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簡介
,國務院批准成立眉山地區。同年9月28日,四川省人民檢察院眉山分院成立,轄東坡、仁壽、彭山、洪雅、丹稜、青神六區縣。2000年12月28日撤地建市,成立眉山市人民檢察院,轄六個基層院。
眉山市人民檢察院班子成員9名,設檢察長1名,副檢察長4名,反貪局局長1名,紀檢組長1名,政治部主任1名,機關黨委書記1名。
眉山市人民檢察院內設辦公室、政治部、案件管理辦公室、偵監處、公訴處、反貪賄賂局、反瀆職侵權局、監所檢察處、民事行政檢察處、控告申訴檢察處、預防處、技術處、人民監督工作辦公室、研究室、紀檢組、法警支隊、行裝處、機關黨委等19個內設機構。
近年來,眉山市人民檢察院在市委和省檢察院的領導下,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協的民主監督下,緊緊圍繞眉山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強化法律監督、強化隊伍建設,強化自身監督,著力推進檢察工作均衡發展,檢察隊伍綜合素質和檢察工作質量水平均有較大提升,多項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並作經驗交流,多次受到省院、市委表彰,為推動“兩化”互動、統籌城鄉總體戰略,建設富裕美好和諧眉山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領導班子
陳 兵,眉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二級高級檢察官。男,漢族,1954年11月生,四川樂山人,1974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0年12月參加工作,西昌師範高等專科學校中文系中文專業畢業,大專學歷。
萬 超,眉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三級高級檢察官。男,漢族,1965年9月生,四川犍為人,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西南政法大學法律專業畢業,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在職研究生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學士學位。
林建新,眉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司法調解中心主任、檢察委員會委員、三級高級檢察官。男,漢族,1964年12月生,四川峨眉人,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四川省人民警察學校偵察專業畢業,西南政法大學自考法律專業畢業,大學本科學歷。
林澤明,眉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男,漢族,1972年10月生,四川樂山人,1992年8月參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西南政法大學自考法律專業畢業,四川省委黨校行政管理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
張勇勤,眉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四級高級檢察官。男,漢族,1964年12月生,四川彭山人,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97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西南師範大學地理系地理專業畢業,四川省委黨校法律專業畢業,大學本科學歷。
段瑞林,眉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檢察委員會委員、四級高級檢察官。男,漢族,1965年10月生,四川內江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川北醫學院醫療專業畢業,四川省委黨校法律專業畢業,大學本科學歷,副主任法醫師。
蔣志全,眉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男,漢族,1964年8月生,四川仁壽人,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北京大學法律專業畢業,四川省委黨校現代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學士學位。
李林坤,眉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男,漢族,1979年12月生,四川仁壽人,2001年8月參加工作,1998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專業畢業,西南財經大學法律專業畢業,大學本科學歷,法律碩士學位。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協助督查市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組織安排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負責文秘、信息、內刊、統計、檔案、機要、保密和新聞發布工作;承辦黨委、上級院交辦事項及人大、政協提案、批評意見;負責人大代表聯絡工作和特約檢察官聯繫工作;負責領導同志批辦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機關外事工作,參與機關重要接待;負責全市檢察機關的目標管理工作;指導下級檢察院的相關業務。
政治部
協同市委主管部門和地方黨委負責全市檢察機關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工作,開展具有檢察特點的思想政治工作;協同市委主管部門和區、縣級黨委負責區、縣檢察院領導班子的考核、配備及後備幹部的考察工作,辦理有關任免手續;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的幹部人事管理工作,承擔有關機構編制、專業技術職稱、工資津貼和獎勵工作,制定有關幹部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檢察機關司法警察的警銜報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市院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幹部考核、任免、調配、獎勵及勞動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市院的宣傳工作以及對全市檢察機關宣傳工作的指導;組織實施全市檢察系統重大法制宣傳活動;負責《檢察日報》社駐眉山通聯站的日常工作;規劃指導全市檢察機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及培訓基地、師資隊伍建設;指導市檢察官培訓中心的工作;負責市檢察院黨組會務工作及黨組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市院機關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政治部內設組織幹部處、綜合宣傳處、教育培訓處。政治部是眉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考評審員會的辦事機構。
