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 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指統計年度內全社會實際用於基礎研究、套用研究和試驗發展的經費支出。包括實際用於研究與試驗發展活動的人員勞務費、原材料費、固定資產購建費、管理費及其他費用支出。 基礎研究指為了獲得關於現象和可觀察事實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識(揭示客觀事物的本質、運動規律,獲得新發展、新學說)而進行的實驗性或理論性研究,它不以任何專門或特定的套用或使用為目的。 套用研究指為了確定基礎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為達到預定的目標探索應採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徑而進行的創造性研究。套用研究主要針對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標。 試驗發展指利用從基礎研究、套用研究和實際經驗所獲得的現有知識,為產生新的產品、材料和裝置,建立新的工藝、系統和服務,以及對已產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項作實質性的改進而進行的系統性工作。 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強度指全社會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與國內生產總值(GDP)之比;產業部門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投入強度指產業部門的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與其主營業務收入之比。 財政科技撥款指統計年度內由各級財政部門撥付的直接用於科技活動的款項,包括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研基建費及其他科研事業費。

基本信息

類型

指企業在產品、技術、材料、工藝、標準的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企業在職研發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工費用以及外聘兼職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房屋等固定資產的折舊或租賃費用,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下的研發儀器、設備的購置費用以及相關固定資產的運行維護、維修等費用;用於研發活動的軟體、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製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製造費,設備調整及檢驗費,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製產品的檢驗費等;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評估以及智慧財產權的申請費、註冊費、代理費等費用;通過外包、合作研發等方式,委託其他單位、個人或者與之合作進行研發而支付的費用;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包括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會議費、差旅費、辦公費、外事費、研發人員培訓費、培養費、專家諮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用等。

行政單位:

按經濟用途分類可分為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費、公務費、修繕費、設備購置費、其他費用等。按經濟性質分類,可分為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發生支出時借記“經費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教育事業性

分為“人員經費支出”和“公用經費支出”兩部分。

數據

2018年10月9日,國家統計局、科學技術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2017年全國科技經費投入統計公報》(以下簡稱《公報》)。《公報》顯示,2017年我國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總量超1.76萬億元,同比增長12.3%,增速較上年提高1.7個百分點;R&D經費投入強度(R&D經費與國民生產總值的比值)達到2.13%,再創歷史新高。

國家統計局社科文司高級統計師張鵬分析,與已開發國家相比,我國R&D經費投入呈現四大特點:

投入總量與美國的差距正逐年縮小。2013年我國R&D經費總量首次躍居世界第二位,當年R&D經費總量約為位列世界第一的美國的40%,預計2017年這一比例將接近60%。

投入年淨增量已超過經合組織(OECD)成員國增量總和。2016年我國R&D經費淨增量為1506.9億元,而同期OECD成員國R&D經費淨增量合計約為人民幣973.7億元,我國的研發經費淨增量約為OECD各成員國增量總和的1.5倍。

投入增速保持世界領先。2013—2016年間,我國R&D經費年均增長11.1%,而同期美國、歐盟和日本分別為2.7%、2.3%和0.6%。

投入強度已達到中等已開發國家水平。2016年我國R&D經費投入強度為2.11%,從OECD的35個成員國R&D經費投入強度看,介於列第十二位的法國(2.25%)和第十三位冰島(2.10%)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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