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霜楚圓

一卷。宋·石霜楚圓撰,黃龍慧南重編。又名《慈明和尚五會語錄》、《慈明和尚語錄》。收在《萬續藏》第一二○冊、《禪宗全書》第四十冊。


石霜楚圓

(987-1040),法號慈明,全州(今屬廣西)人。俗姓李,年二十二於湘山隱靜寺出家。後四處參訪,慕汾陽道望,前往參謁。據說汾陽一見之下,即識其大器利根,但並沒有當下與其開示,相反有二年時間都冷淡待之。史載“每見必罵垢,或詆毀諸方,及有所訓,皆流俗鄙事。”一日慈明又見汾陽,很委曲地說:“自至法席,已再夏,不蒙指示,但增世俗塵勞念。歲月飄忽,已事不明,失出家之利。……”話未說完,即遭汾陽喝罵。汾陽且“怒舉杖逐之。”慈明欲開口呼救,汾陽急掩其口,慈明豁然開悟,嘆曰:“是知臨濟道出常情。”汾陽巧妙利用“不憤不啟”的接引原則,磨鍊其性情,考驗器量,待機緣成熟,痛下針錐,使其然而悟。對非常人,施以非常手段,這正是汾陽的高明之處。
慈明到底在汾陽處悟個什麼呢?不過是“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而已!但在義理上明白這一道理,與通過實際的修證及禪師的點化而得到的深切感悟是不同的。而且一悟之後並非一了百了,而是悟後起修,再加砥礪,功夫總會純熟,故慈明又在汾陽會下苦修七年,之後又參唐明智嵩禪師、神鼎洪湮禪師、谷隱蘊聰禪師,晚年先後住持袁州南源山廣利禪院、潭州道吾山、石霜山崇勝禪院、南嶽福嚴禪院、潭州光化禪院。康定庚辰(1040)示寂,葬於石霜山。

慈明禪師的教理

習禪者最忌對義理名相、機緣語句的泥著沾縛。慈明開示學人,不落窠臼,別開生面,頗有臨濟大機大用之風範,如臨濟有“三句”說:“第一句薦得,堪與祖佛為師;第二句薦得,堪與人天為師;第三句薦得,自救不了。”這三句在叢林十分流行,且諸方尊宿多有拈頌,各有發明,慈明在上堂法語中則別出機杼,反其意而用之。“第一句薦得,和泥合水;第二句薦得,無繩自縛;第三句薦得,四棱著地。”臨濟三句之說,是指引學人於無言句處薦取,以反本返源、頓悟自心。如果不明的旨,而到第一句、第二句中去百般索解,則必然是和泥合水、無繩自縛。
不過,慈明的“反案”文章最引人注目的是對“香嚴擊竹”公案的評點。
香嚴智閒為溈山靈祐弟子,在溈山會上勤學苦修,一日靈祐謂之曰:“吾不問汝平生學解及經卷冊子上記得者,汝未出胞胎未辨東西時,本分事試道一句來!吾要記汝。”香嚴進數語,皆未蒙許可,復歸禪堂遍檢所集諸方語句,然無一言可將酬對,於是盡焚所存,泣辭溈山而去。在南陽已故慧忠國師處,一日于山中芟除草木,以瓦礫擊竹作聲,廓然省悟,香嚴到底悟到了什麼呢?他本人沒有說。但聯繫靈祐所問,他無疑於“本分事”有所悟入。而識得本分,證得本心,正是慧能以來祖師相傳之心印,叢林也一向視香嚴為得法禪師,故香嚴所證祖師禪當無疑問。
但慈明則別有說法:
示眾,以拄杖擊禪林一下云:大眾還會么?不見道,一擊忘所知,更不假修持。諸方達道者,鹹言上上機,香嚴憑么悟去,分明悟得如來禪祖師禪未夢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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