案件管理辦公室
負責案件受理、流轉和辦案流程監控;負責扣押、凍結款物和以市檢察院名義制發的案件檔案的監管;負責案件管理工作巨觀指導;組織辦案質量評查;負責業務統計、分析等。
偵查監督處
負責對全市刑事犯罪案件(包括市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的貪污賄賂、瀆職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審查批捕、決定逮捕和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工作的指導;承辦應當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審查批捕、決定逮捕案件;承辦下級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指導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審查批捕工作;對同級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的偵查活動依法實行監督;研究制定全市檢察機關偵查監督業務建設有關規定。
公訴處
負責對全市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的貪污賄賂、瀆職等犯罪案件)的審查起訴、不起訴、出庭公訴、抗訴工作的指導;負責對人民法院刑事審判活動實施監督工作的指導;承辦應當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抗訴的案件,對市人民檢察院抗訴及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刑事案件,出庭履行職務;負責不起訴案件的請示、覆核、複議工作;承辦下級人民檢察院公訴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指導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審查起訴、出庭公訴工作及相關工作;對執行死刑實施臨場監督;承辦省檢察院交辦的審查起訴案件;結合辦案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研究制定全市公訴業務建設有關規定。
未成年人犯罪檢察處
負責審查決定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移送審查起訴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對公安機關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立案、偵查、逮捕決定執行等活動進行監督;對審判機關的未成年人刑事審判活動進行監督;結合辦案開展未成年人犯罪預防以及對罪錯未成年人的挽救、幫教、矯治工作;開展未成年人犯罪的調查研究,探索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預防犯罪的方法和措施,不斷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檢察工作制度等。
反貪污賄賂局
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查辦貪污賄賂、挪用公款、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隱瞞境外存款、私分國有資產、私分罰沒財物等犯罪案件的偵查、預審工作的指導;參與重大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的偵查和指導;直接初查和立案偵查全市性重大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組織、協調、指揮重大、特大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的偵查;負責重大、特大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的偵查協作;研究分析全市貪污賄賂等犯罪的特點和規律,提出懲治對策;承辦下級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研究制定全市反貪污賄賂檢察業務工作有關規定。內設綜合處、貪污賄賂偵查處。
反瀆職侵權局
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等犯罪案件的偵查、預審工作的指導;參與重大瀆職侵權等犯罪案件的偵查和指導;直接初查和立案偵查全市性瀆職侵權等犯罪案件;負責重大、特大瀆職侵權等犯罪案件的偵查協作;研究分析全市瀆職侵權等犯罪的特點和規律,提出懲治對策;承辦下級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研究制定全市反瀆職侵權檢察業務工作有關規定。
監所檢察處
負責對全市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等變更執行和對監獄、看守所、勞動教養機關的活動是否合法以及對超期羈押監督工作的指導;負責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改造過程中發生的虐待被監管人案、私放在押人員案、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案、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案件的偵查工作的指導及對全市檢察機關對服刑人員再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訴工作的指導;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辦理在押人員、服刑罪犯的控告、申訴案件的指導;承辦下級人民檢察院監所檢查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研究制定全市監所檢察業務工作有關規定。
民事行政檢察處
