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中心主要職責為:(一)貫徹執行國家、市、縣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二)綜合管理全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制度改革。(三)負責全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支付。(四)負責全縣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參保人員醫療費用的審核、結算、報銷。(五)負責各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格審查和考核工作。(六)承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