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
相犯
拼音
xiāngfàn
注音
ㄒㄧㄤㄈㄢˋ
引證解釋
1.先後重復。宋吳聿《觀林詩話》:“古人五字,往往句有相犯者。如潘安仁、王仲宣皆云:‘但愬杯行遲。’曹子建、應德璉皆云:‘公子敬愛客。’”
2.侵犯。《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九:“﹝言寄華﹞是夜又夢見在駙馬府里,正同著公主歡樂,有鄰邦玄菟樂浪二國前來相犯。”
相犯
xiāngfàn
ㄒㄧㄤㄈㄢˋ
1.先後重復。宋吳聿《觀林詩話》:“古人五字,往往句有相犯者。如潘安仁、王仲宣皆云:‘但愬杯行遲。’曹子建、應德璉皆云:‘公子敬愛客。’”
2.侵犯。《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九:“﹝言寄華﹞是夜又夢見在駙馬府里,正同著公主歡樂,有鄰邦玄菟樂浪二國前來相犯。”
燈謎面底扣合,有藉助謎格的調整而完成的,經調整後的謎底出現與面上相同的字部,這就是“用格相犯”。
簡介 舉例面底相犯是指謎面和謎底含有相同的字。
簡介 詳細信息《花犯》宋詞詞牌名。比較著名的作品有:宋朝周密《花犯·水仙》,宋朝周邦彥《花犯·梅花》。
周密《花犯·水仙》 作品賞析 作者簡介 周邦彥《花犯·梅花》 作品賞析一般而言,犯罪之成立,與犯人之身份無關,但在若干情形,法律將“身份”或“其它特定關係”規定為構成要件或為刑罰加減或免除之原因者,此種犯罪稱為“身份犯”。...
簡介 日本刑法理論 大陸刑法理論 主要特徵 與親手犯區別繼續犯也叫持續犯,是指行為從著手實行到由於某種原因終止以前一直處於持續狀態的犯罪。例如,刑法第238條規定的非法拘禁罪,從行為人非法地把他人拘禁起來的時...
定義 特徵 構成 認定 處罰原則集合犯,是指犯罪構成預定了數個同種類的行為的犯罪,包括常習犯、職業犯與營業犯。犯罪構成預定具有常習性的行為人反覆多次實施行為的,稱為常習犯;犯罪構成預定...
概念 與相似犯罪形態的區別以及處斷原則謎面謎底,凡以古今通假字成謎,而通假的字在面底同時出現,且以字義對釋者,情同普通的“底面相犯”,故稱“通假相犯”。
簡介 舉例清代封建國家沿襲並發展了歷代對觸犯刑律較重而罪不當死的罪犯採取遣送流放到邊疆地區進行改造的制度,一方面削弱了罪犯對內地社會秩序的影響,另一方面又加快了邊...
制度背景 遣犯來源 遣犯改造方式 遣犯的地位 遣犯回歸社會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