負責對全市民事經濟審判、行政訴訟監督工作的指導;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確有錯誤的民事、經濟、行政判決和裁定,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向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對中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確有錯誤的民事、經濟、行政判決和裁定,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請省人民檢察院向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對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市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民事、經濟、行政案件,出庭履行職務;研究分析全市民事經濟審判、行政訴訟監督工作中的重大疑難問題,提出工作對策;承辦下級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研究提出民事行政檢察業務工作意見。
控告申訴檢察處
與市人民檢察院舉報中心、刑事賠償工作辦公室一個機構,三塊牌子。
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控告、申訴、舉報和刑事賠償工作的指導;受理單位和個人的控告、申訴和舉報,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對受理的舉報線索進行審查、分流;對控告、舉報性質不明、難以歸口處理的案件線索進行初查;綜合反映控告和舉報情況;依法查辦全市檢察機關管轄的刑事申訴案件,督促檢查有關部門查報結果;承辦市檢察院的刑事賠償事項;綜合反映控告、舉報刑事申訴和刑事賠償工作情況;研究制定全市控告、舉報刑事申訴和刑事賠償有關規定。
職務犯罪預防處
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指導;研究、分析全市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的特點、規律並提出預防對策;結合檢察職能,有重點地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負責檢察機關內部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負責對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法制宣傳;研究制定全市職務犯罪預防工作有關規定。
檢察技術處
負責全市檢察機關技術工作的指導;組織全市檢察機關重大技術疑難案件的會檢;制定全市檢察機關技術工作計畫和業務規章制度;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協調辦理職稱評定工作;受理和承辦各類案件的現場勘驗、檢驗鑑定和文證審查;負責全市檢察機關計算機信息網路的建設、管理、指導和技術保障工作。
法律政策研究室
與檢察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辦公
調查研究國家公布的與檢察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承辦授權範圍內涉及全市性的與執行政策法律有關的檢察工作政策意見的起草;承辦下級檢察院有關檢察工作中適用法律問題的請示;調查研究全市檢察機關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執行國家法律的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全市檢察工作法制建設的調研、規劃;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的法律政策、檢察理論研究工作;對徵求市檢察院意見的規範性檔案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負責眉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眉山市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和眉山市檢察官協會的日常工作;編輯檢察刊物和眉山市檢察工作年鑑。
監察處
紀檢組與其合署辦公
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監察工作的指導;檢查全市檢察機關、直屬事業單位黨風廉政建設以及在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人民檢察院的決定、規定情況;受理對檢察機關和檢察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控告、舉報;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查處檢察人員的違紀違法的行為;受理檢察人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
警務處
掛法警支隊牌子
負責全市檢察機關司法警察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全市檢察機關落實司法警察條列並制定相關規劃;檢察監督下級檢察院司法警察隊伍履行職責和司法警察執行法律、法規情況;負責司法警察的業務培訓;組織協調全市檢察機關跨區域的重大警務活動;協助配置、管理司法警察的警用裝備;執行對犯罪嫌疑人的搜查、逮捕、羈押、看守任務。
行政裝備處
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的計畫財務裝備工作的指導;制定全市檢察機關計畫財物裝備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檢察機關經費、裝備、服裝、武器彈藥等的計畫、管理工作;負責市檢察院機關和事業單位各種經費的申請、核算和管理;負責市檢察院機關工資和福利的保障管理工作;負責市檢察院固定資產基本設施的管理工作;負責市檢察院機關後勤的管理。
機關黨委
負責市檢察機關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及精神文明建設、目標管理等工作;對黨員、幹部進行監督;領導市檢察院工、青、婦等民眾組織工作;機關黨委設辦公室,負責機關黨委日常工作。
人民監督工作辦公室
組織人民監督員開展對屬於本院受理的“兩類案件”和“五種情形”進行監督,加強和改進人民檢察院執法辦案活動接受監督工作,促進規範執法,切實保障人民監督員履行監督職責。認真做好與在眉的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眉山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工作。認真完成省院交辦、督辦案件和事項,在規定期限內及時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有關檢察工作的意見、建議、議案和提案。積極開展特約檢察員聯絡工作,邀請院特約檢察員和人民監督員參加市院工作會議、有關處室的工作會議及業務辦案活動,參與專題調研。
駐眉山市關押中心檢察室
駐眉州監獄檢察室
駐四川省沙坪勞教所檢察室
檢察官培訓中心
負責全市檢察機關幹部教育和培訓工作,制定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辦理中心培訓事務,組織實施全市檢察機關檢察官的任職資格培訓、崗位、業務培訓和在職幹部學歷教育培訓。
所獲榮譽
2018年12月,獲2018年度全國檢察新媒體優秀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