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鄉規劃、城市勘察和測繪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城鄉規劃和測繪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二)承擔由縣政府組織編制的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城鄉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具體工作;組織編制城市規劃區內的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重要專項規劃;承擔鎮、鄉、村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對城鄉規劃有關的專業規划進行綜合協調與平衡。
(三)承擔實施城鄉規劃的責任;承擔由縣政府組織制定的城市近期建設規劃的具體工作;依法核發劃撥土地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提出出讓地塊的規劃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工程基礎驗核和規劃竣工核實;依法核發鄉村非農房建設項目的規劃許可證;指導鄉鎮近期建設規劃的制定和實施。
(四)主管全縣測繪工作;負責本縣坐標系統的審查和報批;依照《重慶市測繪管理條例》的規定負責測量標誌、地籍測繪、行政區域界限測繪的管理;負責全縣測繪成果管理。
(五)負責全縣規劃和測繪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管理規劃設計和測繪市場;負責城鄉規劃設計、測繪單位資質審查、驗證工作;負責城鄉規劃和測繪成果的質量監督;負責對進入本縣城鄉規劃、測繪市場的單位註冊登記;負責縣域測繪任務和城鎮規劃區、重點地區、重要項目規劃設計任務登記;負責規劃執業制度管理;負責組織本縣規劃、測繪人員業務培訓。
(六)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協調全縣城鄉規劃、測繪的監察執法工作。負責城鎮規劃區、重點地區、重要項目規劃實施行為的監督檢查,查處違反測繪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對城鄉規劃和測繪管理行政行為實施監督檢查。
(七)主管全縣規劃和測繪的信息、檔案工作。負責城鄉規劃和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定全縣城鄉規劃和測繪行業信息系統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八)主管全縣規劃和測繪的科技工作。組織編制城鄉規劃、測繪科技發展規劃;審查、報批城鄉規劃、測繪技術標準、技術經濟指標;指導、協調城鄉規劃和測繪的科研、科技交流以及技術推廣套用工作。
(九)參與江河流域規劃、區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參與全縣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和建設計畫的制定;參與建設用地計畫和土地劃撥、出讓、轉讓方案的制定;參與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和重要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參與廣告設施、城市雕塑的方案審查。參與城市規劃有關的禁建、控建、慎建區的劃定;參與城鄉規劃和測繪相關的政策法規的修訂工作。
(十)牽頭城市、鎮規劃區建設用地範圍內未辦理任何手續的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
(十一)承擔縣規劃委員會、專業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的黨務、政務、紀檢、文秘、接待、保密、宣傳、信息交流、安全保衛和後勤服務管理工作;牽頭辦理議、提案;負責行業系統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查督辦;負責本系統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負責系統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規劃執業制度管理;負責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本系統資金計畫管理和財務會計及項目預(決)算;負責本系統的統計和審計工作;牽頭做好縣規委會、縣專委會的日常工作。(二)規劃法規監察科(掛信訪辦牌子)。負責組織對縣域內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規劃、測繪法律法規的宣傳和貫徹實施;承擔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等法律事務;負責監督檢查放線、驗線、基礎核實、建設工程竣工核實等工作;負責查處嚴重違反規劃、測繪法律法規的案件;負責對全縣規劃執法的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信訪接待和處理;參與城鄉規劃和測繪相關政策法規的修訂等工作;負責處理市規劃督察員監督檢查相關工作。
(三)規劃編制測繪管理科。負責組織編制、修改、評審、審查和呈報全縣城鄉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各類專業專項規劃等;負責本縣坐標系統的審查和報批;負責測量標誌、地籍測繪、行政區域界限測繪的管理;負責全縣規劃和測繪行業管理工作;參與江河流域規劃、區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自然保護區規劃、森林公園規劃、歷史文化保護區規劃、旅遊景區規劃等規劃編制;參與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制定;參與建設用地計畫方案的制定;負責指導鎮、鄉、村規劃編制工作;承擔縣規委會、縣專委會相關工作。
(四)建設規劃管理科(掛規划行政許可服務科牌子)。負責全縣城鎮、鄉村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各類建設工程(除鄉村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散居農房外)的選址定點、規劃方案的審核、審批和工程竣工核實;負責縣城規劃區各類建設工程(含廣告設計,城市雕塑,市政工程)和其它重點地區重要項目的選址定點、規劃方案的審核、審批和工程竣工核實;核發建設工程“一書兩證”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參與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核和重要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參與土地劃撥、出讓、轉讓方案的制定;承擔縣規委會、縣專委會相關工作;統一管理行政許可服務事項,辦理涉及本局的行政審批項目。
紀檢組(監察室)。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直屬單位
(一)石柱土家族自治縣規劃監察執法大隊。縣規劃監察執法大隊為縣規劃局直屬的副科級事業單位,核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2名。其中大隊長1名(享受正科級待遇),副大隊長1名(享受副科級待遇)。其主要職責任務是受縣規劃局委託,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城鄉規劃法律、法規;負責對城鄉規劃區內建設工程項目的規劃監察;依法對城鄉違規建設實施強行制止和拆除工作;負責聯繫社會規劃監察網路;參與城鄉規劃違法行為的調查取證;完成縣違法建設專項整治領導小組交辦工作。(二)石柱土家族自治縣規劃信息中心。縣規劃信息中心為縣規劃局直屬的正股級事業單位,核定自收自支事業編制2名。其中主任1名(享受副科級待遇)。其主要職責任務是受規劃局的委託,負責建設工程規劃管理控制線的製作和全縣規劃測繪行業信息收集、發布;負責規劃、測繪諮詢服務;提供全縣規劃、測繪等技術標準,技術經濟指標的技術服務;承擔各類城鄉規劃可行性研究;負責全縣規劃、測繪檔案管理等工作;承辦本縣規劃測繪人員業務培訓;具體實施各類建設工程的放線工作和規劃公示牌的設立事務;負責規劃、測繪信息匯集、整理、上報;負責網路維護管理。
領導分工
牟顯海(局長、黨組副書記):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易永發(黨組書記、副局長):主持局黨組全面工作。分管黨的建設、政治思想建設、招商引資、工青婦群團、統戰、職工考核和聯繫鄉鎮等工作。聯繫辦公室。
崔發銀(副局長):分管規劃編制、測繪管理等工作。聯繫編制測繪管理科和測繪公司。
譚登健(副局長):分管規劃監察執法、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聯繫規劃監察執法大隊、規劃法規監察科和辦公室。
方 兵(副局長):分管規划行政審批和鄉村規劃編制等工作。聯繫建設規劃管理科(含政務中心視窗)和規劃研究所。
劉元才(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負責黨風廉政、紀檢監察、效能建設、信訪穩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息、檔案等工作,聯繫辦公室、規劃法規監察科、規劃信息中心。
其中,牟顯海與易永發互為AB角,崔發銀與方兵互為AB角,譚登健與劉元才互為AB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