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檢維修技術中心

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石油化工檢維修技術中心(英文簡稱“PCIR”)是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直屬的第三方評審與技術服務機構。

中心簡介

PCIR以促進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行業技術進步為己任,致力於為石油化工企業和檢維修企業提供多元化的優質服務,依託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已有的技術優勢和認證評審等資源優勢,開展石油化工檢維修資質評審與技術服務工作。

PCIR秉承“科學、高效、規範、誠信”的指導思想,“客觀、獨立、公正、嚴謹”的工作原則,不斷提升自身創新力、強化市場競爭力、打造社會公信力,推動石油化工檢維修企業按照相關規範和行業準則等加強建設,促進檢維修企業以嚴謹的行為、科學的手段、準確的結果有效地為石油化工行業提供服務。

PCIR的使命:促進石油化工檢維修企業的良性發展,鼓勵檢維修企業通過技術進步和管理創新,樹立品牌形象,提升專業優勢,增強行業與區域競爭力,為石油化工檢維修企業的安全生產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持與資源保障。

質量方針:信譽至上 規範運作 精益求精 以質取勝!

主要任務

1、按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規範等,建立並運行石油化工檢維修資質評審體系,制定並發布評審工作的規則、準則、指南等規範性檔案。

2、對提出申請的石油化工檢維修企業開展能力評價。

3、組織開展與石油化工檢維修資質評審相關的人員培訓工作,對評審人員進行資格評定和聘用管理。

4、為石油化工檢維修企業提供相關技術服務,向社會各界公布通過評審的石油化工檢維修企業的資質狀況。

5、處理與石油化工檢維修資質評審有關的申訴和投訴工作。

6、開展與石油化工檢維修資質評審與技術服務相關的其它活動。

組織機構

PCIR由資質評審中心和技術服務中心構成。

資質評審中心負責組織石油化工檢維修資質的評審工作,技術服務中心為石油化工檢維修企業提供專業化、個性化的技術支持與服務。資質評審中心下設 受理辦公室 評審管理部 專家委員會監督委員會,負責評審業務的具體管理;擁有強大的熟悉石油化工企業檢維修工作的專家資源庫,組成具有豐富經驗的評審工作組。

受理辦公室

負責申請受理、評審結果公布,制證、發證等等。

評審管理部

負責契約管理,建立和維護專家資源庫,制訂評審計畫,組織評審工作,出具評審報告,網站維護,已取證的檢維修企業資料庫管理等。

專家委員會

負責石油化工檢維修資質評審報告的審核審批。負責制修訂石油化工檢維修評審檔案,對國外石油化工檢維修相關的政策、法規標準、最新技術動態進行研究。

監督委員會

組織機構圖 組織機構圖

負責投訴問題的調查、核實和處理。

聲 明

檢維修資質評審公正性管理辦法

1 總則

石油化工檢維修技術中心(以下簡稱技術中心)作為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下屬的第三方評審機構,為確保評審工作客觀、公正,特制訂檢維修資質評審公正性管理辦法作為公正性管理公開檔案。

2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技術中心開展的與檢維修資質評審有關的各項活動,同時作為公開檔案,對外向評審申請方承諾。

3 公正性要求

3.1 評審服務向所有申請人開放,不以過分的財務或其他附加條件來阻礙和拒絕申請人的評審申請。在與評審申請者洽談評審項目時,向其提供公開檔案,說明評審制度、程式、要求及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3.2 技術中心不向企業提供為獲得或保持評審的諮詢服務;不提供設計、實施或保持質量體系及其他管理體系的服務;不提供評審對象所提供的服務。

3.3 技術中心不與其他評審諮詢機構或諮詢人員建立直接、間接的合作關係和協定關係,獨立簽署評審契約。

3.4 技術中心的專職評審人員不得以任何名義從事評審諮詢活動,也不得應企業之邀為其提供內部質量體系或相關審核。曾在最近兩年內向擬評審的企業提供過諮詢服務的人員不得參與對該企業的評審工作;如果兼職評審人員所 在的組織向申請人或獲準評審的企業提供過諮詢服務,兼職評審人員不得參與對該企業的評審活動。

3.5 技術中心不向擬評審的單一企業提供專門培訓。

3.6 技術中心反對並嚴格控制不公平競爭行為,在簽署評審契約前向申請人提供公開檔案,不頒發評審業務範圍之外的資質證書。

3.7 技術中心評審收費嚴格執行公布的評審收費標準。不以任何名義給予評審申請人或其代表回扣、給予中間人介紹費;不與諮詢機構達成給予介紹費等的任何協定或默契;不與任何諮詢機構或人員的諮詢收費發生任何關係。

3.8 技術中心嚴格規範評審人員的行為,規定評審人員執行評審任務時,不得收受企業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珠寶首飾等,不得參加其審核企業安排的娛樂活動和宴請。

3.9 技術中心依據嚴格的工作程式、工作紀律、完善的管理從事評審活動,確保評審質量。技術中心有嚴格的保密規定,為申請評審企業保守評審中所涉及的技術、商業和審核秘密(企業所聲明的),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4 公正性管理

4.1 監督委員會作為公正性管理部門,對中心開展的活動及審核人員的行為規範進行監督。

4.2 監督委員會隨時對有關信息進行分析,對違反本檔案第3款規定的行為進行調查,重大問題時上報技術中心負責人。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警告,記過或除名等處置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和法律責任。

4.3 技術中心歡迎社會、上級管理部門、申請單位對評審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對違反本公正性要求的行為和個人可直接向技術中心或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舉報、投訴。監督委員會對各種投訴、申訴和爭議予以及時處理和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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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100013

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和平街西苑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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