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石磊(1892~1951年)原名東坡,字笑凡。石後鄉石厝村人。
人物簡歷
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其父石思善在莆田教會任牧師。是年,石磊11歲,隨父在莆田進群國小讀書。宣統二年(1910年),進福州青年會中學就讀5年。民國5年(1916年),在友人資助下遠渡重洋,在美國愛烏州大學就讀兩年。1918年,又在哥倫比亞大學就讀兩年半;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民國10年,石磊學成回國,應天津南開大學校長張伯苓之聘,為該校教授。民國13年,相繼就聘於北京民國大學、北京女子師範大學。在講授經濟學時,常把馬克思政治經濟學理論介紹給學生,並利用課餘創辦“華歐通訊社”,刊出富有新潮氣息的稿件,學生十分欽敬。民國15年,在國共合作時期加入中國國民黨。時任民國政府財政部長的宋子文,欲委任石磊為福建鹽運使,受楊樹莊阻撓,未曾到職,改任湖北漢口榷運局副局長,任職3年。民國17年2月,石磊任國民政府交通部秘書、法規委員等職。因受于右任賞識,於民國18年8月任中央審計院審計,並著手籌辦計政學院,任籌委會主任。曾應召赴廬山謁見蔣介石,報告籌備經過,後因遭羅家倫阻撓、排斥,功成身退。隨即應上海市財政局局長徐桴之邀,在上海財政局協助工作。民國26年冬,上海淪陷,石磊回福建永安,任福建省臨時參議會參議員兼駐會委員。同年6月,當選為國民大會代表。
抗日戰爭爆發,人民參政呼聲高漲,國民黨在民國27年4月通過了《國民參政會組織條例》。民國29年,石磊當選第二屆國民參政員。連任第三屆、第四屆參政員,每年赴會一次。石在出席參政會期間,曾先後與周恩來、董必武有過多次接觸,並與愛國人士一道力主和平,反對內戰。民國35年11月16日召開國民大會,制定憲法。石磊作為國大代表參加了這次會議。他對內戰時期,國民黨不斷徵兵征糧,擴大內戰,加害於民的作法十分不滿,多次以國大代表身份,向省政府建議糾正。民國36年9月,石磊任福建省財政廳廳長、省政府委員,積極支持並參與愛國進步人士丁超五發動議員反對國民黨徵兵征糧、擴大內戰的行動。他目睹國民黨腐敗無能,自感無力,消極從政,於11月底辭去廳長職,僅任省政府委員之職。在此期間,石磊與共產黨地下組織發生關係,並在上海、福州等地掩護和營救地下黨及愛國進步青年,為革命事業作了有益工作。民國37年,石磊被委任為國民黨福建省黨部監察委員,石曾提出辭職,但未被批准。
石磊在福州期間,支持閩東在榕學生的愛國活動,每次在榕學生集會,有請必至。當時寧德同學會編有《寧德留榕同學通訊》,經常發表一些傾向革命的文章。為了避過國民黨當局的檢查,聘請石磊為顧問,並經常由石磊署名題字。他還十分關心家鄉事業,竭力主修西陂塘,支持辦學,對受國民黨欺壓的民眾有求必助,深得好評。一次,石磊回鄉省親,對國民黨散兵在石厝村騷擾村民的行為加以訓斥制止,使石厝村免遭浩劫,民眾極為感激。
民國38年,福建解放前夕,石磊拒絕省長朱紹良逃台之邀。可是,在1951年4月2日鎮反運動中,石磊被錯殺於石厝村邊。當時,省人民政府即追查錯殺責任,但未徹底解決。1983年,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過複查予以徹底平反,宣告無罪。1983年5月30日,福建省委第一書記項南、省委書記胡宏、省政協主席伍洪祥、省委常委兼省政法委書記袁改以及中央有關部門負責人謝筱乃,在福州溫泉賓館內接見石磊之女石玗青、子石化宇、婿丁日初及媳吳維容,向他們宣布石磊是愛國民主人士,認定他曾經對革命做過一些有益工作,過去對他的處理搞錯了。省委統戰部決定給石磊徹底平反,恢復名譽,並向石磊先生的家屬表示慰問。是年6月1日,《中國新聞》9921期向國外發電,通報了福建省決定為愛國民主人士石磊徹底平反的訊息。香港《大公報》等境外多家報紙也同時發布了訊息。
社會交往
石磊生平交遊甚廣,朋友遍及海峽兩岸。曾與林森、于右任、邵力子、嚴家淦、谷正綱、馮友藍、程文濤、李得光、劉通、劉荊蔭、郭公木、馮顏、林汶民、楊振光、周一凱、陳芝美等各界人士友好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