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聯繫與間接聯繫
正文
普遍聯繫的兩種重要形式。直接聯繫在時間、空間和層次上比較接近的事物、要素之間所發生的相互依賴、相互制約的關係。間接聯繫指事物和現象之間通過較多的中介、中間環節而發生的相互依賴和相互制約的聯繫。事物間的直接聯繫和間接聯繫的界限是相對的,絕對的直接聯繫,不需要任何中介的聯繫是沒有的。一般來說,在時間、空間和層次上間隔距離越大、中間環節越多的事物之間,聯繫越帶有間接性;反之,就越具有直接性。直接聯繫和間接聯繫在事物發展過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直接聯繫具有當下直接現實性的特徵,因而對事物的存在和發展起比較現實的重要作用;間接聯繫由於經過較多的中間環節和中介,其作用的程度往往不具有直接聯繫那樣的現實性。在社會生活中,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生產關係反作用於生產力以及二者構成的矛盾運動的規律,是社會現象間最直接的聯繫,因而對社會及其發展起重要的決定性作用。作為上層建築的藝術、道德、哲學和宗教等社會意識形態同生產力的聯繫,則通過經濟基礎(生產關係)的中介和折光,它們同生產力的聯繫較為間接一些,對社會生產力發展的作用就不如生產關係和生產力的聯繫那樣的根本和直接。
在實踐活動中,應首先抓住事物間的直接聯繫,但也不可忽視事物的間接聯繫。間接聯繫和直接聯繫一樣,往往也體現著本質聯繫,並且對事物的發展有著重要作用。一般說來,事物、現象間的直接聯繫,容易引起人們的注意,間接聯繫易為人們所忽視。所以,人們要全面地理解和把握事物,就必須通過把握事物的直接聯繫進而把握事物的間接聯繫,從聯繫的總體上揭示事物的本質,揭示現象間互動作用的複雜情景以及各種聯繫在事物發展中的具體作用。